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首联点明作者立身于百战之地,沿山布列的古老营垒相继点燃了烽火,它们连成一片,烧红了半边天,描写了激战后的战场情景;新筑的城仿佛摇摇欲坠,因为阵阵雷鸣般的号角声在震撼着大地,表明元军虽遭失败,但元气未伤,仍在激烈反扑。“新城”暗示此地最近就有过拉锯式的争夺,城池随坏随筑。此联开首即点出“古戍”题目,并用对仗写出了雄浑悲壮的气势。
颔联则用想象抒写作者对时局的忧虑:在九州大地上至今仍然虎豹横行,相互吞噬;四海之内,还没有一块土地恢复农事。“虎豹”指割据的群雄。“未桑麻”指人民不能从事生产。
颈联则实写眼前寥落的景物:原野的空旷使天空显得格外高远,天边淡云与衰草相接;江面空荡荡的,只看见岸边白雪覆盖不匀露出来的沙滩。向读者展现一个疑问,人烟、舟楫、村市都哪里去了呢?二、三两联一虚一实,写出了作者及广大百姓对战乱的深恶痛绝。战火纷飞,万物被摧毁,但天地间生命之力毕竟是顽强的,严冬过后一定还是春天。
所以尾联说:在这一片肃杀惨淡的空旷中,仍不时可见野火烧不尽的腊梅花,从草中,雪下,石畔冒出,那一派生机不正是未来的希望么?结尾表示作者对战乱过后新的太平世界的出现充满信心。
诗中诗人看到战争给社会带来的破坏,心中感到说不出的悲凉,但作者并没有失去信心。诗人应朱元璋征召以后,感其厚遇,竭忠尽智,很有作为,曾使朱明政权几度转危为安并最终统一天下。朱明王朝的初期实现了作者“四海合一,万民乐业”的理想。
这是一首即景生情、因事起意之作,以情深意真见长。从诗中可见作者同元稹的交情之深。全诗不事雕琢,以极其朴素、极其浅显的语言,表达了极其深厚、极其真挚的情意。
诗的首句,据当时参加游宴的白行简在他写的《三梦记》中记作“春来无计破春愁”,照说应当是可靠的;但《白氏长庆集》中却作“花时同醉破春愁”。一首诗在传钞或刻印过程中会出现异文,而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也会反复推敲,多次易稿。就此诗来说,白行简所记可能是初稿的字句,《白氏长庆集》所录则是最后的定稿。诗人之所以要作这样的修改,是因为在章法上,诗的首句是“起”,次句是“承”,第三句当是“转”。
从首句与次句的关系看,把“春来无计”改为“花时同醉”,就与“醉折花枝”句承接得更紧密,而在上下两句中,“花”字与“醉”字重复颠倒运用,更有相映成趣之妙。再就首句与第三句的关系看,“春愁”原是“忆故人”的伏笔,但如果一开头就说“无计破春愁”,到第三句将无法显示转折。这样一改动,先说春愁已因花时同醉而破,再在第三句中用“忽忆”两字陡然一转,才见波澜起伏之美,从而跌宕出全篇的风神。
这首诗的特点是,即席拈来,不事雕琢,以极其朴素、极其浅显的语言,表达了极其深厚、极其真挚的情意。而情意的表达,主要在篇末“计程今日到梁州”一句。“计程”由上句“忽忆”来,是“忆”的深化。故人相别,居者忆念行者时,随着忆念的深入,常会计算对方此时已否到达目的地或正在中途某地。这里,诗人意念所到,深情所注,信手写出这一生活中的实意常情,给人以特别真实、特别亲切之感。
白居易对元稹行程的计算是很准确的。当他写这首《醉忆元九》诗时,元稹正在梁州,而且写了一首《梁州梦》:“梦君同绕曲江头,也向慈恩院院游。亭吏呼人排去马,忽惊身在古梁州。”元稹对这首诗的说明是:“是夜宿汉川驿,梦与杓直、乐天同游曲江,兼入慈恩寺诸院,倏然而寤,则递乘及阶,邮吏已传呼报晓矣。”巧的是,白居易诗中写的真事竟与元稹写的梦境两相吻合。这件事,表面上有一层神秘色彩,其实是生活中完全可能出现的巧合,而这一巧合正是以元稹、白居易平日的友情为基础的。
唐代长安城东南的慈恩寺和曲江是当时的游赏胜地。而且,进士登科后,皇帝就在曲江赐宴;慈恩寺塔即雁塔,又是新进士题名之处。他们两人应当常到这两处共同游宴。对元稹说来,当他在孤寂的旅途中怀念故人、追思昔游时,这两处长安名胜,不仅在日间会时时浮上他的心头,当然也会在夜间进入他的梦境。由于这样一个梦原本来自对故人、对长安、对旧游的朝夕忆念,他也只是如实写来,未事渲染,而无限相思、一片真情已全在其中。其情深意真,是可以与白居易的诗比美的。
读者更可见两人的交谊之笃,也更可见白居易的这首诗虽像是偶然动念,随笔成篇,却有其深厚真挚的感情基础。如果把两人的诗合起来看:一写于长安,一写于梁州;一写居者之忆,一写行人之思;一写真事,一写梦境;诗中情事却如《本事诗》所说,“合若符契”。而且,两诗写于同一天,又用的是同一韵。这是两情的异地交流和相互感应。读者不仅可以领略诗篇的艺术魅力,而且可以从它的感情内容得到真和美的享受。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