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盛赞宴享时酒肴之甘美盛多,以见丰年多稼,主人待客殷勤,宾主共同欢乐的情景。诗中所称的“君子”,是宾客对主人美称。
全诗六章,显示欢乐的气氛,在赞美酒肴丰富的同时,并于后三章进而赞美年丰物阜,故而在宴会当中,宾主得以尽情享受。诗的前三章,章四句,皆以“鱼丽”起兴,具体地歌赞主人酒宴的丰盛,礼遇的周到,可以说是全诗的主体部分。诗人从鱼和酒两方面着笔,并没有写宴会的全部情景。以鱼的品种众多,暗示其他肴馔的丰盛;以酒的既多且旨,表明宴席上宾主尽情欢乐的盛况。写鱼的品种众多,不厌其详,写饮酒的情况,就比较概括,这种写法,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周代我国已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不仅广兴耕稼,而且许多鱼类,已成为人们常见的美食。捕鱼养鱼的方法也有了进步,在《诗经》里,提到鱼的篇章不少。《邶风·谷风》、《齐风·敝笱》、《豳风·九罭》,乃至《周颂·潜》、《小雅·南有嘉鱼》、《小雅·鱼藻》都有关于鱼的记载,特别是在《陈风·衡门》当中,有这样的诗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又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用鲂、鲤两种鱼的嘉美和娶妻要娶“齐姜”“宋子”,相提并论,可见人们对吃这两种鱼的青睐。在《周颂·潜》诗中,以“猗与漆沮,潜有多鱼”写养饲鱼类的情况,并且表明饲养的目的,是为了“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可见养鱼之被重视。滋味鲜美的鱼类在宴席上,也就成人们乐于称道的美馔了。在此诗前三章中,每章并列两种鱼名:“有鲿有鲨”、“有鲂有鳢”、“有鰋有鲤”,诗人不厌列举,并非纯用夸张语气,而是借鱼类之多,说明酒宴的隆重,并以表明其他肴馔也必然相应的丰富。诗人这种举一反三,以简驭繁的手法,是广为后人效法的。
说到酒,“酒”是丰年的象征,丰年酿酒,是先民历来的习惯。古代酿酒的原料,纯用粮食作物。在食用的五谷丰产之后,人们才用多余谷类,进行酒类的酿制。《诗经》中提到酒的名篇很多,《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周颂·丰年》这篇,写得更具体,其诗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中所称之稌,今称为稻(一说专指糯稻),稻黍俱得丰收,盈仓盈廪,“为酒为醴”,才有条件。酒之为用,除了供祭祀昭告丰收之外,“以洽百礼”一句,概括了它的重大作用。因而宴会之中要欢饮旨酒,燕飨嘉宾,更以酒多且旨,以示丰年之欢乐。朱熹《诗集传》,据《仪礼》“乡饮酒”及“燕礼”皆歌《鱼丽》,称此诗为燕飨上下通用之乐,其义甚明。证以《小雅》中其他有关饮酒的诗篇,如《小雅·鹿鸣》(原为燕飨群臣嘉宾之诗,其后成为上下通用之乐)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頍弁》云:“乐酒今夕,君子维宴。”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由来已久。《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此诗前三章反覆称道“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君子有酒,旨且有”,正是表明宾主在宴会中十分欢乐的情景。
诗的后三章,诗人紧扣前三章中三个重要词语“多、旨、有”,进而赞美在丰年之后,不仅燕飨中酒肴既多且美,更推广到“美万物盛多”(《毛诗序》)这一更有普遍意义的主题。就诗的本身来说,这三章可称为副歌。有了这三章,歌赞丰年的诗意,乃更为深挚。诗人说:“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物品之多,而赞美到物之嘉美;由物品之旨,而赞美到物之齐全;由物品之富有,而赞美其生产之及时。表明年丰物阜,既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人类勤劳创造的成果。而燕飨的欢乐,则是在丰年以后才能取得的生活中的享受。诗章语简而义赅,充分显示了物类繁多而时人富裕这样的现实。
《小雅·鱼丽》,作为一首乐歌,它的唱法,现在已不知其详,无从考证,但在语言运用方面,仍能得到一些启示。前三章章法相同,采用四、二、四、三的参差句式,在唱法上既有反覆赞歌之美,又有参差不齐的音乐节奏,便于重唱合唱。诗中所称的“旨且多”、“多且旨”、“旨且有”,在用意上虽无甚差别,但能产生一唱三叹的美感,使满座增欢。后三章着重在点明主题、渲染气氛,所以每章只有两句。在诗句的本身,其重音节落在“嘉、偕、时”等字词上,句末用“矣”字,使乐曲可以延长咏叹时间,起放慢节奏的作用。前后三章,互相辉映,其整体构思,颇见出诗人手法的高妙。
这首诗在艺术构思上颇有独到之处。作者不是像《国风·邶风·谷风》那样采用如泣如诉的怨愤之语出之,也不是像《卫风·氓》那样采用回忆倒叙的方式出之,而是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巧遇场面,采用对话的方式来揭示一对离异之后的夫妇的心理状态和各自的感受,从而鞭挞了喜新厌旧者的灵魂,批判了不合理的封建夫权。诗用叙事之笔开头:“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从“故夫”一词,可以知道“采蘼芜”的主语是弃妇。古人认为佩蘼芜可以多子。弃妇于此物本无所用,而现在上山采摘,暗示她已经再婚。在她满载而归的时候,碰巧遇到了“故夫”。巧遇时的情状如何,诗中没有直说。但“长跪问故夫”一语,侧面说明“故夫”的脸上颇有几分惭悔之色。若是怒目相向,则弃妇就决不会“长跪”相问了。弃妇被无端遗弃,缘“故夫”的喜新厌旧,所以这次巧遇,她倒要故意问问新妇的情况了。
“复何如”,犹言又怎样,话中不无谴责之意。“故夫”于惭悔之余,不得不以实情相告。“新人虽言问”,尚属自我解嘲语,忸怩之态可掬;“未若故人姝”,才是真切语,懊悔之情如见。“颜色类相似”句,活画出喜新厌旧者的心理。当初弃妇被逐,自是“颜色”不如“新人”之故。而“新人”入门既久,渐成旧人;弃妇转嫁他人,已成他家“新人”。“故夫”以喜新厌旧之目光视之,转觉己之“新人”,与已成他家“新人”之弃妇,颜色无复区别,岂止无复区别,从“手爪不相如”一句,知“新人”亦已招厌。“新人从门入”两句,余冠英有精辟的分析:“两句必须作为弃妇的话才有味,因为故夫说新不如故,是含有念旧的感情的,使她听了立刻觉得要诉诉当初的委屈,同时她不能即刻相信故夫的话是真话,她还要试探试探。这两句话等于说:既然故人比新人问,你还记得当初怎样对待故人吗?也等于说:你说新人不如故人,我还不信呢,要真是这样,你就不会那样对待我了。这么一来就逼出男人说出一番具体比较。”(《乐府诗选》)这段分析,从语言环境和人物心理两方面揭示了文字之外的丰富的潜台词,因而是耐人寻味的。
“新人工织缣”以下六句是故夫从新妇的女工技巧不及前妻,怨“新人不如故”。这六句具体比较,是全诗的画龙点睛之笔。一般来说,女子被休弃,总是要蒙受恶名的。古时有所谓“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的“七出”之条(参《大戴礼记·本命篇》)。这位妇女的被休弃,看来与七条都不沾边,因此最合理的解释是男子的喜新厌旧。喜新厌旧者要抛弃妻子,可以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如手脚笨拙,劳动偷懒之类。现在通过“故夫”自己的口来与“新人”作比较,说明弃妇手脚不笨,劳动并不偷懒,这就使弃妇蒙受的恶名完全被洗刷了。诗写到这里已表现出她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的形象。再者,喜新厌旧心理在封建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这种心理所以能在男子身上发展到无所顾忌地赶走妻子、另寻新欢的地步,不能不说是封建制度赋予男性以夫权的结果。此诗特意让男子自述其行为的乖张无理,实际上是对封建夫权的不合理作了揭露和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最后六句的男子比较之词,不仅使弃妇的形象变得丰满起来,而且全诗的主题思想也深化了。另外,截取巧遇场面虽适宜于描写眼前事,却不易展示诗中人物与事件的过去和未来;而篇末让男子作一比较,不仅弃妇过去的生活情况、劳动态度与所遭不幸,一切了然,而且连“新人”今后将遭受何种命运,亦可大致预见。故此种匠心安排,使时空领域大为开拓,而作品的容量亦有逾常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