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甫秉忠信,神明自来舍。
绛灌虽不容,蛮貊皆从化。
荣名任纷纠,道性常闲暇。
传语当途人,无为劳叹吒。
仪甫秉忠信,神明自来舍。
绛灌虽不容,蛮貊皆从化。
荣名任纷纠,道性常闲暇。
传语当途人,无为劳叹吒。
徐铉

徐铉

徐铉(916年—991年)南唐,北宋初年文学家、书法家。字鼎臣,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历官五代吴校书郎、南唐知制诰、翰林学士、吏部尚书,后随李煜归宋,官至散骑常侍,世称徐骑省。淳化初因事贬静难军行军司马。曾受诏与句中正等校定《说文解字》。工于书,好李斯小篆。与弟徐锴有文名,号称“二徐”;又与韩熙载齐名,江东谓之“韩徐”。 ▶ 43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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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
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
译文:新春佳节,天地间风霜尽去,春意盎然。
历添新岁月,春满旧山河。
历添新岁月,春满旧山河。
译文:日历上又添了一岁,新春代替了旧气象。
梅柳芳容徲,松篁老态多。
梅柳芳容徲(tí)¹,松篁(huáng)²老态多。
译文:春天来临梅花、柳树展现了新姿,只是冬天不凋的松竹有了一些老态。
注释:¹徲:久。²松篁:竹与松。
屠苏成醉饮,欢笑白云窝。
屠苏成醉饮,欢笑白云窝。
译文:新年因为高兴饮了太多的屠苏酒,欢笑的声音响彻了云霄。

yǒuxīnzhēng

yóng yuándài 

tiānfēngshuāngjìn qiánkūnxiàng 
tiānxīnsuìyuè chūnmǎnjiùshān 
méiliǔfāngróng sōnghuánglǎotàiduō 
chéngzuìyǐn huānxiàobáiyún 

大风起兮云飞扬,
大风起兮¹云飞扬,
译文:大风刮起来了,云随着风翻腾奔涌啊,
注释:¹兮:语气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语气助词“啊”。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¹²海内³兮归故乡,
译文:威武平天下,衣锦归故乡,
注释:¹威:威望,权威。²加:施加。³海内:四海之内,即“天下”。我国古人认为天下是一片大陆,四周大海环绕,海外则荒不可知。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安得¹猛士兮守²四方³
译文:怎样才能得到勇士啊为国家镇守四方!
注释:¹安得:怎样得到。安,哪里,怎样。²守:守护,保卫。³四方:指代国家。

  《大风歌》一诗抒发了作者远大的政治抱负,也表达了他对国事忧虑的复杂心情。

  这首诗全篇只有三句,却包含了双重的思想感情,且出现别具一格的转折。其诗用大风、飞云开篇,令人拍案叫绝。作者并没有直接描写他与他的麾下在恢宏的战场上是如何歼剿重创叛乱的敌军,而是非常高明巧妙地运用大风和飞扬狂卷的乌云来暗喻这场惊心动魄的战争画面。“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只一个“威”字就是那样生动贴切地阐明了各诸侯臣服于大汉天子刘邦的脚下,一个“威”字也直抒了刘邦的威风凛凛、所向披靡,天下无人能与之匹敌的那种巨无霸的冲天豪迈气概。但诗篇的着重点乃是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最后一句比照上一句,都是直抒胸臆,写他的心情与思想,但这最后一句,刘邦没有继续沉浸在胜利后的巨大喜悦与光环之中,而且是笔峰一转,写出内心又将面临的另一种巨大的压力。这一句既是希冀,又是疑问。它显露了刘邦的无奈不禁叩问天下,有谁能为他守住这片江山之感慨,昔日的功臣一个个谋反,独留他这个老朽在此老泪纵横。

参考资料:
1、 《中华好诗词》栏目组编著. 中华好诗词 第1季[M]. 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 2014.09.第64页
2、 姚国军主编. 中国经典诗词品鉴[M]. 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2016.01.第14-15页

fēng

liúbāng liǎnghàn 

fēngyúnfēiyáng 
wēijiāhǎinèiguīxiāng 
ānměngshìshǒufāng 
飘然一雨洒青春,九陌净无车马尘。
飘然一雨洒青春,九陌¹净无车马尘。
译文:小雨飘飘,轻洒在青青的草地上。道路都干干净净的,车马经过也扬不起灰尘。
注释:¹九陌:都城大道。
渐散紫烟笼帝阙,稍回晴日丽天津。
渐散紫烟笼帝阙(quē)¹,稍车晴日丽天津。
译文:笼罩着都城的紫烟渐渐散去,天气逐渐变得晴朗,天空也变得更加美丽。
注释:¹帝阙:皇城之门,这里指京城。
花飞衣袖红香湿,柳拂鞍鞯绿色匀。
花飞衣袖红香湿,柳拂鞍(ān)(jiān)¹绿色匀。
译文:飞花沾湿衣袖,红中带香。路边绿柳轻拂马鞍,绿色匀称。
注释:¹鞍鞯:指马鞍和马鞍下面的垫子。
管领风光唯痛饮,都城谁是得闲人。
管领风光唯痛饮,都城谁是得闲人。
译文:为了能够更好的赏景,唯有痛饮。在这都城里又有几个闲人呢?

guòzhìchéng西jiā--huángtíngjiān

piāoránqīngchūnjiǔjìngchēchén

jiànsànyānlóngquēshāohuíqíngtiānjīn

huāfēixiùhóngxiāng湿shīliǔānjiān绿yún

guǎnlǐngfēngguāngwéitòngyǐndōuchéngshuíshìxiánrén

玉童西迓浮丘伯。洞天冷落秋萧瑟。不用许飞琼。瑶台空月明。
玉童西迓(yà)浮丘伯¹。洞天²冷落秋萧瑟。不用许飞琼。瑶台空月明³
译文:因为玉童来迎接浮丘伯,真仙的居所都萧瑟了,没有许飞琼,瑶台十分空旷寂寥。
注释:菩萨蛮:词牌名,又名《子夜歌》《重叠金》《花溪碧》,双调四十四字,用韵两句一换,凡四易韵,平仄递转。杭妓往苏迓新守:元本题“杭妓往苏迓新守杨元素,寄苏守王规甫”。傅本无“新守”二字。明刊全集、二妙集、毛本题作“杭妓往苏”。此据紫本、百本。王规甫:名诲。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一“题名”:王诲于熙宁年间,以朝散大夫、尚书司勋郎中知苏州。¹浮丘伯:又称浮丘公,古仙人。《列仙传》卷上:“王子乔者,周灵王太子晋也。好吹笙,作凤凰鸣。游伊洛之间,道士浮丘公接以上嵩高山。”²洞天:《茅君内传》:“大天之内,有地之洞天三十六所,乃真仙所居。”不用许飞琼。³瑶台空月明::孟綮《本事诗·事感第二》:“诗人许浑尝梦登山,有宫室凌云,人云此昆仑也。既入,见数人方饮酒,招之。至暮而罢。赋诗云:‘晓人瑶台雾气清,坐中唯有许飞琼。尘心未断俗缘在,十里下山空月明。’”
清香凝夜宴。借与韦郎看。莫便向姑苏。扁舟下五湖。
清香凝夜宴。借与韦郎看¹。莫便向姑苏²。扁舟下五湖³
译文:在夜晚的宴会上凝聚着萧香,那天姿国色且借给你观赏,你可不要取道去那姑苏城去,像那范蠡那样带着美色到那太湖上去。
注释:¹借与韦郎看:韦应物《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²姑苏:龙笺引《吴越春秋》:“越进西施于吴,请退师。吴得之,筑姑苏台,游宴其上。”《史记》卷三一《吴太伯世家》:“越因伐吴,败之姑苏。”《集解》引《越绝书》云:“阖庐起姑苏台,三年聚材,五年乃成,高见三百里。”《索引》:“姑苏,台名,在吴县西三十里。”³五湖:《国语》卷二一《越语下》:越灭吴,“反至五湖,范蠡辞于王日:‘君王勉之,臣不复入越国矣。’……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

  游仙词的创作与游仙诗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多半来自道教的思想影响,但并不尽然。《菩萨蛮·杭妓往苏迓新守》上半篇便是一个例外。它可能与唐代以来的风习有关,即以“仙”指艳冶女子,或指妓女。唐代张鹜的传奇作品明明是写文人逛妓院的放荡行径,却美其名曰《游仙窟》,就是一个显例。

  上片名为游仙,而实际上是说杭妓往迎新太守之后杭州的空虚冷落。词人以“玉童”比“杭妓”,以“浮丘伯”比“新守”,以“洞天”比杭州,并以秋天萧瑟凄凉的气氛来衬托杭州的冷落。三、四句再以“许飞琼”比“杭妓”,以“瑶台”比杭州(或妓院),以“空月明”来比喻或象征杭州(或妓院)的寥落。上述所有喻体(或象征体)和本体的对应关系,多是滑稽可笑的。

  下片是同苏州太守王诲和新太守杨绘的调侃,在字面上虽转向表现现实,而游戏的性质不变。前两句是说,由于“杭妓”在座,在夜晚的招待宴会上凝聚着萧香,那天姿国色姑且借给你王太守观赏。这里用了典故,因为唐代诗人韦应物与词人的相识王诲同是苏州太守,所以以“韦郎”借指王诲,是十分贴切的。后两句是托王诲转告杨绘:你可不要取道苏州城,否则见了美色就会动心,要学当年的范蠡,带着美女乘着小船飘到太湖上去了。诙谐戏谑之意都十分明显。

参考资料:
1、 叶嘉莹主编.苏轼词新释辑评 上. 北京:中国书店,2007.01:208

mán··hángwǎngxīnshǒu--shì

tóng西qiūdòngtiānlěngluòqiūxiāoyòngfēiqióngyáotáikōngyuèmíng

qīngxiāngníngyànjièwéilángkàn便biànxiàngbiǎnzhōuxià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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