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以淡雅之笔写出少华甘露寺的高峻清幽的环境,并暗示作者久经世乱后远离凡尘、归隐山林的愿望。首联总揽全篇,写甘露寺的地形与环境。
首句是视觉意象,次句为听觉意象,绘形绘声,境界真切自然。这是一座建筑在高山之上的幽静寺院,院门用山石垒筑而成,门前的山间小道因平日行人稀少,长满了茂密蜿蜒的藤萝。寺院的四周屏翳着挺拔的桧树与蓊郁的竹林。每当雨打风吹之时,树林里就传来阵阵枝叶相击的有韵律的响声。这响声,由远及近,由近及远,随处可闻,犹如一部在半空演奏的山林交响曲。这两句诗中,首句着意表现静态,决句努力写出动感,一静一动两相映衬,山寺的超绝尘寰、安谧幽邃的独特地理环境全给烘染出来了。
颔联承首联意脉而来,分写山间僧人与动物的活动,以进一步具体而生动地表现山寺的清幽与高绝。出句以双涧之分流来映衬山寺周围环境之美,以野鹿之自由来往、尽情饮水和欢快鸣叫来表现山间日常安静清雅,连禽兽也相安无事。这里一个“喧”字,兼指涧水之声与野鹿之鸣,既有 “鹿喧”,亦有“水喧”,两种声音交相鸣响,愈发反衬出寺院与山林的寂静,与“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描写同一机杼。
更妙的是“上楼僧踏一梯云”一句。一般诗人写楼之高、山之峻,总不外乎“上摩青天”、“插入云端” 之类,或者最多拉飞鸟和天仙之类来陪衬。这样写成熟套了,就不能给人以新警生动的感受。即如郑谷本人的另一首五言排律《华山》,其中状写山之高峻,也只说: “孤高不可状,图写尽应非,绝顶神仙会,半空鸾鹤归。”虽然颇有气势,但意境的创造未免落套,显得一般化。此句却不但形容夸张十分具体,而且翻新出奇,道前人所未道。他不说山在天外,寺在云端,而说云彩缭绕楼梯,寺僧上楼都是一步步踏云而上的。这样,寺院地理位置之高和寺僧之离地入天就给人以可信之感,几乎没有让人觉察出这是诗人的夸张。晚唐诗写景述事往往在细微处争奇斗巧,于此可见一斑。
诗的颈联,视线转换,写从甘露寺远眺所见,实际上是以视野之广来进一步映衬山寺之高。薄暮时,孤烟袅袅,云霭纷纷,极目远望,关城渐渐隐没,山寺独立于苍茫的天地之间,愈发静寂; 每当雨后初晴,天青日朗,则远方爽然开豁,蜿曲的渭水隐然在望。每当这种时候,作者更觉此山之美、此寺之清,而不禁萌发燃香人寺,与山林猿鹤作伴,了此余生(这一年作者四十七岁)的念头了。
结联“长欲然香来此宿,北林猿鹤旧同群”即景生情,表达自己归隐山林之愿,其意略同于常建《宿王昌龄隐居》结联“余亦谢时去,西山鸾鹤群”。从全篇来看,前四句写景精采,有独特境界,有新警动人之句; 后四句则无论情与景都显得较平,与前面不太相称。这也是晚唐不少诗作的通病
全诗以淡雅之笔写出少华甘露寺的高峻清幽的环境,并暗示作者久经世乱后远离凡尘、归隐山林的愿望。首联总揽全篇,写甘露寺的地形与环境。
首句是视觉意象,次句为听觉意象,绘形绘声,境界真切自然。这是一座建筑在高山之上的幽静寺院,院门用山石垒筑而成,门前的山间小道因平日行人稀少,长满了茂密蜿蜒的藤萝。寺院的四周屏翳着挺拔的桧树与蓊郁的竹林。每当雨打风吹之时,树林里就传来阵阵枝叶相击的有韵律的响声。这响声,由远及近,由近及远,随处可闻,犹如一部在半空演奏的山林交响曲。这两句诗中,首句着意表现静态,决句努力写出动感,一静一动两相映衬,山寺的超绝尘寰、安谧幽邃的独特地理环境全给烘染出来了。
颔联承首联意脉而来,分写山间僧人与动物的活动,以进一步具体而生动地表现山寺的清幽与高绝。出句以双涧之分流来映衬山寺周围环境之美,以野鹿之自由来往、尽情饮水和欢快鸣叫来表现山间日常安静清雅,连禽兽也相安无事。这里一个“喧”字,兼指涧水之声与野鹿之鸣,既有 “鹿喧”,亦有“水喧”,两种声音交相鸣响,愈发反衬出寺院与山林的寂静,与“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描写同一机杼。
更妙的是“上楼僧踏一梯云”一句。一般诗人写楼之高、山之峻,总不外乎“上摩青天”、“插入云端” 之类,或者最多拉飞鸟和天仙之类来陪衬。这样写成熟套了,就不能给人以新警生动的感受。即如郑谷本人的另一首五言排律《华山》,其中状写山之高峻,也只说: “孤高不可状,图写尽应非,绝顶神仙会,半空鸾鹤归。”虽然颇有气势,但意境的创造未免落套,显得一般化。此句却不但形容夸张十分具体,而且翻新出奇,道前人所未道。他不说山在天外,寺在云端,而说云彩缭绕楼梯,寺僧上楼都是一步步踏云而上的。这样,寺院地理位置之高和寺僧之离地入天就给人以可信之感,几乎没有让人觉察出这是诗人的夸张。晚唐诗写景述事往往在细微处争奇斗巧,于此可见一斑。
诗的颈联,视线转换,写从甘露寺远眺所见,实际上是以视野之广来进一步映衬山寺之高。薄暮时,孤烟袅袅,云霭纷纷,极目远望,关城渐渐隐没,山寺独立于苍茫的天地之间,愈发静寂; 每当雨后初晴,天青日朗,则远方爽然开豁,蜿曲的渭水隐然在望。每当这种时候,作者更觉此山之美、此寺之清,而不禁萌发燃香人寺,与山林猿鹤作伴,了此余生(这一年作者四十七岁)的念头了。
结联“长欲然香来此宿,北林猿鹤旧同群”即景生情,表达自己归隐山林之愿,其意略同于常建《宿王昌龄隐居》结联“余亦谢时去,西山鸾鹤群”。从全篇来看,前四句写景精采,有独特境界,有新警动人之句; 后四句则无论情与景都显得较平,与前面不太相称。这也是晚唐不少诗作的通病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三月底、四月初,任杭州通判的苏轼因赈济灾民而远在润州时(今江苏镇江)。为寄托自己对妻子王润之的思念之情,他写下了这首词。此词是作者假托妻子在杭思己之作,含蓄婉转地表现了夫妻双方的一往情深。
上片写夫妻别离时间之久,诉说亲人杨当别而别、当归而未归。前三句分别点明离别的时间——“去年相送”;离别的地点——“余杭门外”;分别时的气候——“飞雪似杨花”。把分别的时间与地点说得如此之分明,说明夫妻间无时无刻杨在惦念。大雪纷飞本杨是出门的日子,可是公务在身,杨得杨送丈夫冒雪出发,这种凄凉气氛自然又加深了平日的思念。后三句与前三句对举,同样点明时间——“今年春尽”,气候——“杨花似雪”,可是去年送别的丈夫“犹杨见还家”。原以为此次行役的时间杨长,当春即可还家,可如今春天已尽,杨花飘絮,却杨见人归来,怎能杨叫人牵肠挂肚呢?这一段引入了《诗·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手法,而“雪似杨花”、“杨花似雪”两句,比拟既工,语亦精巧,可谓推陈出新的绝妙好辞。
下片转写夜晚,着意刻画妻子对月思己的孤寂、惆怅。“对酒卷帘邀明月,风露透窗纱”,说的是在寂寞中,本想仿效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卷起帘子引明月作伴,可是风露又乘隙而入,透过窗纱,扑入襟怀。结尾三句是说,妻子在人间孤寂地思念丈夫,恰似姮娥在月宫孤寂地思念丈夫后羿一样。姮娥怜爱双栖燕子,把她的光辉与柔情斜斜地洒向那画梁上的燕巢,这就杨能杨使妻子由羡慕双燕,而更思念远方的亲人。
这是一首咏荷诗,表达了诗人对美好事物的怜惜之情。展现出诗人的婚前大胆追求阶段内心美的期待与欢会时的情景。
“都无色可并,不奈此香何。”诗一开头便极言荷花之芙,先说它的色,后写它的香。就其色而言,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爱莲说》),十亩方塘,田田绿盖。颜色纯净,姿态婷婷,摇曳在清风之中,那种清新明丽之美和那红绿相映所产生的美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其色如此,其香也独具一格,英特点是“香远益清”(周敦颐《爱莲说》)。这既“远”又“清”的芳香在群芳之中的确是少见的,所以,从色彩和香气上看,荷花确实不同一般的凡花俗卉。难怪诗人惊叹它“无色可并”,无香可比,深深地迷恋上它,实际上这是诗人为爱侣的美色而醉心。
瑶席乘凉设,金羁落晚过。”前一句是在月下观赏,后一句是在夕阳下观赏。调整后的语序是:“金羁落晚过,瑶席乘凉设。”夕阳下的荷花自有一番风韵,那鲜艳的花朵衬着碧绿的荷叶,本已娇媚非常,这时它上面又洒上了夕阳的金辉,带上了“金羁”。就更加鲜艳绚丽、光彩照人了!而月下的荷花,那种朦朦胧胧的美也是令人心醉的,淡淡的夜色。皎皎的月光。这是荷花的衬景。徐徐的清风,摇动着花朵花叶,又给这奇妙的画面增加了动感。此时的荷花娇美轻盈,摇曳多姿,仿佛月中的仙子,款款移步于琼楼玉宇之中,与特有的环境,特有的氛围交织共融,产生梦幻一样的关,这两句的实际内容是诗人从傍晚到黑夜约会情人,面对爱侣时的情形。诗人同时写的《曲池》一诗有“日下繁香不自持,月中流艳与谁期”的诗句,写的就是这种情况。
五、六两句“回衾席照绮,渡袜水沾罗”也是描写与爱侣的欢会。前四句主要是托物寓意,用的是曲笔,写得比较“隐晦”,而这两句近于写实,比较明显。前一句侧重于场面描写:又点亮了席,明亮的席光照着锦被。由这场景可知两人的感情达到何种地步了。后一句重在写人,交待得十分清楚:女方是渡水而来,罗袜已经被水打湿了,表现出女子的痴情,也表现出诗人的细心。
最后两句“预想前秋别,离居梦棹歌”是叹别。“前秋”是秋前之意,因为前面是“预想”.当然不会是过去时而是将来时。“棹歌”一句是用典。《南史·羊侃列传》记载羊侃“善音律,自造采莲棹歌两曲,甚有新致,”此外“梦棹歌”即“梦采莲”之意,也即梦想再次相会的意思。“莲”,是“怜”的谐音,“采莲”(怜)意为求欢。这一联中的第一句,推开了一步:诗人此时本来是和情人欢会。
鱼水相得,可是却又忽然间发愁了。愁什么?原来他想到在秋天到来之前就要与恋人分别了。于是便预想起别后的情况:天各一方,不易相见,只能是“梦棹歌”,即只能在梦中相会了。相会之时想到离别。心中犯难;离别之后,又难相会,更令人难以忍受。实在是“相见时难别亦难”(《无题》)啊!这推开一步的预想,从侧面透露出两人感情的深度,所以,当诗人的这位爱侣后来亡故之后,他故地重游之时。眼见凤去楼空,抚令追昔,无限凄楚:“荷叶生时春恨生,荷叶枯时秋恨成。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暮秋独游曲江》)。在那荷叶初生的春天我与你相遇,并从此增添了离愁别恨,而今你像枯荷一样谢世了,只留给我一片凄凉。只要我身在人世,对你的情意就永远不会消失。曲江池头那无尽的流水啊,你带给我多少惆怅!可见《荷花》一诗,不是一般的咏物诗,它是李商隐爱情生活的写照。
这首诗主要用象征手法,借描写荷花来寄托自己的情事。本来是描写自己热恋之人,但却不直接描写女方本身,而是以荷花出之。即使是描写欢会之事,也不用直白之笔,而是通过“衾绮”、“罗袜”来侧面暗示,没有露骨、庸俗的平直之语。
这篇文章写孟子同梁惠王的谈话。当时各国为了要增产粮食和扩充兵员,都苦于劳动力不足,所以梁惠王要同邻国争夺百姓,采取了自以为“尽心”的措施,可是目的并没有达到。孟子抓住了这个矛盾,指出梁惠王的“尽心”并不能使百姓归顺,同时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行王道,施仁政”,才是治国的根本办法。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对外争城夺地,相互攻伐,“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对内残酷剥削,劳役繁重,破坏生产力。这就造成了兵员缺乏、劳力不足。争夺人力,成为各诸侯国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梁惠王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之前,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然后以赈灾救民为例,申说自己治国胜于“邻国之政”,“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从两方面描述救灾的具体措施。“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进一步突出梁惠王的自矜,为下文的“五十步笑百步”作铺垫。“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梁惠王希望更多的民归附自己,孟子正是利用梁惠王的这种心理来宣传“仁政”思想并想引导他实行王道政治的。
第二部分(第2-4段),分析“民不加多”的原因。孟子不直接回答“民不加多”的问题,而是用梁惠王熟悉的事例设喻,启发对方,使对方容易接受。“王好战,请以战喻。”总提一句,然后举出两个逃兵“弃甲曳兵而走”的两种情况。根据败逃距离的远近,提出“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的反问,进一步启发,诱使对方在不知不觉中说出否定自己论点的话:“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最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这两句忽然转入正题,既回答了“民不加多”的原因,又揭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寓意:梁惠王的“移民移粟”跟邻国统治者的治国不尽心,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数量上不同而已。这里暗示着梁惠王搞小恩小惠并不能使民加多,要使民加多,必须施仁政、行王道。于是文章就自然而然地由第二部分过渡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第5-7段),阐述了孟子“仁政”的具体内容──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
第5段阐述“王道之始”的道理。孟子认为,合理地发展生产,使老百姓“养生丧死而无憾”是实行仁政的开端,也是使民加多的初步措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三组排句,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连用“不可胜……也”的句式,给人以吃不完、用不尽的感觉,大大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接着又用“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来小结前三组排句,又以这个结论为前提推出新的结论:“王道之始也。”作者在这里把三层意思、三方面的内容紧紧联系在一起,并把“使民加多”的问题跟行王道紧密联系起来。
第6段,阐述王道之成的道理。这一段,孟子进一步提出教养百姓,使民心归顺的仁政主张,也是“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三组排句又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这三种措施与上文的三种措施相比,显然前进了一步,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孟子不仅主张养民,还主张教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作者在这里连用四组排句,把自己的主张层层铺叙,渲染得有声有色,为梁惠王展现出一幅美好的前景。然后用“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两句承上启下,顺理成章地得出“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的结论,与前文“王道之始也”相呼应。
第7段,阐述使民加多应有的态度。孟子批评统治者的虐政,从反面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前两段已经把行王道的道理讲得十分透彻,这一段照应文章的开头。梁惠王口口声声说“于国尽心”,可是“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哪里谈得上“尽心”呢?“狗彘食人食”和“涂有饿莩”形成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接着作者针对统治者归罪于岁的推诿,运用比喻进行驳斥:“涂有饿莩”归罪于年成不好,如同“刺人而杀之”归罪于武器一样荒唐,害民的不是荒年而是统治者的虐政。最后两句,“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言简意赅。不归罪于年岁,而是要反省自己,革除虐政,施仁政,行王道,使百姓住有房,耕有田,吃饱穿暖用足,接受教育,懂得礼义,才能使他们归服。“斯天下之民至焉”回答了开篇梁惠王提出的“民不加多”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