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不直述战事的进展,而将读者置身于险象环生的局势,感受紧迫的态势。
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诗人用平直叙起的笔法写出了征战环境之“苦”。“百战”,意谓战事频繁。“碎铁衣”,形容气候恶劣,斗争严酷。其中,“碎”字下得绝妙,颇值玩味。将士的铠甲都已冻碎难着,令人宛见“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的塞外荒寒景象。此外,唐军将士因长期作战,来不及休整,给养十分困难的情形,也可由此一“碎”字思而得之。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我方这位身经百战的英雄,正是选中他作为目标,在突营闯阵的时候,首先将他射杀,使敌军陷于慌乱,乘机杀开重围,独领残兵,夺路而出。
诗中表现的是一位勇武过人的英雄,而所写的战争从全局上看,是一场败仗。但虽败却并不令人丧气,而是败中见出了豪气。“独领残兵千骑归”,“独”字几乎有千斤之力,压倒了敌方的千军万马,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诗没有对这位将军进行肖像描写,但通过紧张的战斗场景,把英雄的精神与气概表现得异常鲜明而突出,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将这场惊心动魄的突围战和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相对照,让人想到这不过是他“百战沙场”中的一仗。这样,就把刚才这一场突围战,以及英雄的整个战斗历程,渲染得格外威武壮烈,完全传奇化了。诗让人不觉得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批残兵败将,而让人感到这些血泊中拚杀出来的英雄凛然可敬。象这样在一首小诗里敢于去写严酷的斗争,甚至敢于去写败仗,而又从败仗中显出豪气,给人以鼓舞,如果不具备象盛唐诗人那种精神气概是写不出的。
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