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在汴京观看元宵佳节的盛况时所作。诗人通过对中山孺子、郑女燕姬精彩演出场景的描述,为读者展现一幅元宵节月光下许多台杂剧争妍斗丽的画面,反映了汴京元夕戏剧演唱的热闹景况。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先从来自各地的伶人粉墨登场写起。先写北方的男性青年——“中山孺子”,这些挑选出来参加歌唱的男青年本来就已经标致,再穿上入时的新装,打扮起来,变得更加帅气。再写北方女子——“郑女燕姬”,这些参加演唱的女子当然也是挑选出来的美女,她们胜过众人,压倒全场。中山少男、郑燕少女都善演戏曲,说明当时杂剧传布的盛况。
开始这两句虽然旨在点明演唱的人员,但又并非是纯乎客观的介绍,诗中“倚新妆”、“独擅场”应是互文见义,“倚新妆”的“倚”字,“独擅场”的“独”字,都暗含着一种互相比赛,争妍斗艳之意,男女的情态得到了生动的表现,那种热烈、欢乐而又兴奋的场面,也凸现出来。这时虽然还没有写到他们的歌唱,但人们可以想见,这些英俊的男子、漂亮的女子的歌声,应该十分美妙。而少年男女争扮周宪王剧中人物,也使读者对当时剧界的风气颇有所领会。从侧面反映了汴京作为古时都会,在历受金元劫难之后,经明初的休养生息而恢复生机,重现繁华,其民俗风情,也通过这两句表露出来。
“齐唱宪王春乐府”作为全诗的中心,终于写到了歌唱,主要表现男女声齐唱时的情形。不过诗句中也并没有写到歌声如何,只点明歌唱的形式是“齐唱”,歌唱的内容是“宪王”的“春乐府”。
据《明史·诸王传》,宪王即朱有墩,世称周宪王。他能诗善画,谙晓音律,是明初影响较大的散曲、杂剧作家,剧作达三十一种,总名《诚斋乐府》,这里演唱的是他的乐府中的一种。地位这样显赫、成就又很高的人物的乐府,自然是十分美妙的了。用男女声“齐唱”的形式来演唱,不仅声音宏大,而且刚柔相济,雄浑中有清脆。“齐唱”二字,刻意渲染出元宵欢庆,万民同乐的情景,给人的感觉是舞台上伶人的演唱与舞台下观众的和唱一起进行,场面肯定是热闹之极。这里仍然只是暗示,没有正面去写歌声,但却使人有如闻其声的感觉。
“金梁桥外月如霜”不仅没有写到歌声,反而宕开笔端,写起了戏曲表演场地旁金梁桥外的夜景和天上的月色。“金梁桥”在汴京,从桥上望过去,那一轮明月正遥挂天际,洒下如霜的清光,给整个汴京城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全城变得朦胧、幽邃,更加显示出动人的韵致。“月如霜”之清冷幽静,与前面所描绘的欢庆热闹情景似乎不相吻合,然而这一句实际上却是诗人的神来之笔,以淡墨衬浓彩,余韵宛转,余味曲包,深得唐人竹枝词之妙。此时,那男女齐唱“春乐府”的歌声,不仅响彻全城,而且在月光中也更加清亮,仿佛从地上直飘向月宫。
这一句,作者是以景衬声,在诉诸视觉的月色中,暗暗包含了诉诸听觉的歌声,这样一衬,歌声似乎显得“形象化”了,好像看得见,摸得着,更给人以清晰、深刻的印象。作者巧妙的安排,使得诗歌最后更加耐人含咀,神味隽永,情韵不匮。
《汴京元夕》寥寥四句,再现了汴京元宵之夜演出戏曲时演员擅场,众人齐唱的欢乐场面。流畅自然,清丽可喜,颇有唐竹枝民歌风味,为其集中七绝之佳作。
全诗分三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描述和渲染了猛虎出穴的威风;中间八句为第二部分,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最后八句第三部分,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先描述和渲染猛虎出穴的威风。黄昏时候,在苍苍的山林里,一阵凄风刮来,黄色的茅叶沙沙作响。“云从龙,风从虎”,老虎出洞了。熊罴不敢当,其气势足以吞赤豹,慑封狼。“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铓”,这两句不仅写出了猛虎的张牙舞爪的模样,而且暗示了讽刺的对象。王充《论衡》载:“鮌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甚,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李贺《猛虎行》“举头为城,掉尾为旌”,用此典以刺藩镇,而此诗则用此典以示所刺对象不是在下层,而是在朝中的权奸。犹如猛虎慑服赤豹和狼,这个权奸先以其威势慑服同类。高若讷之附和吕夷简,就是趋附这种威势。
中间一段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这一段,意在借猛虎当途吃人,来抨击奸佞陷害忠良。全诗的核心就在这一段。借物寓意,也是一种比附,同样必须抓住相似点。张籍《猛虎行》和李贺《猛虎行》意在讥刺藩镇父子相继称霸一方,所以抓住猛虎“年年养子在空谷”、“乳孙哺子,教得生狞”的行为,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而此诗意在抨击吕夷简辈陷害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忠良,故抓住猛虎“当途食人肉”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诗的要害。
末段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诗以猛虎的口气说:食肉既是我份内的事,怎么能说是不祥的呢?糜鹿的性情是柔和的,它不伤同类,结果还是被人捕杀吃掉。损人利己,举世皆然,“而欲我无杀,奈何充馁肠!”强盗有强盗的逻辑,老虎吃人也有其吃人的逻辑。代虎申辩这种逻辑,犹如戳人一枪,猛地倒抽,带出肚肠,足以置人于死她。
诗人胸中对吕夷简的憎恶,不能直言,便用寓言诗的形式,表达对吕夷简穷治朋党、残害忠良的愤恨。全诗以猛虎的当道食人,胡作非为,嚣张跋扈,来喻人喻事,有着强烈的讽刺色彩。
这首诗是李煜为悼念幼子仲宣早夭而作。诗歌开头点明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特地渲染了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最后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全诗情感真挚,凄恻感人。
时值深秋,二十八岁的李煜几乎完全沉浸在丧子之痛中难以自拔同时丧妻之优也令他痛苦难耐。诗歌开头就点明“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雨深秋寂寞”是诗人特地渲染的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为“愁引病增加”做铺垫。为悼念早夭之子,哀吟至此,不禁让人为之泣下。茫茫的愁苦之海,李煜已经被淹没了,绝望之中,他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可惜的是宗教最终也没能挽救虔诚的李煜,他一生遭受所有苦痛时,包括最后殒命汴梁,“空王”都不在场。
本来在夫妻之间,痛失爱儿固然哀苦,如果可以相互地诉说,相互地抚慰,就能多少有所释放与缓解。然而妻子正在重病之中,李煜非但不可诉说,还得处处克制;这一重又一重的悲苦积郁在心,既是“永念难消释”的不能忘怀,又唯有“孤怀痛自嗟”而已,叫人如何承受?首联情感内涵十分沉重,后三联则顺此而下,一路述说。因为是“孤怀”,所以秋雨之中,分外寂寞;悲来无际,徒增病痛。因为是“孤怀”,风中的思念只能独自下咽,眼前的恍愧不过是泪水的幻想。这无人可以分担的哀伤,这无处可以诉说的悲痛,摧折肺腑,迷茫神智,绝望的诗人只能向虚妄中的佛陀去祈求救助:“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
马令《南唐书》卷三载录此诗时写道:“时昭惠病剧,后主恐重伤其意默坐饮泣,因为诗以写志,吟咏数四,左右为之泣下。”当李煜独坐垂泪,轻吟此诗以抒写悲伤之时,周边的侍从无不为他的悲哀所感染而落下泪来。
咏物诗词一般以咏物抒情为主,绝少议论。李清照的这首咏桂词一反传统,以议论入词,又托物抒怀。咏物既不乏形象,议论也能充满诗意,堪称别开生面。“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短短十四字却形神兼备,写出了桂花的独特风韵。
上句重在赋“色”,兼及体性;下句重在咏怀,突出“香”字。据有关记载,桂树花白者名银桂,黄者名金桂,红者为丹桂。它常生于高山之上,冬夏常青,以同类为林,间无杂树。又秋天开花者为多,其花香味浓郁。色黄而冠之以“轻”,再加上“暗淡”二字,说明她不以明亮炫目的光泽和秾艳娇媚的颜色取悦于人。虽色淡光暗,却秉性温雅柔和,像一位恬静的淑女,自有其独特的动人风韵。令人爱慕不已。她又情怀疏淡,远迹深山,惟将浓郁的芳香常飘人间,犹如一位隐居的君子,以其高尚的德行情操,赢得了世人的敬佩。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形神兼备地写出了桂花的独特风韵。她的颜色并不艳丽,“暗淡轻黄”,与很多名花相比,外表逊色得多。她的社会声望也很一般,“情疏迹远”,并没有得到什么荣耀和宠幸,更不会有人给她热捧恭维。但是她的体性温柔,香留天地之间。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从这两句起直至歇拍,都是以议论的方式行文。这两句是议论的第一层。花当然是以红为美的。至于碧牡丹、绿萼梅之类,那就更为名贵了。这些都是桂花没有具备的。但是作者认为,内在美,比外在美更为重要。“何须”二字,把各种名花一笔荡开,突出了色淡香浓、迹远品高的桂花,断定她是“花中第一流”。
“梅定妒,菊应羞,画栏开处冠中秋。”这是议论的第二层。梅花既有妍丽的外美,更有迎霜雪而开的高洁的内美。菊花更是人所共同认可的“君子之花”,兼具内外之美。但是这两种名花,在桂花的面前都自叹不如,都产生了羞愧和妒忌的心理。经过这样的比较抑扬,桂花的定位就很清楚了。所以作者论定:桂花是众多的秋季名花之冠。
“骚人可煞无情思,何事当年不见收。”这是议论的第三层。“骚人”,指屈原。屈原在《离骚》中,用褒扬之笔,列举了各种各样的香草名花,以比况君子修身美德,可是偏偏没有提到桂花。所以作者抱怨他“可煞无情思”。屈原的人品和才德,是人所共同景仰的,这也包括作者李清照在内。对这位先贤的抱怨,更突出了作者对桂花的珍重。
李清照的这首咏物词咏物而不滞于物。草间或以群花作比,或以梅菊陪衬,或评骘古人,从多层次的议论中,形象地展现了她那超尘脱俗的美学观点和对桂花由衷的赞美和崇敬。桂花貌不出众,色不诱人,但却“暗淡轻黄”、“情疏迹远”而又馥香自芳,这正是词人品格的写照。这首词显示了词人卓尔不群的审美品味,值得用心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