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围绕“取其实而去其名”的中心论点,分为两大部分展开论述:前平论师道,后半论创作。虽前后侧重点不同,但其内在筋脉却终始一贯,浑灏流转。
开篇即针对韦中立提出的“欲柑=相师”明确作答,说自己“不敢为人师”。下文连举两例,陈述不敢、也不愿为师的理由。其一是韩愈为师之例,其而是孙昌胤行冠礼之例,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二例共同说明一个问题:流俗不问是非,见怪即吠,倘若独为众所不为之事,必然招致厄运。
韩愈为师事是最有力的址明。魏晋以降,世风日下,人们耻于言师。而韩愈却不顺流俗,收召后学,作《师说》,抗颜为师,结果招致众人笑骂,被目为狂人,不得不匆匆东行。由此见出为人师者的下场,也见出世风的浇薄。为了更形象地印证世俗的少见多怪及其严重危害:“然雪与日岂有过哉?顾吠者犬耳!度今天下不吠者几人,而谁敢炫怪于群目,以召闹取怒乎?”这就是说,为师者并无过错,问题出往那些见怪即吠的世人身上,而且这些人是如此之多,能量是如此之大,这就不能不令人为之忧惧,并力避“召闹取怒”。进一步看,“韩愈既自以为蜀之日”而遭群犬之吠,那么,“吾子又欲使吾为越之雪”,就不是明智之举了。更何况作者身为被贬之人,已蒙罪名;谪居九年,病疾不断;又有什么必要仅为一个为师的名号而自取其辱,让那此“呶呶者”一天到晚住耳边聒噪,扰乱心境呢?在这里,作者所举之例、所说之话看似带着谐谑味道,但其内里实则隐含着无比的悲凄和沉痛,隐含着对韩愈的同情理解以及对浮薄世风的愤懑。
柳宗元之不为师,并非否定师道,实在是因为怕遭世人非议而不愿空担一个为师的名号。在此后所作《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巾,他曾这样说道:“仆避师名久矣,往在京都,后学之士到仆门,日或数十人,仆不敢虚其来意,有长必出之,有不至必惎之。虽若是,当叫无师弟子之说。其所不乐为者,非以师为非,弟子为罪也。”由此可知,柳宗元当年在长安时就已经一方面避师之名,一方面行师之实了。证因为如此,所以下文话题一转,回到韦中立身上-,非常客气地表明可以行师之实——“假而以仆年先吾子,闻道著书之日不後,诚欲往来言所闻,则仆固愿悉陈中所得者。”但决不愿担为师之名 “若定是非以教吾子,仆才不足,而又畏前所陈者,其为不敢也决矣”。
既然可行师之实,就有必要将自己为文的心得告诉对方。于是,下文开始专力论为文之道。从少年时的“以辞为工”,到成年后理解的“文者以明道”;从作文的基本技法到其取法之源,再到可供参考的对象,娓娓道来,有条不紊,深刻惊警,启蒙发凡。作者是既重“道”又重“文”的,虽然“文”的目的在“明道”,但“文”本身又有其独立自主性,要将全副精神投入,才能将之作好,才能有所创新。这就要求为文者既要去除“轻心”、“怠心”、“昏气”、“矜气”,避免浮华、松散、杂乱等弊端,又要根据不同情形,或抑或扬,或疏通文气,或删繁就简;与此同时,还要扩大视野,遍览《尚书》、《诗经》等儒家经典,以及《庄子》、《国语》、《离骚》、《史记》等文史精品,充分吸收古人创作上的经验,借以磨砺气势,畅达条理,纵横思绪,增多意趣,使其既含蓄深沉义简洁明净。这段论文之浯,是作者多年来的创作心得,堪称一篇精到的创作论,如今和盘托出,以示韦中立,这种做法,不正是老师淳谆教诲弟子的行为么?但作者虽行师之实,仍坚决不要师之名,因而在文章结束处再次告诫对方:“取其实而去其名,无招越、蜀吠怪,而为外廷所笑。”既回应前文,又一笔点题,曲包余蕴,令人回味无尽。
首联虽是转述村叟的情况,但可以烈感受到无比的凄恻、沉痛之情。颔联写战乱给村叟带来的灾难。桑柘,表达对官府朝廷无声而无比愤怒的控诉和抨击。颈联则通过村叟欲求生存的愿望的破灭,使全诗具有了一种普遍性指向和代表意义。尾联衰翁有气无力倚门对着前山的落日,传神地呈现出一个衰惫乏倦、孤苦无依的老翁形象。
不像多数“伤田家”一类揭示民生疾苦的诗作,常用贫富极端对立的方式来造成强烈的反差效果,以此对现实进行抨击((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苗疏税多不得食,输入官仓化为土”等),在这里,诗人只是真实地记叙、描摹乱后村叟的悲惨生活,而且这种记录是以一种客观、平静的方式进行的。诗中不写与“逢”字有关的内容,也没有与作者自己主观情绪有关的字眼,相形之下,首联在全诗中便显得十分突出。虽也只是转述村叟的情况,读者强烈感受到的却是诗人无比的凄恻、沉痛之情。一“逢”村叟,便是“乱”、“衰”、“破”“伤魂”,这样触目惊心的情形,村叟事事伤魂,诗人又何尝又伤魂。这里将村叟的情形、感受过程暗迁为诗人的心绪感受,是一种自然、含而不露和深层次的情绪转换。诗一开始即以这种与传统诗学的“含蓄”无关的“定味语”式的字眼,将惨痛现实及感受全盘托出,直接拉到读者眼前、心中,可谓字字惊心。“伤魂”二字,则实为诗眼,下面几联是在这一基调上具体情形的自然生发,不断加深着这种同属于“衰翁”、诗人和读者的“伤魂”之感。因此全诗看似冷静,实则情绪饱满,看似直白,实则含蓄蕴藉。七律首联素为人重视,此诗首联份量尤重。
颔联写战乱给村叟带来的灾难。桑柘,即男耕女织生活赖以维持的重要生产资料——桑树柘树都被砍伐殆尽,作兵营的寨栅了,村叟已无以为生,徭役又使他子孙断绝,永远失去了生存的保障和依靠,相比之下痛失亲人的悲苦也许倒还要好受一些。可以说,“三吏”、“三别”之中,痛苦更深地表现为亲情的折磨,《杜陵叟》、《卖炭翁》等诗中主人公也许还能“重整旗鼓”活下去,这里村叟却被逼入了绝境。诗人这种真实到令人心颤的实录,是要表达对官府朝廷无声而无比愤怒的控诉和抨击。不幸时代中,“诗史”性作品其实都同是这样一种指向。
颈联出句承续上联之意,直接点明“赋税”二字,是概括性交代,对句则通过村叟欲求生存(逃离到别的州县)的愿望的破灭,一下使全诗具有了一种普遍性指向和代表意义,而超越了对一个村叟的单纯记叙,诗也由此获得新的深广度。老人的遭遇正是当时千家万户生活的一个缩影,典型地概括了连年战乱给广大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尾联稍异上两联,上句仍承续着上两联的苦况交待,下句却转入一个孤单、冷漠场景的刻划。子孙断绝、鸡犬星散的“家”门口,衰翁有气无力倚门对着前山的落日。全诗直到最后,才单用一个“独”字,将对村叟情形的记叙转入对村叟形象的简洁刻划,传神地呈现出一个衰惫乏倦、孤苦无依的老翁形象。也仅用这个“独”字,诗由对黑暗现实的无声抨击转入到对穷苦农民的深切同情。
《乱后逢村叟》之所以感人,其艺术力量正来源于这种对现实黑暗的抨击和对人民的同情,这一点又是通过极其通俗朴实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这是一种自觉的艺术追求。杜荀鹤出身寒微,境遇不顺,长期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使他对人民的痛苦体察很深,故《唐风集》中不少反映民生疾苦、乱后心绪的诗作许多都像这首《乱后逢村叟》一样,是可以称为历史实录的作品。而正是这种由题材特点、创作者个性及艺术上的自觉追求所确立的语言风格,被世人称之为“杜荀鹤体”或“晚唐格”,体现出杜荀鹤诗的独特风貌。
这首诗描写王昭君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并委曲深入地刻画昭君心事,突出其民族大义,塑造了一个可悲且可敬的明妃形象。全诗语言矜炼深雅,缠绵婉丽,艺术手法多样,风格鲜明独特。作品命题新颖,遭致纷纷议论,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广泛影响。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
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
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
第一首诗写送别情景。诗人以青青的水中上草起兴,衬托离思的氛围,又以上草下有一双鱼儿作比兴,以反衬思妇的孤独。鱼儿成双作对,在水中香上下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而诗中女主人公却要与夫君分离。她触景生情,不禁依依不舍,深情地说:您如今要上陇州去,谁跟我在一起呢?语意真率、朴素,是民歌格调。短短四句诗,上下两联形成鲜明的对照:从地域上看,“青青水中上”,是风光明丽,一片蓬蓬勃勃的中原河边景色;而“君今上陇去”,却是偏远荒凉的西北边境。从情调上看,“下有一双鱼”,显得非常欢愉而写意;而“我在与谁居”,又见得女主人公十分伶仃而落寞。
第二首仍言离情,诗人以不同方式作反复回环的表现。开始两句诗是比,以上草“长在水中居”象征女主人公长在家中居住,不能相随夫君而行。又用可以自由自在地随水漂流的浮萍来反衬,言上不如浮萍之能相随。所以,思妇寄语浮萍,无限感慨。
第三首主题相同,一唱三叹,感情一首比一首深沉。“青青水中上,叶短不出水”,这两句诗有兴有比。用上草的短叶不出水,比喻思妇不能出门相随夫君。“妇人不下堂,行子在万里”,在空间上距离那么遥远,女主人公孤单单的形象也就显现出来,而其内心的凄苦也可想而知。诗中没有表示相思之语,而思夫之情自见。
这三首诗在体裁上属于“代内人答体”,表达了女主人公对远游丈夫的思念之情。三首诗是一脉贯通,相互联系的“三部曲”。第一首,行子刚刚出门离家,思妇只提出“我在与谁居”的问题,其离情别绪尚处在发展的起点上。第二首,行子远去,思妇为相思所苦,发出“相随我不如”的叹息。离愁比以前浓重多了。第三首,女主人公内心的孤凄感受随着行子“在万里”而与日俱增,一层深一层,全诗就在感情高潮中戛然而止,余韵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