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十二句,写诗人闯荡京师、客游梁宋、落拓失意的真实经历。那时他年纪轻轻,自负文才武略,以为取得卿相是指日可待的事。三言两语,写出了诗人聪明、天真、自负的性格特征。但现实遭遇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他理想中的君主,沉醉在“太平盛世”的安乐窝里。“国风冲融迈三五,朝廷礼乐弥寰宇”,说国家风教鼎盛,超过了三皇五帝,朝廷礼乐遍及四海之内。这两句,貌似颂扬,实含讽意;下两句“白璧皆言赐近臣,布衣不得干明主”,就是似褒实贬的注脚。干谒“明主”不成,只好离开京师。但不能回家,因为“归来洛阳无负郭”,家中根本没有多少产业。故诗人不得不带全家到河南商丘一带谋生,“兔苑为农岁不登,雁池垂钓心长苦”。汉代梁孝王曾在商丘一带筑兔苑,开雁池,作为歌舞游冶之所,诗中借古迹代地名,是说自己在这里种田捕鱼,生计艰难。不说“捕鱼”而说“垂钓”,暗用姜太公“渭水垂钓”故事,说明自己苦闷地等待着朝廷的任用。
后十句是写与韦参军的离别,生动地描写了他们之间的深挚友谊和难舍之情。“世人遇我同众人,唯君于我最相亲”,这两句,看似寻常,其中暗含了作者的辛酸遭遇和对韦参军的感激之情。“且喜百年见交态,未尝一日辞家贫”,说他们的友谊经过长期考验,韦参军经常接济自己,从未以“家贫”为辞借口推却过。“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白日晚”见其日夕相处:“杨柳春”见其既游且歌。这样的友情,的确舍不得分开。“欢娱未尽分散去,使我惆怅惊心神。”“惊心神”三字,写出了与朋友相别时的痛楚之状。但为事业、前程计,又不得不别,因而劝慰朋友:“丈夫不作儿女别,临歧涕泪沾衣巾。”
这首诗写得肝胆刻露,字字情真。一般写诗要求语忌直出,脉忌外露。但这绝不是否定率直的抒情。“忌直”是为了“深化”感情,率直是为了将实情写得更“真”,二者似迥异而实相通。高适此作直吐深情,写苦不见颓靡之态,惜别仍发豪放之情,快人快语,肝胆相照,表现出主人公鲜明的个性特征,因而能以情动人,具有很大的感染力。此诗基本上采取了长篇独白的方式,“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诗中又多用偶句和对比,讲究音韵,读来音情顿挫,雄浑奔放,具有流美婉转的韵致。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这是一首饱蘸生活气息,充满真情实感的思母诗。
首句点明时节,渲染思情:霜打芦花,往日那一片片白茫茫的秋日生机欲舍难舍,令他想起了母亲的白发,想起了母亲的故去,不由潸潸泪下。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去年五月归家省亲时的情景: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季节,僧人典当了法衣,买了些粗米拿回家侍奉娘亲,而白头的娘亲就是在柴门边盼望着儿子的的归来……诗如一帧发黄的老照片,一首低回沉婉的曲子,响着余韵,久萦心间。
与恭出家之后未久,其父见背,唯留老母贫苦独守。恭公虽系出家之人,亦不能有负亲恩。虽然自己过的也是清贫淡泊的生活,仍时时接济老母。现在母亲也走了,留下的只是满腔怀念。这首诗并没有华美的词藻,只是用极普通的词语,叙述极平凡的往事。然而,诗中流露的全是一片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读来令人深为感动,惋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