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观潮,现在在浙江海宁。但在北宋,观潮胜地却在杭州。夏历八月十八日是钱塘江潮汛的高潮期,那时,这一天是“潮神生日”,要举行观潮庆典,仪式非常隆重。每到这一天,官民各色人等,倾城出动,车水马龙,彩旗飞舞,盛极一时。还有数百健儿,披发文身,手举红旗,脚踩浪头,争先鼓勇,跳入江中,迎着潮头前进。潮水将至,远望一条白线,逐渐推进,声如雷鸣,越近高潮,声势越大,白浪滔天,山鸣谷应。水天一色,海阔天空。如沧海横流,一片汪洋。当地居民,就直接称呼钱塘江为“海”,称江堤为海堤。潘阆因言行狂妄被斥逐,飘泊江湖,卖药为生,曾流浪到杭州。涨潮的盛况留给他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致后来经常梦见涨潮的壮观,这首《酒泉子》小词,就是他回忆观潮盛况之作。他用《酒泉子》这个词牌写过十首词,但以这一首写得最好,最为后人所传诵。
词的上片描写观潮盛况,表现大自然的壮观、奇伟。“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我常常想起钱塘江观潮时的情景,满城的人争着向江上望去。一开始就表明作者对于杭州观潮的盛况,永志难忘,经常回想。他首先回忆观潮的人:杭州人倾城而出,拥挤钱塘江边踮起脚尖,伸长鼻子,争看江面潮水上涨。说“满郭”(全城),虽是夸张之词,但有现实生活做依据,倾城而出是对这种传统观潮盛况的真实写照。
“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这两句是说,潮水涌来时,仿佛大海都空了,潮声像一万面鼓齐发,声势震人。南宋周密的《武林旧事·观潮》描写:潮水来时,“大声如雷霆,······吞天沃日,势极雄豪。”虽然也写的很形象,却不如潘阆“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这么惊险生动,有声有色。真是天下壮观,人间奇迹!不能不令人钦佩作者的想象力,既大胆、又确切。经他这么夸张的韵味,纵使从来没有观过潮的人,也觉得心动神摇,意气风发。
下片描写弄潮情景,表现弄潮健儿与大自然奋力搏斗的大无畏精神,抒发出人定胜天的豪迈气概。过片转而描写弄潮儿的英勇无畏、搏击风浪、身手不凡和履险如夷。这两句纯用白描手法,写得有声有色,富于动感,眩目惊心。结拍由回忆转为现实,写词人虽离杭已久,但那壮观的钱江涌潮仍频频入梦,以至梦醒后尚感惊心动魄。
此词对于钱塘江涌潮的描绘,可谓匠心独远,别具神韵。词中“来疑沧海尽成空”一句采用夸张手法,浓墨重彩,大开大阖,感染力甚强。上片第二句的“争”、“望”二字,生动地表现了人们盼潮到来的殷切心情,从空间广阔的角度进行烘托与大潮的壮观结合得甚为密切。结拍言梦醒后尚心有余悸,更深化了潮水的雄壮意象。前后的烘托与中间重点描写当中的夸张手法配合紧密,使全词的结构浑然一体。
这首诗以秦筝为题作歌写送别。全诗可分为三层。
诗的前四句主要写秦筝的音调特色。以“汝不闻”点明此歌乃是为肖正而作,并且强调秦筝,引起全诗,“苦”,概括了秦筝声调的特色。次句又以秦筝构造的复杂暗示曲调将不同寻常。三、四两句则具体写秦筝的声音特色,先直接写声调的幽怨沉缓,然后又以时间的推移写曲调的悠远绵长,人们预知秦筝将奏出动人的曲子。
诗的次四句写送别时弹奏秦筝。先点明水绕树合的红亭,是送别的环境,也是弹筝的环境。次点出所弹曲调为《黄钟乐》和《白芝曲》。然后集中写秦筝的音乐效果:清风飒飒而来,浮云停滞不动。“飒”,透露出凄怨,“云不去”反映出缠绵难舍。这两句不仅用自然界的景物形象写出秦筝之声,而且以物之尚且有知’,衬托了人之不能无感,遂有“闻之酒醒泪如雨”一句,来写秦筝声引起的惆怅别情。
诗的最后两句点明“送”字。归秦地而作秦声,歌题是恰切的。结尾“汝”字与开头“汝7字相呼应,强调“送汝”,而一个“悲”字呼应开头的“苦”字,写出借秦筝传达出的悲苦不忍别离的心情。其中似也包含着弃置州县,难以归京的苦闷。
这首诗情调悲切婉转,催人泪下,韵脚也低沉凝重,突出地表达了诗人送别时凄怆悲苦的心绪。
“列炬”这个词出于杜诗的“列炬散林鸦”,本是写除夕守岁之后打着灯笼火把出去拜年。王国维多次用这个词,有的是写除夕,如《八声甘州》的“列炬严城去”;也有的不是,如这首词提到“月中薄雾”,大年三十晚上是没有月亮的,所以显然不是描写除夕景色。王国维之所以用这个词,乃是以灯笼火把的“动”来衬托六街月夜的“静”。从“列炬归来酒未醒”到“六街人静马蹄轻”和“月中薄雾漫漫白;桥外渔灯点点青”,是一种环境和气氛的转变,其意境颇似冯延巳《抛球乐》的“酒罢歌余兴未阑。小桥流水共盘桓。波摇梅蕊当心白,风人罗衣贴体寒”。二者都是从繁华热闹的人间生活转向冷清孤寂的自然景色,从中体现出内心的一种感受。“酒未醒”也就是“兴未阑”,正由于兴未阑,所以感觉到深夜的大街上特别冷清,只剩下马蹄的声音伴随着自己。
“月中薄雾漫漫白”和“桥外渔灯点点青”都是现实的写景:在月光之下,眼前所有景物都像是罩上了一层迷蒙的白雾;苏州多水多桥,此时雾中的一切都是朦胧的影子,惟有远处水边桥外有渔船上的几点灯光在这静谧迷蒙的画面深处闪闪发亮。这两句,以工整的对仗构成了一幅美丽的月下风景。月下的景色是朦胧的,“酒未醒”的朦胧醉眼在朦胧的月色中捕捉那一闪一闪的光亮,由此联想到在酒意中松弛下来的意识在自由地捕捉那一点一滴的往事。
由于前边的写景中已经有了这种隐约的暗示,所以过片的“从醉里,忆平生”就承上启下,顺理成章了。从醉里忆平生和清醒时忆平生是不同的。清醒时有许多理性考虑的干扰,所以有时候反而不够真实;而在喝醉的时候内心完全放松,不受任何约束,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心里话。那么作者对自己平生的反省是什么呢,是“可怜心事太峥嵘”。“峥嵘”本来是山峰高峻的样子,作者用它来形容自己理想志向的特出和不同一般。理想志向太高有什么不好,志向太高了就容易遭受失望的打击。如果一个人的理想只是取得个人温饱也许是容易满足的,但实际上人除了要求温饱之外还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尤其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知识分子,还有一个“士当以天下为己任”的理想。像杜甫,他说自己是“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稷和契都是辅佐舜的贤臣,而尧舜时代则是儒家理想中的盛世。杜甫身处安史之乱的战乱时代,以一个“布衣”的身份而怀抱有这样的理想,其不现实可想而知。可是他说,“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只要我不死,我就要为实现我这个理想而努力。杜甫的一生是贫穷的,直到晚年,在“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的境况下,他还在为国家的战乱和人民的流离而悲伤:“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登岳阳搂》)这是“窃比稷契”的理想给他带来的苦恼。王国维也是一个关怀人生的人,而且比杜甫更进一步,他还渴望解释人生。然而,人生问题到底有没有一个答案,这种思索真是自寻烦恼,是“可怜心事太峥嵘”,“可怜”这个词用得很巧妙,因为它既有“值得怜悯”的意思,也有“可爱”的意思。因“心事太峥嵘”而造成一生的苦恼,值得自怜;为不同凡俗的理想而付出,虽苦犹甜,值得自傲。到底是自怜还是自傲,那种分辨是理性的事,现在他只是说出自己的感受,而这感觉里不知不觉地就渗透了作者清醒时意识形态里所存在的那种理智与感情的矛盾。
正是由于归途中有了这种对平生的反省,所以此夜就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见自己在天上御风而行,轻而易举地就“摘得星辰满袖”。天上的星辰,象征着光明、高远、晶莹、皎洁,在现实中是可望不可即的,而作者在梦中却能够“摘得”,而且“满袖”。那种达成意愿的圆满,那种无求无待的自由,真是一个人在清醒的现实之中连想都不敢想的。一个浑浑噩噩对自己的平生从来都没有过反省的人不会有这样的梦;一个除了物欲与金钱之外再也没有更高向往的人也不会做这样的梦。可以说,“摘得星辰满袖行”不但是对“心事太峥嵘”的一种形象化的解释,而且流露出一种潜意识里对理想的坚持。
然而,“更堪”这个词却是一种理性的反映:高远的理想给人的一生带来的只有失望和痛苦。梦中的理想越是美满,梦醒后的失望越是痛苦,所以是“更堪”——怎么能够再受得了。梦中的意气风发和醒后的失望痛苦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因此这个结尾余音袅袅,有许多没有说出来的东西值得慢慢地咀嚼品味。
全词的那种朦胧与清醒、豪放与怅惘的结合,实际上也就是作者感性与理性的一种微妙的结合。
此诗特点在于给读者以想象的余地,读后有余味,有言外的意思和情调。
前两句写景。舟行扬子江中,岸上柳絮飘来,沾襟惹鬓;诗人斜卧舟中,一任菱花轻舟随着碧绿的江流荡漾东去。粗粗看来,俨然一幅闲情逸致的画面,仔细品味,方使人觉出其中自有一种落寞惆怅的情绪在。春回大地,绿柳飘絮,按说应使人心神怡悦,但对于客居异地的游人来说,却常常因为“又是一年春好处”而触发久萦心怀的思乡之念。何况,柳枝还是古人赠别的信物,柳花入怀,自然会撩惹游子乡思的愁绪。
如果说,诗人这种思乡的愁绪在前两句里表达得尚属含蓄,不易使人体察,那么,后两句就表露得比较明显了。“闻道风光满扬子”这一句是说,诗人自己思乡心切,愁绪萦怀,没有观赏风景的兴致,“风光满扬子”只是听人所道,他不想看,也不愿看,因为他身处江南,神驰塞北(诗人故乡在陇西姑臧),眼前明媚的春光非但不能使他赏心悦目,反倒只能增其乡思愁绪。类似这样的情状,我们在古代的优秀诗词当中是常常可以见到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在《武陵春》一词中写到:“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同样是闻道春光好,同样是自身愁绪多,一个终于没有去,一个尽管去了,但根本无心赏景。所取态度虽殊,感情表达的效果却是同样深切的。
既然舟行扬子江,不是为了赏景,那又为何而来呢?第四句作了回答:“天晴共上望乡楼”。原来诗人是为登楼望乡而来。但读诗至此,读者心里不免又生出许多新的疑问:为什么要在“风光满扬子”的“晴天”才登楼望乡呢?诗中没有明说,留给读者去想象、体会、玩味。或许是,古时别家出走多在岁寒过后,当物华又换,春光再满时,游子的乡思倍切吧?或许是,风光明媚的晴天丽日,空气清朗,登楼望乡,可极目千里吧?所有这些,尽管没有写出,却比明白形诸文字更丰富,更耐人寻味。这正是这首绝句的神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