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的山水诗“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白居易《与元九书》),形式多用五古。《幽居》就是比较有名的一首。全篇描写了一个悠闲宁静的境界,反映了诗人幽居独处、知足保和的心情。在思想内容上虽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但其中有佳句为世人称道,因而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
“贵贱虽异等,出门皆有营”,开头二句是写诗人对世路人情的看法,意思是说世人无论贵贱高低,总要为生活而出门奔走营谋,尽管身分不同,目的不一,而奔走营生都是一样的。这两句,虽平平写来,多少透露出一点感慨,透露出他对人生道路坎坷不平,人人都要为生存而到处奔走的厌倦之情,但诗人并不是要抒发这种感慨,也不是要描写人生道路的艰难,而是用世人“皆有营”作背景,反衬自己此时幽居的清闲,也就是举世辛劳而我独闲了。
所以“独无外物牵,遂此幽居情”,便是以上二句作反衬而来,表现了诗人悠然自得的心情。由于对官场现实的不满,他曾经说过:“日夕思自退,出门望故山。君心倘如此,携手相与还”(《高陵书情寄三原卢少府》),表示了归隐的愿望。如今,他能够辞官归来,实现了无事一身轻的愿望,自然是满怀欣喜。
吴乔在《围炉诗话》中说:“景物无自生,惟情所化。情哀则景哀,情乐则景乐。”韦应物此时的心情是愉快的、安闲的,因而在他笔下所描绘出的景物也自然著上轻松愉快、明丽新鲜的色彩。下边六句是以愉悦的笔调对幽居生活作具体描写。
“微雨无来过,不知春草生。青山忽已曙,鸟雀绕舍鸣。”这四句全用白描手法。“微雨”两句,是人们赞赏的佳句。这里说“微雨”,是对早春细雨的准确描绘;“无来过”,著一“过”字,便写出了诗人的感受。显然他并没有看到这无来的春雨,只是从感觉上得来,因而与下句的“不知”关合,写的是感觉和联想。这两句看来描写的是景而实际是写情,写诗人对无来细微春雨的喜爱和对春草在微雨滋润下成长的欣慰。这里有一派生机盎然的春天气息,也有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愉快情趣。比之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要更含蓄、蕴藉,更丰富新鲜,饶有生意。“青山忽已曙,鸟雀绕舍鸣”,是上文情景的延伸与烘托。这里不独景色秾鲜,也有诗人幽居的宁静和心情的喜悦。真是有声有色,清新酣畅。
这四句是诗人对自己幽居生活的一个片断的描绘,他只截取了早春清晨一个短暂时刻的山中景物和自己的感受,然后加以轻轻点染,便呈现出一幅生动的图画,同时诗人幽居的喜悦、知足保和的情趣也在这画面中透露出来。
接下去,“时与道人偶,或随樵者行。”“时与”、“或随”,说明有时与道士相邂逅,有时同樵夫相过从,这些事都不是经常的,也就是说,诗人幽居山林,很少与人交游。这样,他的清幽淡漠、平静悠闲则是可想而知了。
韦应物实现了脱离官场,幽居山林,享受可爱的清流、茂树、云物的愿望,他感到心安理得,因而“自当安蹇劣,谁谓薄世荣”。这里用了《魏志·王粲传》的典故。《王粲传》中说到徐干,引了裴松之注说:徐干“轻官忽禄,不耽世荣”。韦应物所说的与徐干有所不同,韦应物这二句的意思是:我本就是笨拙愚劣的人,过这种幽居生活自当心安理得,怎么能说我是那种鄙薄世上荣华富贵的高雅之士呢!这两句不单纯是诗人的解嘲,因为诗人并不是完全看破红尘而去归隐,他只是对官场的昏暗有所厌倦,想求得解脱,因而辞官幽居。一旦有机遇,他还是要进入仕途的。所以诗人只说自己的愚拙,不说自己的清高,把自己同真隐士区别开来。这既表示了他对幽居独处、独善其身的满足,又表示了对别人的追求并不鄙弃。
韦应物的诗受陶渊明、谢灵运、王维、孟浩然等前辈诗人的影响很大,前人说:“应物五言古体源出于陶,而化于三谢,故真而不朴,华而不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说:“一寄穗秾鲜于简淡之中,渊明以来,盖一人而已”(宋濂《宋文宪公集》卷三十七)。这些评价并不十分恰当,但是可以说明韦诗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风格的。
这两首诗的可贵,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唱出了昂扬的励志高歌。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首句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接着一句用“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晴空一鹤排云上”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画面。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
“便引诗情到碧霄”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作者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字里行间作者那乐观的情怀,昂扬的斗志国安呼之欲出。如果说,上句侧重写秋的“形美”,那么这句则突出秋的“神韵”,使“秋日胜春朝”的观点表现得更鲜明,更有力度。
三四句展现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悲凉的气息,诗人随着自己的“诗情”,和想象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不仅仅表现出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留下的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其二
“山明水净夜 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写秋天景色,诗人用白描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别有特色的秋景,山水清净,夜 里还 会下霜,树叶有红有黄,在山间错落点染。景色清丽闲雅,如一位彬彬有礼的君子,让人肃然起敬。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后两句紧承前两句写道,如果你要是不相信秋景这样清雅美丽,可试上高楼一望,顿时会让你感到彻骨的清澈,心境澄静,心情肃然深沉,怎会像繁华浓艳的春天那样让人轻狂。诗人巧妙地暗用拟人手法,将秋天和春天比拟成了两种不同的人,用春季的轻浮反衬了秋季的端庄素雅。表现了秋之高洁和沉稳,反映了诗人高尚的情操和积极高昂的精神面貌。
总结
这是两首抒发议论的即兴诗。诗人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表达深刻的思想,既有哲理意蕴,也有艺术魅力,发人思索,耐人吟咏。刘禹锡这两首《秋词》所展现的不只是秋天的生气和素色,更有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获得深刻的美感和乐趣。
边塞诗大都以词情慷慨、景物恢奇、充满报国的忠贞或低徊的乡思为特点。常建的这首《塞下曲》却独辟蹊径,弹出了不同寻常的异响。
这首诗既未炫耀武力,也不嗟叹时运,而是立足于民族和睦的高度,讴歌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友好的主题。中央朝廷与西域诸族的关系,历史上阴晴不定,时有弛张。作者却拈出了美好的一页加以热情的赞颂,让明媚的春风吹散弥漫一时的滚滚狼烟,赋予边塞诗一种全新的意境。
诗的头两句,是对西汉朝廷与乌孙民族友好交往的生动概括。“玉帛”,指朝觐时携带的礼品。《左传·哀公七年》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之谓。执玉帛上朝,是一种宾服和归顺的表示。“望”字用得笔重情深,乌孙使臣朝罢西归,而频频回望帝京长安,眷恋不忍离去,说明恩重义浃,相结很深。“不称王”点明乌孙归顺,边境安定。乌孙是活动在伊犁河谷一带的游牧民族,为西域诸国中的大邦。据《汉书》记载,武帝以来朝廷待乌孙甚厚,双方聘问不绝。武帝为了抚定西域,遏制匈奴,曾两次以宗女下嫁,订立和亲之盟。太初间(前104-前101),武帝立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下嫁乌孙,生了四男二女,儿孙们相继立为国君,长女也嫁为龟兹王后。从此,乌孙与汉朝长期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成为千古佳话。常建首先以诗笔来讴歌这段历史,虽只寥寥数语,却能以少总多,用笔之妙,识见之精,实属难能可贵。
一、二句平述史实,为全诗铺垫。三、四句顺势腾骞,波涌云飞,形成高潮。“天涯”上承“归去”,乌孙朝罢西归,马足车轮,邈焉万里,这辽阔无垠的空间,便隐隐从此二字中见出。“静”字下得尤为有力。玉门关外的茫茫大漠,曾经是积骸成阵的兵争要冲,如今却享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把今日的和平与昔时的战乱作明暗交织的两面关锁的写法,于无字处皆有深意,是诗中之眼。诗的结句雄健入神,情绪尤为昂扬。诗人用彩笔绘出一幅辉煌画卷:战争的阴霾消散净尽,日月的光华照彻寰宇。这种理想境界,体现了各族人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崇高理想,是高响入云的和平与统一的颂歌。
“兵气”,犹言战象,用语字新意炼。不但扣定“销”字,直贯句末,且与“静处”挽合,将上文缴足。环环相扣,愈唱愈高,真有拿云的气概。沈德潜诩为“句亦吐光”,可谓当之无愧。
常建的诗作,大多成于开元、天宝年间。他在这首诗里如此称颂和亲政策与弭兵理想,当是有感于唐玄宗晚年开边黩武的乱政而发的,可说是一剂针砭时弊的对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