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游人五陵去”“游人”,强调其浪游者的身份。“五陵”本为汉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都在长安,诗中用作长安的代称。京华之地,是游侠云集之处。“宝剑值千金”,惜别赠别乃知之所为这句诗本为曹植《名都篇》诗句,这里信手拈来,不仅强调宝剑本身的价值,而且有身无长物的意味。这样的赠品,将是无比珍贵,不可等闲视之。诗中写赠剑,有一个谁赠谁受的问题。从诗题看,本可顺理成章地理解为作者送朱大以剑。而从“宝剑”句紧接“游人”言之,似乎还可理解为朱大临行对作者留赠以剑。在送别时,虽然只能发生其中一种情况;但入诗时,诗人的著意唯在赠剑事本身,似乎已不太注重表明孰失孰得。这反而耐人寻想。
千金之剑,分手脱赠,大有疏财重义的慷慨之风。不禁令人联想到一个著名的故事,那便是“延陵许剑”。《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受封延陵的吴国公子“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季札挂剑,其节义之心固然可敬,但毕竟已成一种遗憾。“分手脱相赠”,痛快淋漓。最后的“平生一片心”,语浅情深,似是赠剑时的赠言,又似赠剑本身的含义——即不赠言的赠言。只说“一片心”而不说一片什么心,妙在含浑。却更能激发人海阔天空的联想。那或是一片仗义之心,或是一片报国热情。总而言之,它表现了双方平素的仗义相期,令人咀嚼,转觉其味深长。浩然性格中也有豪放的一面。唐人王士源在《孟浩然集序》中称他“救患释纷,以立义表”,“交游之中,通脱倾盖,机警无匿”,《新唐书·文艺传》谓其“少好节义,喜振人患难。”那么,这首小诗所表现的慷慨激昂,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全诗以“江有汜”起兴,反复申述,大意是:不让我陪嫁,你会后悔的,你就痛苦去吧,你就一个人哭去吧。诗中“有”字为语助虚词,“汜”、“渚”、“沱”都是具体的水名,“以”、“与”、“过”都是动词,表示“陪同”(随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