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是单株牡丹的特写图。开头借用《典略》典故,以锦帷乍卷、容颜初露的卫夫人形容牡丹初放时的艳丽夺目含羞娇艳。次句用《说苑》典故,原典是鄂君举绣被拥越人,此谓“绣被犹堆越鄂君”,清人马位《秋窗随笔》及桂馥《札朴》已指出其为误用(桂谓当为“楚鄂君”)。诗人将牡丹的绿叶想象成鄂君的绣被,将牡丹花想象成绣被覆盖的越人,传神地描绘初开的牡丹花在绿叶的簇拥中鲜艳的风采。“犹堆”二字刻画花苞初盛时绿叶紧包的形状,与“初卷”相呼应。
颔联展示牡丹随风摇曳时的绰约丰姿。垂手、折越都是舞名,亦指舞姿。玉佩指舞女身上佩戴的玉制饰物;郁金裙指郁金草染色的裙。这两句以舞者翩翩起舞时垂手折越,佩饰翻动,长裙飘扬的轻盈姿态来作比喻,牡丹花叶在迎风起舞时起伏翻卷,摇曳多姿的形象。
前两联重在描绘牡丹静中的形态,颈联具体地描写了牡丹的色香。“石家蜡烛何曾剪”形容牡丹的颜色像燃烧着的大片烛火,却无须修剪烛芯。“何曾剪”西晋石崇豪奢至极,用蜡烛当柴,烛芯自不必剪。“荀令香炉可待熏”是说牡丹的芳香本自天生,岂待香炉熏烘。据说荀彧到人家,坐处三日香。旧时衣香皆由香炉熏成,荀令自然身香,所以说“可待熏”。
尾联写诗人陶醉于国色天香,恍惚梦见了巫山神女,盼望她传授一支生花彩笔,将思慕之情题写在这花叶上,寄给巫山神女。梦中传彩笔,典出《南史·江淹传》,这里反其意而用之,表明诗人心摇神荡的兴奋激动之情。
这首诗构思巧妙,借物比人,又以人拟物,借卫夫人、越人、贵家舞伎、石家燃烛、荀令香炉等故事描写牡丹花叶的风姿绰约、艳丽色彩和馥郁香味,使牡丹的情态毕现。最后诗人突发奇想,欲寄牡丹花叶于巫山神女。明写牡丹,暗颂佳人,一实一虚,别具一格,令人回味无穷。
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小晏多愁善感,对于人生,总是放不下他的思考,欢会之际难遣闲愁,春日临近顿生希望,悲愁与欢乐,聚合与离散,总是此消彼长起伏回旋,在他的心灵之中形成大大小小的波澜。这首《临江仙》词,就可以看作是他的感情长河中泛起的一朵浪花。
词的上片写的是与友人在一起的酒筵欢会,却以“眼中欢事常稀”来表现,使欢乐也蒙上一层愁苦的阴影。因为聚会稀少,故而特别珍惜;因为珍惜,故而更怕这段欢事的终结;因为怕它终结故而要仔细地数一数究竟还有多少个相聚的日子。作者真切地表述了细腻的心理活动,很是耐人寻味。
下片当以“东溪春近好同归”为核心,表述了作者对生活的取向和希望。“浅酒”与“深情”两句,就其句式与内涵而论,又是相互纠葛在一起的,这种笔法,本是《临江仙》词牌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写作要求,其间有对比,有连结,或为对仗,或为互文。这两句是说:浅酒无别人可劝,惟君能劝;深情无别人可知,惟君能知。这样就把席间欢会的主客双方的亲密关系交代了出来。“东溪”,即东边的溪山,泛言风景秀丽之处,并不是实有的地名。选个好去处,携同归隐共赏春光,也就不会再有异地分离的情况了——这只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最后两句是由“春近”二字引发出来的想象中的东溪美景:“柳垂江上影,梅谢雪中枝”。用十个字总写春景,并不容易。选材欲其美,大概至少须得做到这么几点方能合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