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李昂(即位前名李涵)在位十四年。他登基后宦官一直专权,甘露事变后他更是失去了人身自由,一生软弱,郁郁而终。他工于五言,诗风清俊有骨气。这和他的性格似乎不大一样。也许李涵本人也不是糊涂昏庸之辈,不过是唐王朝末期国家颓败的气数使他没有更大的作为罢了。
对于宫廷除了皇帝没有谁更有发言权了。这是一首先写景转而直抒胸臆的诗。
从诗的内容上看,这首作品应该写于甘露事变之后。路边的秋草和上林苑里的繁花相比,既不美丽,又不茂盛,只是平平凡凡的野草,而且这秋草是不起眼,没有人注意的道边草罢了。秋风一过,秋草只能随风而倒,全没有坚定自主的力量。所以看似在写宫中的一般气象,实际也说明了文宗只是个傀儡而已。后面的诗句里就带着骨气了,他宁愿凭高无限意的生活下去,而不稀罕整日复同侍臣的虚假君主生活。
就算御花园是天下最美的花园,但是文宗皇帝是不贪图这将要凋零的美丽的,他心中的理想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登上统治者的高位,而不是做一棵依附于宦官的墙头草。王室的后代能有这样的理想,也算难能可贵了。唐代末期混乱的局势下,李姓王室已经处于了衰颓中。诗的开头说辇路上长起了秋草,这是不应该的,宫人连起码的除草工作都不认真对待了,可见王室的没落程度。这时候的文宗皇帝可能只有说说心中理想的权力了,要真的振兴唐王朝似乎仅是空想了。文宗远大的理想可贵在还没有忘记昔日先人打下的江山,但是这只能被理解为文宗身上有着贵族的骨气,他一个人是不能实现如此艰巨的目标的。其实他就是一个空想家。
他的心理后人是应该理解的,长期受人摆布,连人身自由都成问题的文宗皇帝很难抒发自己的苦闷。这首作品的立意还是有它的高明之处的。文字上抓住了宫廷的特点,像上林苑、辇道、侍臣,都是宫廷特有的。宫中题,表现在环境上,也是宫中人生活的写照。
宫廷除了它应有的繁华,热闹,也有许多神秘的黑暗面。书籍里也曾记载了许多宫廷中阴险复杂的倾轧,宫廷斗争历来是最危险的斗争,连皇帝本人都深陷这种漩涡的时候,一个王朝就处于深深的危机当中了。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诗歌不是历史小说,绝句又不同于长篇古诗,所以诗人只能选取这一历史事件中他感受得最深的某一部分来写。他选取的不是这场斗争的漫长过程中的某一片断,而是在吴败越胜,越王班师回国以后的两个镜头。
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李白另有一首怀古诗《苏台览古》。两首诗都是览古之作,主题相同,题材近似,但越中一首,着重在明写昔日之繁华,以四分之三的篇幅竭力渲染,而以结句写今日之荒凉抹杀之,转出主意。苏台一首则着重写今日之荒凉,以暗示昔日之繁华,以今古常新的自然景物来衬托变幻无常的人事,见出今昔盛衰之感,所以其表现手段又各自不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人变化多端的艺术技巧。
此诗以诗人山行时所见所感,描绘了初冬时节的山中景色。“荆溪”发源于秦岭山中,流至长安东北汇入灞水。诗人的别墅也在秦岭山中,此诗所写应是其别墅周边的一段景色。首句写山中溪流:荆溪蜿蜒穿流,溪水清浅,因溪水冲刷而泛白的石头星星点点地露出水面。次句写山中红叶:天气业已寒冷,但山林间仍点缀着稀疏的红叶。从天寒而红叶犹未尽落,表明天气是初冬时节。在以上两句诗中,诗人以“白石出”与“红叶稀”概括而形象地向读者展示了初冬山中景色的显著特征。不过诗人接着就在第三、四句诗中告诉人们,上述景象并不是此时山景的全貌,此时山景的基本面貌,乃是由众多苍松翠柏等终年长青的树木构成的充满生命力的“空翠”,即一望无际的空明的翠绿色。诗人行走在山间小路上,周身被空明的翠绿所包围,山林间的空气本就湿润,而空明的翠色则仿佛已化作绿水洒落下来似的,虽然未曾下雨,却不由产生了衣裳被淋湿的感觉。在此,诗人通过一个似幻似真的“湿”字,巧妙地显示出山中“空翠”色彩的浓烈。
在这首小诗中,诗人选择白石散露的小溪,山林间稀疏点缀的红叶和一望无际的翠绿色,用一条山径和一位行人把它们联接起来,构就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山中初冬风景画。这幅优美的风景画极具冬的情韵,却无冬的肃杀,而仍是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这首小诗描绘初冬时节山中景色。
首句写山中溪水。荆溪,本名长水,又称浐水,源出陕西蓝田县西南秦岭山中,北流至长安东北入灞水。这里写的大概是穿行在山中的上游一段。山路往往傍着溪流,山行时很容易首先注意到蜿蜒曲折、似乎与人作伴的清溪。天寒水浅,山溪变成涓涓细流,露出磷磷白石,显得特别清浅可爱。由于抓住了冬寒时山溪的主要特征,读者不但可以想见它清澄莹澈的颜色,蜿蜒穿行的形状,甚至仿佛可以听到它潺潺流淌的声音。
次句写山中红叶。绚烂的霜叶红树,本是秋山的特点。入冬天寒,红叶变得稀少了;这原是不大引人注目的景色。但对王维这样一位对大自然的色彩有特殊敏感的诗人兼画家来说,在一片浓翠的山色背景上(这从下两句可以看出),这里那里点缀着的几片红叶,有时反倒更为显眼。它们或许会引起诗人对刚刚逝去的绚烂秋色的遐想呢。所以,这里的“红叶稀”,并不给人以萧瑟、凋零之感,而是引起对美好事物的珍重和流连。
如果说前两句所描绘的是山中景色的某一两个局部,那么后两句所展示的却是它的全貌。尽管冬令天寒,但整个秦岭山中,仍是苍松翠柏,蓊郁青葱,山路就穿行在无边的浓翠之中。苍翠的山色本身是空明的,不象有形的物体那样可以触摸得到,所以说“空翠”。“空翠”自然不会“湿衣”,但它是那样的浓,浓得几乎可以溢出翠色的水份,浓得几乎使整个空气里都充满了翠色的分子,人行空翠之中,就象被笼罩在一片翠雾之中,整个身心都受到它的浸染、滋润,而微微感觉到一种细雨湿衣似的凉意,所以尽管“山路元无雨”,却自然感到“空翠湿人衣”了。这是视觉、触觉、感觉的复杂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似幻似真的感受,一种心灵上的快感。“空”字和“湿”字的矛盾,也就在这种心灵上的快感中统一起来了。
张旭的《山中留客》说:“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沾衣”是实写,展示了云封雾锁的深山另一种美的境界;王维这首《山中》的“湿衣”却是幻觉和错觉,抒写了浓翠的山色给人的诗意感受。同样写山中景物,同样写到了沾衣,却同工异曲,各臻其妙。真正的艺术是永远不会重复的。
这幅由白石磷磷的小溪、鲜艳的红叶和无边的浓翠所组成的山中冬景,色泽斑烂鲜明,富于诗情画意,毫无萧瑟枯寂的情调。和作者某些专写静谧境界而不免带有清冷虚无色彩的小诗比较,这一首所流露的感情与美学趣味都似乎要更健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