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感寓诗。首联是对长夜漫漫的怨恨,盼望天亮而小窗未明。颔联由犬吠想到月下行人。更添孤寂之感。颈联由行人转想到自己的飘零生活,虽无政务之累,却也鬓发皆白,感慨不已。尾联借络纬虚织比喻自己政治上的绝望。全诗结构紧凑,联想自然,描写生动,含意深刻。
“倦枕厌长夜,小窗终未明”,写失眠的人讨厌夜长,窗户仿佛永远也见不到亮似的。失眠的人希望天快亮,所以“厌长夜”一下句说,但黑夜又偏偏不肯退去,窗户老是不见光亮。“厌”“终”,表明作者失眠时间之村,情绪之烦躁,对天明的切盼。作者失眠之因,不外乎被贬的不幸,对前途的担优,生活的艰难,或者是对自己年老而无所作为的悔恨。看来这些因素可能都有。
“孤村一犬吠,残月几人行。”作者失眠可能很村了,时间可能是五更以后,天快明了。通常,’深夜是没有行人的,为生计奔波为人多半是黎明以前早起早行,所以引来犬吠。孤村,点明作者自己所处。残月,点明时间。两句简洁形象地写出荒寂的孤村黎明的景象,同时也衬托出作者寂寞的心情。
“衰鬓村已白,旅怀空自清。”苏轼此时已经“衰鬓村已白”。北宋官员升沉不定,调动频繁,“莫笑官居如传舍”,谓经常调迁,不能安居,苏轼饱尝其苦,“旅怀”即指此种情况。
“荒园有络纬,虚织竟何成。”这里作者以荒园络纬自比,感叹自己只是空喊,并未做出什么于人民有益的事,正如蟋蟀终日“织呀织”,“织呀织”的,只不过是空喊,是虚织。
苏轼《倦夜》中的前四行诗,在艺术上可与李白《静夜思》媲美。同样是写窗前月下,李白写床独不言窗,而必回故乡。此地无声胜有声。东坡写窗而不言床,只字不提故乡。只比李白多闻“一犬吠”,似乎挡着了回乡之路。把他人在官场,身不由己,欲归不能的痛楚写得淋漓尽致。此乃有声胜无声。
这首诗看上去极有柳宗元诗歌的味道,如“厌长夜”、“小窗”、“孤村”、“残月”、“衰鬓”、“荒园”、“旅怀”再加上静夜犬吠的声音效果,阴阴冷冷、孤独凄苦。柳诗《中夜起望西园值月上》便有此感,《郊居岁暮》亦有同趣“屏居负山郭,岁暮惊离索。野迥樵唱来,庭空烧尽落。”可见,苏轼是爱用柳诗的这些意象来表达自己的。
但又像前面所说的一样。苏轼不是在堆砌柳宗元的凄冷意象,而是将其转为己用。就如《倦夜》这首诗,如若粗心读之,或会以为是柳诗,但稍加用心则会发现,这样的诗,只有宋人,只有苏轼才能写出。在柳宗元的诗中这些意象是并列关系,是对仗关系,“······回风一萧瑟,林影村参差。······羁禽响幽谷,寒藻舞沦漪。”(柳宗元《南涧中题》)“愁深楚猿夜,梦断越鸡晨。”(柳宗元《梅雨》)如是也。而《倦夜》则实不然,它不是一句一景式的,而是一句紧接一句,类似于叙事诗的,之间也有着因果关系。闻得“孤村一犬吠”,才会有“残月”下是否有人行的猜想,从而设想这位行者若不是只身一人,则是很好了。从行者又联想到自己一辈子孤身之旅,感慨万千了。
这首诗共十七句,有四层意思,层层相接,旋萦递进,依次写来。
开头“东风”以下四句,写长安城初春景象。东风吹拂,宫苑草绿,殿楼生春,柳色半青,萦烟袅娜,拂城似锦,好一派欣欣向荣的境界。诗人描绘意境,充分利用了自然界的色彩,如绿草、紫殿、红楼、柳青等,构画了色彩斑烂的初春景象;“绮城”句一出,满城春色,尽收眼底。诗人又用以拟人手法,写得春情洋溢,如风绿春草、殿楼觉好、烟柳拂城等,动人心扉,倍感真切。
接下“垂丝”五句,写新莺春声。垂柳挂柱,莺鸟和鸣,春风知情,卷声入云,万户皆春声,好一番春日声情。诗人依题写意,开头写柳色初青,接写新莺百啭,由境出莺,莺境相合。前是绮城春景,后是万户春声,声景相融,此番意境,有画有音,有光有响,即声色并举。诗人写新莺百啭,声情结合,以情写声,如好鸟和鸣,间关早得春风之情,春风知情,将鸟声撒向万户,万户皆春声。人鸟春声,皆因情生,动人之处,在于声情相融。
“是时”以下六句为第三段,写皇帝出游。五云垂晖,太平之象;皇帝出宫,仗随日转;天回玉辇,绕花徐行;始看鹤舞,继听新莺,呈现出一副龙仪非凡的游春气派。既然是奉诏侍赋,少不了对帝王的称颂。诗人没有直接写帝王本人如何仪态非凡,而是采取烘托的笔法,描述皇帝春游的隆重仪止和心兴。五云垂晖,日转绕花,看鹤听莺,令人感到皇帝仪同天日,兴同世人,而不失尊贵高雅之趣。
最后一段两句,写莺绕宜春苑,扣题作结。皇帝听莺,新莺知情,飞绕林苑,愿把自己的歌声汇入肃然高雅的箫笙之乐。
全诗四段,诗意衔接细密,始有柳烟拂绮城,继有垂丝百尺挂雕楹;前有春风卷声入云,万户春声,后有五云垂晖,君王春游心动;上有听莺鸣啭,下有新莺飞绕,诗意衔接,丝丝人扣,层层相生,如行云流水,自然晓畅,表现了诗人巧妙的构思和艺术手法。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