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不是用情与景的和谐,而是用它们之间的矛盾,即“路近城南”反而是“已怕行”;走进沈园中却“更伤情”。这种“近”与“怕”,“进”与“更伤”之情的矛盾对立,动人地表现了一种经久未衰的爱情悲痛一触即发的心理,达到了符合人情事理的和谐。
以上两句还通过一路上情感的渐进,逼真地描绘了人物心理的变化。从“路近城南”到“沈家园里”,路程由远至近,面人物心理由“已怕行”到“更伤情"。路近城南毕竟离唐琬的墓地还有相当距离,可是作者就“已怕行”,可见唐琬的墓地对他触动之大早在预料之中,因此早早地就有畏怯之感。到了沈园,唐琬之墓就在眼前,这种伤感之情分量如何就可想而知了。这种人物心理的变化符合一般规律,但放在八十一岁的陆游身上,更显出他对唐琬特殊的深情厚谊。
“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写梅花依然芬芳清香,常常有香气透进游客的衣袖,别致的小桥还是静静地泡在绿水之中,以反写正,以乐景写哀情。五十多年过去了,美景依旧,然而人却不在了,由此形成对照,加倍显出诗人当时心情的凄楚、伤感。
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
这首诗用自然流畅的语言写出了一派生意盎然的春色,格调清新,意境明丽,表达了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愉快心情。
诗一开始,就从大处着墨,描绘出在初春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浣花溪一带明净绚丽的春景,用笔简洁而色彩浓艳。“迟日”即春日,语出《诗经·豳风·七月》“春日迟迟”。这里用以突出初春的阳光,以统摄全篇。同时用一“丽”字点染“江山”,表现了春日阳光普照,四野青绿,溪水映日的秀丽景色。这虽是粗笔勾画,笔底却是春光骀荡。
“春风花草香”诗人进一步以和煦的春风,初放的百花,如茵的芳草,浓郁的芳香来展现明媚的大好春光。因为诗人把春风、花草及其散发的馨香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所以通过联想,可以有惠风和畅、百花竞放、风送花香的感受,收到如临其境的艺术效果。在明丽阔远的图景之上,三、四两句转向具体而生动的初春景物描绘。
“泥融飞燕子”诗人选择初春最常见,也是最具有特征性的动态景物来勾画。春暖花开,泥融土湿,秋去春归的燕子,正繁忙地飞来飞去,衔泥筑巢。这生动的描写,使画面更加充满勃勃生机,春意盎然,还有一种动态美。杜甫对燕子的观察十分细致,“泥融”紧扣首句,因春回大地,阳光普照才“泥融”;紫燕新归,衔泥做巢而不停地飞翔,显出一番春意闹的情状。
“沙暖睡鸳鸯”是勾勒静态景物。春日冲融,日丽沙暖,鸳鸯也要享受这春天的温暖,在溪边的沙洲上静睡不动。这也和首句紧相照应,因为“迟日”才沙暖,沙暖才引来成双成对的鸳鸯出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是那样悠然自适。从景物的描写来看,和第三句动态的飞燕相对照,动静相间,相映成趣。这两句以工笔细描衔泥飞燕、静睡鸳鸯,与一、二两句粗笔勾画阔远明丽的景物相配合,使整个画面和谐统一,构成一幅色彩鲜明,生意勃发,具有美感的初春景物图。就诗中所含蕴的思想感情而言,反映了诗人经过“一岁四行役”、“三年饥走荒山道”的奔波流离之后,暂时定居草堂的安适心情,也是诗人对初春时节自然界一派生机、欣欣向荣的欢悦情怀的表露。
清人陶虞开称杜甫笔法高妙,能“以诗为画”(《说杜》),此诗可为印证。但这首五绝之妙并不止于“以诗为画”,诗人着意传达的还是他感受到的柔和春意。如果说春日迟迟、江山秀丽、清风徐徐、花草芬芳以及燕子、鸳鸯,都是诗人的视觉、触觉(风)、嗅觉所感,那么泥土之“融”、沙砾之“暖”,便不是五官的直接感觉了。只因为对春天的阳光明丽、惠风和畅、鸟语花香感受至深,诗人无须触摸就能想象出泥土的松湿和沙砾的温暖;而泥之融、沙之暖的体会又加深了对飞燕的轻盈、鸳鸯娇慵的视觉印象,从而使诗人的整个身心都沉浸于柔美和谐和春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