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满江红·建康史帅致道席上赋》是一首作于史致道宴席、并表示歌颂史致道之意的赠人词,但却不与一股的应酬赞美、缺乏主旨的词相同。词人以饱酣的笔墨,充沛的热情,向当时驻守建康的军事行政氏官史正志表达词人的赞颂之情,并通过这一情感的表达,展露词人力主抗金复土的政治怀抱。词写得豪迈而深沉,在主旨广、基调上、笔法亡和结构上,都与《水调歌头·千里涯洼种》相近似,但又能显示独特的神采,体现出”复”中的“不复”。
此词采用神奇的神话传说和众多的典故,赋予作品以光怪陆离的奇幻性,和情感内容的密度与深度。
词的上阕,词人以奇情异想的笔调,歌颂史氏的高才独出、志向奇壮。词一上来,就以庄子在《逍遥游》中所构造的那只“背若泰山,冀若垂天之云”的神奇鹏鸟来比拟史氏。这就不仅写出了史氏的超群才性,而且使全词笼罩在雄奇放逸的浪漫主义的抒情氛围里。一句“笑人世、苍然无物”,写得峭拔警迈,足见史氏的非凡才华和怀抱,以及词人对史氏的推重。接下去,顺承上文,写这只讪笑人世苍茫的大鹏,飞回天宫深处,像高山一样,收翅仁立在玉阶天门之上。这一对庄子的大鹏形象所作的延伸,不仅显不出词人的非凡想像力,也表明词人这一时期对于“天宫”实即朝廷的深加留意。而且,因为这里的大鹏和“九重”、“五阶”之类都是采用了暗喻的修辞手法,若从大鹏所造这一形象的内涵上来看,大鹏更是点明了被任命为行宫留守和江防前线的军事长官的史氏,在天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运用大鹏的形象作比拟之后,词人再次运用女蜗补天的神话,赋予史氏以补天之神的奇持形象。这个形象,应该是大鹏与女蜗的嫁接。这并不是忘乎所以的肉麻吹捧,而是趋近词人的抗金目标的必然兴会。它实际上是希望抗战派得到重用,可以收复中原故土,“补”好宋朝已经缺了西北的“半边天”。这是词人此时心恒系之的热血之念,所有的飞腾幻想。奇情壮采,都因为这样的怀抱而变得沉甸甸地,富有很深的思想意义。上阁最后一大句,在语气上还承接着上文,“且归来”是对“又还向九重”、志在补天的鹏鸟的转写,但是在境界上,却由神话转入现实,写史氏充任江防前线的长官,使万里长江波澜不惊,江南形势得以安定。其中“谈笑”一词。极写史氏护江的举重若轻,暗示着其才能,比维护长江安宁所需要的更大。在这里的语气中,还带着前文借用神话时的豪逸味道。
词的下阕,才始着墨于题中的宴席描写,但并不渲染其热闹与豪华,这在结构和用墨卜,都与《水调歌头·千里渥洼种》略异。其用意在写史氏不仅有上文所写的“补天”才能,还是个文采风流的“文章伯”。“合缕”一词,是为词人对史氏文才的推许作映证。当然,这样的推许,实际上是受到天子手谕史正志表示嘉许的信息激发出的。接韵一个“看”字,就写出了孝宗手谕即“日边消息”给史正志带来的人阁希望,和词人对于这一消息的同样重视。词人在《千秋岁》一词中,曾说过史正志“从今尽是中书考”这样的话,与这里意思相同,而此处表达得则更委婉。“料想”一韵,不写其今日欣喜之情,反而写史致道日后入朝为相、主持政事以后,还会对今日秦淮河上的游赏恋恋于怀,写其于位高校重之时的平常心和风流态,这就深得措意深隐之妙,写出了大人物的情怀儒雅而风流。结韵更是曲笔传倩,既然史氏入朝主政后依然怀念秦淮河上的清游雅集。词人对钟山山水的感情是如此亲厚,自然今日就要与钟山相约,相约成为老朋友了。那么在钟山秦淮边结识的同僚,也是词人的老朋友。词人真是“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了。
赠人之作能写到如此境界,将词人的理想抱负与热情充实在其中,使词中不仅有人,而且有“我”;而又以既豪迈且深隐的风格出之,使读者得到更多面的美感体验,即使不谈它在语言上的五色迷离,苫峭奇拔,此词也已堪称宋代同类词作中的上品。
值得指出的是,史正志的政治态度比较依违,并不与坚决主战的词人完全一致,史正志不仅早年想投靠炙手可热的秦桧集团,甚至还为排挤主战派领袖张浚而奔忙,但是,这样的隐情,词人是无法深察的。词人把史正志当成一个主张抗金的同志来歌颂,情有可原。
这首诗不同于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那种少年刚肠的离别,也不同于王维《渭城曲》那种深情体贴的离别。而是表现一种充满诗意的离别。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还因为这次离别跟一个繁华的时代、繁华的季节、繁华的地区相联系,在愉快的分手中还带着诗人的向往,这就使得这次离别多了点诗意,少了份伤感。
李白与孟浩然的交往,是他当年轻快意的时候,所以眼里所看到的无不是美好惬意。这次离别正是开元盛世,太平而又繁荣,季节是烟花三月、春意最浓的时候,从黄鹤楼顺着长江而下,这一路都是繁花似锦。李白是那样一个浪漫、爱好游览的人,所以这次离别完全是在很浓郁的畅想曲和抒情诗的气氛里进行的。李白心里没有什么忧伤和不愉快,相反地认为孟浩然这趟旅行快乐得很,他向往扬州地区,又向往孟浩然,所以一边送别,一边心也就跟着飞翔,胸中有无穷的诗意随着江水荡漾。
“故人西辞黄鹤楼”,这一句不光是为了点题,更因为黄鹤楼是天下名胜,可能是两位诗人经常流连聚会之所。因此一提到黄鹤楼,就带出种种与此处有关的富于诗意的生活内容。而黄鹤楼本身,又是传说仙人飞上天空去的地方,这和李白心目中这次孟浩然愉快地去广陵,又构成一种联想,增加了那种愉快的、畅想曲的气氛。
“烟花三月下扬州”,在“三月”上加“烟花”二字,把送别环境中那种诗的气氛涂抹得尤为浓郁。烟花,指烟雾迷蒙,繁花似锦。给读者的感觉绝不是一片地、一朵花,而是看不尽、看不透的大片阳春烟景。三月是烟花之时,而开元时代繁华的长江下游,又正是烟花之地。“烟花三月”,不仅再现了那暮春时节、繁华之地的迷人景色,而且也透露了时代气氛。此句意境优美,文字绮丽,清人孙洙誉为“千古丽句”。 李白渴望去扬州之情溢于言表。
诗的后两句看起来似乎是写景,但在写景中包含着一个充满诗意的细节。“孤帆远影碧空尽”李白一直把朋友送上船,船已经扬帆而去,而他还在江边目送远去的风帆。李白的目光望着帆影,一直看到帆影逐渐模糊,消失在碧空的尽头,可见目送时间之长。帆影已经消逝了,然而李白还在翘首凝望,这才注意到一江春水,在浩浩荡荡地流向远远的水天交接之处。
最后一句是眼前景象,但又不单纯是写景。李白对朋友的一片深情,李白的向往,正体现在这富有诗意的神驰目注之中。诗人的心潮起伏,正像滚滚东去的一江春水。总之,这一场极富诗意的、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对李白来说,又是带着一片向往之情的离别,被诗人用绚烂的阳春三月的景色,将放舟长江的宽阔画面,将目送孤帆远影的细节,极为传神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