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汉灵帝刘宏末年,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十分厉害。中平六年(189年)八月,灵帝新死不久,大将军何进、司隶校尉袁绍等人密谋杀宦官夺权,不料何进反为宦官张让、段珪等所杀,虎贲中郎将、袁绍的弟弟袁术带兵烧东、西宫。张让、段珪等人在混乱中挟持17岁的小皇帝少帝和7岁的陈留王(即后来的汉献帝)先逃往北宫德阳殿,在袁绍等人的进攻下,又逃往小平津(在今巩县西北)的北邙山。尚书卢植、前将军董卓等人得知后,先后率领人马赶到北邙山前迎驾。张、段等人有的被杀,有的投水而死,两个小皇帝则狼狈夜逃,先躲到一架农民的车上,天亮时被发现接入宫中。没几天,只当了五个月皇帝的刘辩就被董卓废为弘农王,而让刘协当了皇帝,实际上董卓操纵了军政大权。
这首童谣就是这样一次宫廷政变的反映。它以简短的词句,描写了当时小皇帝的狼狈情景以及君臣上下混乱不堪的局面。在这里,至高无上的皇帝,不过是权臣们追逐的一种猎物而已,他们出动千乘万骑,不过是为了把这个猎物抓到手,以实现自己的野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值得注意的一首童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