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不作封侯念,悠然远世纷”,写出薛师石不求利禄,超乎世俗的情怀。“悠然”,超远之貌,在这里似乎兼有“心远”与“地偏”两重意思在内。结庐之境远隔嚣尘,这是“地偏”;胸襟之中不慕功名,这是“心远”,索居于会昌湖西的薛师石是做到了这两点的。
颔联“惟应种瓜事,犹被读书分”,是写这位隐士所从事的事情。看了这一联,会使读者想起陶渊明《读山海经》中的两句:“既耕且已种,时还读我书”。隐逸之士,其劳动并非为了糊口,其读书并非为了功名,而都不过是精神寄托而已。试想,耕种累了就读读书,“半耕半读”,这是一种应么充实、自在而又富于情趣的生活。不过诗人这两句与陶渊明的诗句情旨虽同,在句法上却有一点区别。陶渊明的诗句字面本身就透出一种从容、闲适之意。诗人的两句是说:每曰只顾忙着应付种瓜的事还不算,而且要抽出一半儿时间来读书。这“惟应……犹被……”的句式,透着忙上加忙的意思。其实,这里是通过“忙”来写闲的。诗人这里通过种瓜、读书的“忙”,来把薛师石超然遗世的闲适之情巧妙地映带出来了。
颈联“野水应于地,春山半是云”化用姚合《送宋慎言》:“驿路应连水,州城半在云”两句,写的是薛氏瓜庐四周的景色,前一句写湖沼的景象非常贴切,后一句写远处的云山也很传神,为读者展现出一幅生动的画图。这是一种洋溢着“野趣”的、不带人工痕迹的自然美景,与隐士的情怀是那样的合拍。可以说,此外境本身就是隐士心境的反照。
尾联“吾生嫌已老,学圃未如君”,直接抒发诗人对于薛氏瓜庐的感触。““圃”本指种蔬菜,这里指薛师石以种瓜隐居而言。这一联惋惜的慨叹,在诗中起的是“卒章显志”的作用,从而把诗人自己对隐居生活的羡慕与向往正面传达出来。
全诗用典贴切,章法布置有序,读来颇为流畅。
马燧立下战功无数,但是诗人感怀的不是他的赫赫战绩,而是他的仁者之心。史载马燧务勤教化,禁止横征暴敛,去除苛刻烦琐;宽以待下,士众临阵“无不感慨用命,斗必决死”。马氏一生大节,追述起来,足成一书。但作者运用典故,只一句就把这意思灵活表达出来了。“绝缨”事出《战国策》:楚庄王有一次夜宴群臣,日暮酒酣,殿上烛灭,有人乘暗戏牵楚庄王所宠美人的衣裳,美人扯断其冠缨(帽带),以告王,命立即点烛,以便追查。楚庄王不欲因此处分人,遂命群臣皆绝缨而后燃烛,使得难以识别出先绝缨的那个人来。后来吴军攻楚,那个戏牵美人衣襟的人临阵特别卖命。“吐茵”事出《汉书》:西汉丞相丙吉宽待属吏,他的车夫嗜酒,有一次喝多了呕吐在车上,弄脏了华丽的车垫(锦茵),左右的人想斥逐这个车夫,而丙吉认为不过弄脏一张车茵(席),不为大过,无须大惊小怪,不至于赶走他。此诗首句就是通过这两个典型的故事,刻画出一个目光远大、胸次宽广的人物形象。一句中实用两事,语言极为凝炼。
次句直陈追慕先贤的心情,“欲披荒草访遗尘”,咏凭吊事兼写出旧园遗址的荒凉。“朱缨”“锦茵”与“荒草”“遗尘”的对照,突出了一种今昔盛衰之感。
紧接着,后两句写诗人怀古伤今的悲痛,又用了两个典故。“西园”系建安诗人在邺城的宴游之所,为曹植所建,后经丧乱,曾与其会的刘桢旧地重游,感怀为诗云:“步出北门寺,遥望西苑园。乖人易感动,涕下与衿连。”“西园泪”即谓此。“山阳”(今河南修武)为魏晋之际竹林七贤旧游之地,七贤中的嵇康被司马氏杀害后,向秀重过其旧居,听到邻人吹笛,因而想到昔日游宴之乐,作《思旧赋》。“山阳笛”即指此。用此二事写物是人非之慨是很贴切的。但这两句用典与前两句有所不同,它是融合在写景抒情之中的。秋风、园苑,是眼前景;闻笛、下泪,是眼前事。但谓之“山阳笛”、“西园泪”,就赋予笛、泪以特定感情内容,限制同时又丰富了诗意的内涵。三句的“忽”字值得玩味,“披荒草访遗尘”,尚能自持,忽然洒泪,却是“闻笛”的缘故。“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思旧赋》),那如泣如诉的笛声,一下把诗人推入向秀赋的意境,使他怆然涕下。所谓“山阳笛里人”,是向秀因闻笛而感伤怀念的逝者。《思旧赋》中还说:“惟(思念)古昔以怀人兮,心徘徊以踌躇。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何往)”,正好借来作为“欲披荒草访遗尘”到“满目山阳笛里人”的注脚。但也不尽是怀旧而已,它包含一种不平之鸣,就是如沈德潜所说“伤马氏以见德宗之薄”(《唐诗别裁》卷十九)。
如前所述,后两句用典较虚(活),前两句用典较实。其中道理,可用姜夔的“僻事实用,熟事虚用”(《白石道人诗说》)八字说明。僻事如用得太虚,则不易为人理会,故宜实用。“绝缨”“吐茵”之事,旁人罕用,就属僻事之列。熟事如用得过实,则未免乏味,活用则耐人含咀。“山阳笛”为人所习用,就属熟事之列。
与窦牟差不多同时代的诗人赵嘏有首《经汾阳旧宅》,诗云:“门前不改旧山河,破虏曾轻马伏波。今日独经歌舞地,古槐疏冷夕阳多。”是怀念唐朝中兴元勋郭子仪之作,主题与窦牟这首《奉诚园闻笛》略近。两诗对照,则赵诗见白描之工,而此诗擅用典之妙。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