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上片充满对友人的不舍之情,对友人之远行表示担忧。“落日古城角,把酒劝君留。”二句开篇点题,直接劝告友人不要远行。“长安路远,何事风雪敝貂裘。散尽黄金身世,不管秦楼人怨,归计狎沙鸥。”五句都是词人为友人感到担心,即言前路之艰难,又怕友人时运不济,像当年入秦的苏秦一样,最终落魄而归,招致亲戚朋友的冷落。用“归计狎沙鸥”的归隐山林之路,反衬追求功名利禄的道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上片末句表达的是对友人一心向往功名富贵的感叹。
下片“诗书万卷,致身须到古伊周。”,肯定了友人杰出的才学,希望友人此行能够获得成功,像伊尹和周公一样成为国之栋梁。同时词人又说“莫学班超投笔,纵得封侯万里,憔悴老边州。”,劝慰友人不要一味为了功名富贵而像班超一样,有家难回。结尾处“何处依刘客,寂寞赋登楼。”,乃是作者联系自身的境遇,自比王桀,感叹自己身似浮萍,漂泊不定,空自思乡,落得孤独寂寞。
这首词充满了一种悲慨之情,通篇都是对友人求仕的劝解之辞,但实际上却是对朝廷不能重用人才,埋没人才,使友人和自己这样的有识之士壮志难酬,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讽刺与悲愤。
“送客时,秋江冷。商女琵琶断肠声。可知道司马和愁听。”瑟瑟秋水,朗朗秋月,江滨送客,以酒饯行,歌女弹着送别的曲调,牵引出作者万般的离愁别绪,和着愁绪倾听着这断肠的曲调,时问仿佛己倒流,依稀可见当年唐朝诗人白居易贬谪江州时,浔阳江头夜送客,写下《琵琶行》的情景。如今作者身临其境,郁郁不得志的遭遇使之对此诗产生了真切的共鸣。
“客乍醒”,是小令的收尾之笔,也是整篇的高潮,虽言“客”醒,实则主人和客人都己醒来。明写从酒中清醒过来,暗指作者从宦游生涯中醒来,产了强烈的隐归山野之心。一个“醒”字,表明了作者的醒悟,猛然意识到自己的仕途已到此为止,再在宦海沉浮已无多大意义,只有隐归山林,享受山村野趣,才是自己应该选择的道路。
词人把自己的经历、感受融迸了对历史往事的追思中,反映了元代知识分子沉浮宦海、郁郁不得志所产生的矛盾心情,这也是元代下层文人的普遍情绪。
本首小令怀古伤今,虽然篇幅较短,但辞句清淡,韵味悠长,与白居易的《琵琶行》一脉相通,表现出略带忧伤的官场失意情思。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上片写柳阴宴别。夏日杨柳飘拂的时节,绿阴深处,送别友人,暂时挽留行人车骑,在荷花香郁的水边设宴送行,荷花芳香之中举杯畅饮,筵席上吟词配曲歌唱,酒宴间有管弦与小词助兴。“杨柳”,赠别之象征物,开头便暗点题旨。“驻彩旌”,中途驻车设宴饯别。
下片写深情话别。词人对朋友的感情之真、之深,以及他们之间离情别恨,颇有动人心魄之处。“只有醉吟宽别恨,不须朝暮促归程”,与刘梦得《赴连州途经洛阳诸公置酒相送张员外贾以诗见赠率尔酬之》的“如今暂寄尊前笑,明日辞君步步愁”,有异曲同工之妙。词人劝慰行者,多饮酒能够纾解别恨,旅程中要放宽心情,不要朝暮惦记着归程。结尾总束一句,烟雨㳽濛中的柳枝、柳叶,都牵系着离别的情思。烟雨杨柳无边,离思也就漫无边际,那密如雨丝的烟叶柔条已经牵系住了人们的离情别绪。
在写法上,此词将景、事、情融合在一起来抒写,最后缴足“惜别”的题旨。杨柳为古诗词中赠别、惜别的象征物,此词即用之作为贯穿首尾的抒情线索。开篇即写在杨柳阴中暂驻车马,中间铺叙杨柳阴中开设的饯别酒筵,以及筵上的感情交流;末尾移情于杨柳的“雨条烟叶”,使之成了离愁别恨的负载物。这样写,不但形象生动,而且含蕴无穷,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