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150字的短文,没有议论,没有说教,甚至没有一句客观的描述和抒情的词语,有的只是一段对话,一段独白,完全通过人物自己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形象。然而,它却写得委婉曲折,血泪交织,十分动情。
晋献公宠爱骊姬,骊姬为使自己亲生儿子奚齐能继承君位就诬陷太子,说太子要谋杀其父献公,献公轻信骊姬,逼迫太子申生自尽。申生在被谗蒙冤的情况下,既不申辩以伤君父之心,也不出逃以扬君父之过,终于含冤自杀。文章头一句“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开始就造成一种恐怖、紧张而充满悬念的气氛。骊姬因阴谋得逞而偷着乐的得意神情,老而昏聩的献公要杀亲子的愤怒与沉痛,尽在不言中。而申生众多的兄弟们,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亲者,仇者又会有什么反应?申生自己有什么反应?都令读者产生悬念。然而被杀者申生却坦然自若,从容面对死亡。作者把残酷的环境与申生坦然的心境加以强烈地对比,并在对比的反差中,揭示人物的忠孝之心,塑造人物的形象。先是重耳与申生的对话。申生对重耳的“盍言”、“盍行”的回答,一不辩白,是怕伤老父的心;二不出走,是怕扬父之过。一般情况下的忠孝,不会引人注目;儿子蒙受亲生父亲的冤屈,能无怨无恨,从容就死,就不能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如果说申生与重耳的对话,表现了申生尽忠尽孝于生前;那么,申生派人代表他与老师狐突的诀别辞,乃是尽忠孝于身后。“伯氏”二句,表明申生在临死前,念念不忘的还是君国,想的还是在自己死后贤士大夫如何帮助君上治国安邦。“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这十个字,既表现了他临死前的清醒认识,也显示了他对国家命运的忧患以及对老父、幼弟的深切关爱。饱含感情,一字一泪。这种愚忠愚孝,今天看来,过于迂腐,未免可笑,但此文之所以催人泪下,似乎也正在于一个“愚”字。
这首诗借楚汉对峙的古战场遗迹,评论乱世英雄项羽、刘邦的成败,阐述拨乱反正的经验,总结“拨乱属豪圣”的历史规律。诗人的见解与司马迁略同。但由于诗人不受儒家传统观念的约束,也能超脱世俗的功利观念,因而既肯定项羽刘邦的成败,又不以成败论英雄,而从天意、智力、功业结合分析,赞扬刘邦兼有豪杰和圣人的气质,指出只有这样的豪圣才能完成治平乱世统一天下的任务。这就比司马迁所说的论述显得透彻明确,而与阮籍鄙薄刘邦的观点根本相反,更无论同情项羽失败、嫌恶刘邦等偏见迂论。因此此诗的史论观点虽不免历史局限而拘于英雄史观及天命论,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是独到的,杰出的,具有辩证精神。
此诗既具有叙事诗的结构,又充满抒情诗的实质。全诗叙述古迹有关的历史人物和眼前景象,抒发诗人的情怀和感触,运用多种艺术手法,提炼精美的语言,铸成不同的艺术形象,错综而层次清楚地表达主题思想。
这是一首五言古诗,整体结构犹如乐府歌行,有头有尾,夹叙夹议,从秦亡开始,讲到阮籍的感慨。安排得当,层次分明。全诗分为两大段,前十四句为第一段,概述秦亡后的楚汉兴亡成败的历史;后十六句为第二段,缅怀广武古战场楚汉相对峙的历史。前段基本采取叙述方式,后段基本采用评述方式。运用多种手法,通过鲜明形象,以完成整体结构,表达主题思想,是此诗的一个显著的艺术特点。
对现实的超然态度,对历史的洞然见识,对诗歌艺术的卓然才能,构成了这首怀古诗洒脱超逸、豪放豁达的独特风格;也使它充满了乐观开朗的情绪,具有抒情诗的实质。
《夜泊钱塘》为明代著名散文家茅坤所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主要叙述作者夜间游览钱塘县的经过及所见景物,是一首典型的游子思乡诗。
“江行日已暮”,行船于江中,夕阳西下,早已是傍晚时分。傍晚之际,正是一家其乐融融的时候,远在天涯的游子看到夕阳,思乡之情也格外深沉。“何处可维舟”想要落脚休息,可是“何处可维舟”,偌大的钱塘江,竟没有一块可以拴住小船的地方吗?这句话写出了飘荡在外的游子对于无家可归的凄凉心情。
“树里孤灯雨,风前一雁秋。” “树里”“风前”承受着餐风饮露的生活,这就更让诗人怀念自己的家乡。此时正是“孤灯”难眠,见“雁”思归之际。
“离心迸落叶,乡梦入寒流。”在作者的眼里,树叶也因难以承载离别之情而坠落,连“寒流”也载不动思乡之梦。
“酒市哪从问,微吟寄短愁。”寻“酒市”,是想“借酒消愁”,可是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借酒消愁愁更愁”,“杯酒”哪能化解浓浓思乡之情?轻轻吟唱思乡曲,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
这首诗以诗的形式,正确评价了谢脁的艺术成就及其地位,对这位文坛奇才过早地死于非命,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和感伤。诗人沈约雅爱谢脁的五言诗,他经常赞叹:“二百年来无此诗也。”(《南齐书·谢脁传》)此诗前四句就是这一高度评价的具体化。诗人沈约认为,谢脁才华杰出,荦荦独占文坛鳌头,具有很高的地位。这是因为,其诗之“调”与“思”都与众不同。诗思高华,追风逐云,灵秀而飘逸,固非常人可以攀比;而诗的铿锵音调,优雅动听,都堪与音乐之声媲美,犹令人赏心惬意。这里的“调”,已不仅仅是指诗的自然音节,也兼指沈约、谢脁等人率先追求的诗的人工音律,即声律。诗人沈约醉心于追求诗的声律之美,他著《四声谱》,创“四声八病”之说。谢脁、王融等人积极响应,身体力行,把沈约的声律说运用于诗歌创作之中,开创了风靡一时的“永明体”。沈约和谢脁都是“永明体”的代表诗人,而“永明体”实际上成了古体诗向近体诗过渡的桥梁。由此可见,在对诗的“调”的认识与追求上,他们是灵犀相通、默契一致的。所以,沈约这里称赞谢脁诗“调与金石谐”,确是知音之评。
后四句对谢脁的不幸遭遇,寄寓了深切的同情。沈约这里先盛赞谢脁品质高洁,接着一曰“忽随人事往”,“人事往”指非自然死亡,而“忽随”二字更透露出非同寻常的意味,暗示谢脁是死于非命;二曰尺璧之质而与丘壤同污,埋没于地下,实在可叹可惜。这样,诗人便在这里着意造成了品质之优秀和生命之短暂的反差,由此发抒出对谢脁不幸遭际的无比惋惜之情,感情激烈、发露,溢于言表。
爱其美才而悲其横死,是此诗的主旋律。全诗评骘公允,不谀不贬,因而成为品评谢脁的千古不易之辞;真情率意,不假雕饰,因而又是千古悼亡怀友的传诵之作。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