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
此诗首联“接淅报官府,敢违王事程”,描写出一片紧张、急迫的气氛:贬谪的命令催魂逼命,急如星火,连做饭的工夫也没有;“王事”在身,不敢有片刻的耽搁。这里作者用“接淅”的典故恰当地比喻了官命之急迫,其悲愤心情透出纸背。次联承接上联之意,通过时间、地点的转换,具体地描写出舟行之急。这一联诗意急切,如同《诗经·召南·小星》所状写的“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两个对偶句语气又极流畅,而且切合水路舟行急速的事实。“王事”紧迫,江流湍急,船行飞快,诗中将那情景和气氛描写得十分生动。颈联写邻里、朋旧赶来送行的情景。“邻里烦追送,杯盘泻浊清”,叙事中透出无限的情意。“追送”和“浊清”都是偏义词:“追送”就是“送”,“烦”字透出作者的感激之意;“浊清”实指“清”。但是,“追送”的“追”字又进一步把前面两联的紧迫气氛渲染出来:诗人走得那样突然,以至邻里、故旧事先都没有得到消息,而仓促之间追到汉阳为之饯行。那泻入杯中的一杯杯饯行酒,包含了很多深情厚意。末联写诗人的感慨:“袛应瘴乡老,难答故人情。”此番谪居边远之地,功名前程乃至生命都是不可卜知的,这一切诗人也不计较,只是“故人”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永远无法报答,这才是终身遗恨的事。作者自崇宁二年(1103年)十二月十九日从武昌出发,经过长途跋涉,方于次年夏天到达宜州贬所,到宜州后仅一年,便怀着冤愤与世长辞了。老死瘴疠之乡而“难答故人情”,成为他留给“故人”的诀别之辞。
这首诗是因亲朋故旧饯行,内心感念不已而写的,因此感情真挚动人,用典较少,语言平易流畅,不像黄庭坚其他的诗那样刻意雕琢,讲求险怪奇丽。但是,诗的章法仍然是谨严细密的,四联之间,起、承、转、合的关系颇耐寻究。首联“起”,叙述紧急离开武昌的原因:王事在身,必须“接淅”而行。颔联“承”,承接上联之意,具体描写行程紧急、必须“宵征”的情形。颈联“转”,由行程的紧迫转为写邻里的追送和置酒饯别。末联“合”,归结点题,抒发离别之情。黄庭坚长于律诗,而律诗的章法是颇有诀窍的,其中之一便是“起、承、转、合”。《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写到香菱向林黛玉学诗,林黛玉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这里曹雪芹通过林黛玉之口说出的这段话,有助于揣摩理解黄庭坚这首律诗艺术上的特点。
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这是一首抒发对花的陶醉流连的小诗。诗歌先以寻花开篇。接着沉醉花中,最后写酒醒赏花。通篇都围绕着花来展开。表现出诗人对花的强烈喜爱。可谓爱花之至。
起首两句先写了寻芳而醉的过程,流露出一种酣醇满足之意。“寻芳不觉醉流霞,依树沉眠日已斜”。在这个美好的春日,诗人一路追寻着繁花的踪影,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喝得大醉。便在夕阳西下之时,依着花树沉沉地睡去。诗人因为爱花,所以怀着浓厚的兴趣,殷切的心情,特地独自去“寻芳”;既“寻”而果然喜遇;既遇遂深深为花之美艳所吸引,流连称颂,不能自已;流连称颂之馀,竟不知不觉地“醉”了。“不觉”二字寓意深广,使花之美、酒之醇以及人之陶醉都包含其中了。而不自知其所以然的情态,笔意极为超妙。“流霞”,将似锦的繁花比作漫天的流霞之意。这里用“醉流霞”,含意双关,既明指为甘美的酒所醉,又暗喻为艳丽的花所醉。从“流霞”这个词语中,可以想象出花的绚烂、美艳,想象出花的芳香和形态,加强了“醉”字的具体可感性。诗人借这含意双关的“醉流霞”表达出生理的醉与心理的醉之间相互作用和奇妙融合。次句“倚树沉眠日已斜”进一步写“醉”字。因迷花醉酒而不觉倚树(倚树亦即倚花,花就长在树上,灿若流霞),由倚树而不觉沉眠,由沉眠而不觉日已西斜。叙次井然有序,而又处处紧扣“醉”字。醉眠于花树之下,整个身心都为花的馥郁所包围、所熏染,连梦也带着花的醉人芳香。所以这“沉眠”不妨说正是对花的沉醉。这一句似从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迷花倚石忽已暝”句化出,进一步写出了身心俱醉的迷花境界。
下两句写酒醒后夜半赏花,更显出对花之爱。同时也将美好而满足的气氛转至了凄凉与孤寂。“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客已散,酒已醒,夜已深。与前半夜寻芳时热闹欢欣的情景截然相反,孤独之感重又袭来。在这种环境气氛中,一般人是不会想到欣赏花的;即使想到,也会因露冷风寒、花事阑珊而感到意兴索然。但诗人对花的喜爱却丝毫未减,想要趁着这夜深人静无人打扰之时,再秉着红烛独自欣赏残花,对花之痴迷已显露无遗。同时诗句中的“红烛”与“残花”又进一步地构成了对比,更显花之残。诗人想到日间盛开的花朵,到了明朝也许就将落英缤纷、残红遍地,一种对美好事物的深刻留连之情便油然而生,促使他抓住这最后的时机领略行将消逝的美,于是,便有了“更持红烛赏残花”这一幕。在夜色朦胧中,在红烛的照映下,这行将凋谢的残花在生命的最后瞬间仿佛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华,美丽得像一个五彩缤纷而又隐约朦胧的梦境。夜深酒醒后的“赏”,正是“醉”的更进一步的表现,同时也表现诗人对美好事物即将逝去的不舍,怜惜之情油然而生。结句的意境与诗人早年失意科场时之作《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中的“留得枯荷听雨声”相似,枯荷与残花,都是为普通人所忽视的,可是诗人将之与雨滴、红烛相配合。可谓化腐朽为神奇。使之散发出一种凄美之感,深受读者的喜爱。苏轼《海棠》中的“只恐夜深花睡去。敞烧高烛照红妆”即从此句化出。只是略去了李商隐诗中的一些凄凉之感。
整首诗围绕着花进行,特别是最后一句更显出对花的痴迷。不仅爱盛开之花。甚至也能从凋落之花中看到美,甚为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