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
这首诗详细地描写了庆州战役的全过程,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作战情况。诗中对宋王朝忽视边防和宋军将士的怯懦无能进行了尖锐的毫不留情的抨击,体现了诗人的爱国主义激情。
诗人不是一般地记述这次战败,而是有意总结失败的教训。所以,开端四句,就揭示出宋朝“王者师”为西夏所败的原因:在于宋对外失策,边防无准备。“无战王者师”是说朝廷的军队有征而无战,因而应该是不可抗拒的。有备才能无患,这是兵书上十分强调的。如今天下太平几十年,“有备无患”虽然还写在兵书上,但早已被人抛弃了。所以宋军遭至到了惨败。“直随秋风寇边城”,含义颇丰,即是写实,也是比喻,西夏这次进犯正值秋天,而西夏寇边,又如秋风扫落叶、长驱直入,写出了西夏敌寇的来势凶猛,“屠杀熟户烧障堡,十万驰骋山岳倾”,更见其西夏的声威,成势不可挡之势。敌人的声威如此,而宋朝军队又是什么状况,国家的边防要塞如今有谁在那里指挥,原来竟是一个身为承制之官的乳臭小儿。大吃大喝就是这位承判的事业,他不懂得用兵打仗的谋略。这样的人指挥军队,是一定会失败的。“符移火急蒐卒乘”,照应了开端四句,正面描写宋军的无备。宋军将帅不仅毫无战前的准备,而且大敌当前,竟以为杀敌就如同捆绑尸体那样容易。因此,未组成一个军的兵力就仓促出战了,急急忙忙催促着战士们沿着艰险的山路行走。这些铺叙都深深地隐含着作者的激愤之情,是议论,是抒情,也是对失败原因的总结,是情、事、理的结合。
下面四句则叙述描写了宋军行军的艰难和狼狈的状态。“虏骑笑指声嘻嘻”以敌人的指笑反衬出宋军的失败。上面的“就戮如缚尸”正是成为宋军自己的写照,真是绝妙的讽刺。这一段是铺叙之笔,诗人毫无掩饰地描写宋朝军队从将军到士兵的腐败无能,从而揭示了宋军必败的根源,叙述中,饱含着沉痛的感情。下面宋军惨败的描写,更令人痛心且惨不忍睹。敌人早已窥伺到宋军的行动,出其不意地把山下的道路堵截起来,宋军脱下头盔,向敌人投降,乞求免死。那位承制被敌人反绑着双手,眼泪鼻涕一齐流出来。正当这帮将士进退不知所措时,敌人下令,有技艺的人可以保全生命,“争献小技歌且吹”,真实而又轻蔑地描绘出战场上那种群魔乱舞,令人哭笑不得的情形。“其余劓馘放之去,东走矢液皆淋漓。道无耳准若怪兽,不自愧耻犹生归!”更是对宋军苟且偷生丧师侮国行径的无情揭露。他们的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宋军残存的人,被割去了鼻子和耳朵,狼狈地,屎尿淋漓地竟不觉得耻辱地逃了回去。对此诗人极为愤慨,便引发下面的议论,指出了失败的责任和原因:“守者沮气陷者苦,尽由主将之所为。地机不见欲侥胜,羞辱中国堪伤悲!”“地机不见”,即看不出地势险阻对于作战的机宜,再一次揭示了主将的愚昧无知。这四句议论与开端四句相呼应,进一步深化了全诗的主题。
宋诗在表现爱国斗争,抒发爱国思想方面比历代海歌都更为深入,更为直接。愤慨国势削弱、异族侵凌而愿意“破敌立功”的英雄抱负,已经成为北宋爱国诗歌的共同主题,苏舜钦的诗表现的尤为充分和突出。《宋史》本传说他“时发愤懑于歌诗,其体豪放,往往惊人”。他的诗具有强烈的政治感情而以明快豪迈的语言表达,是他诗歌的显著特色。这首诗更充分体现了他这种风格特征。在叙事中,感情激越,气势奔放,语言畅达,充满了一种英雄气概和浓厚的爱国之情,是宋代边塞诗中少有的作品。略显不足的是在修辞上稍嫌粗糙,缺乏回旋转折、含蓄淳泓之妙。其中以“之”所构成的诗句较多,开头结尾都陷于议论,显然是继承了韩愈的以文为诗,以议论入诗的传统,因而使诗明显地表现出散文化的倾向。然而,在西昆体纤巧浮靡诗风盛行的情况下,象《庆州败》这样豪放激越的诗歌,无疑是宋代边塞诗中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