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以小伙子为第一人称口吻写的,姑娘是子仲家的女儿。开篇就交代了男女欢聚的场所:陈国的郊野有一大片高平的土地,那里种着密密的白榆、柞树。这既是地点实写,也是交代春天胜景。在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光,美好的地点,一群美丽的人儿,做着美妙的事情:子仲家的姣好少女,跳着飘逸优美的舞蹈。春天来了,少男少女的春天来了,他们以曼妙的舞姿吸引着对方多情的目光。
这里说的美妙的时光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特别时间“榖旦”。对这一词汇的理解不仅可以帮助读者顺利解读此诗,而且还有助于读者了解久已隐去的古风及其原始含义,从而认识某些节庆的起源以及少数民族中至今尚存的某些特殊节日及其节日风俗。同样,诗的地点“南方之原”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场所。
“榖旦于差,南方之原。”“榖旦”,《毛传》云:“榖,善也。”郑笺云:“旦,明。于,日。差,择也。朝日善明,日相择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榖旦,犹言良辰也。”朱熹《诗集传》云:“差择善旦以会于南方之原。”“南方之原”,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解曰:“谓南方高平之原。”
良辰吉日是祭祀狂欢日。上古的祭祀狂欢日有多种。比如农耕社会中作为时历标准并祈祷丰收的火把节、腊日节等远古年节;祭祀生殖神并乞求部族繁衍旺盛的上巳节等各种祭祀日。不同主题的祭祀狂欢日有不同的祭祀和狂欢内容,比如驱傩、寒食、男女短期的恢复自由性交等。据朱熹《诗集传》,陈国“好乐巫觋歌舞之事”,陈国的古风可以说是保存得比较好的。因此就有这样的“榖旦”。
前人曾经常指责所谓的“郑卫之风”,认为它们“淫”。其实所谓的“淫”无非是指这些“风”热情奔放,是男女欢歌狂舞的音乐。实际上,这又何止郑风、卫风。陈风从诗文内容上看就是非常“淫”的。《汉书·地理志》说:“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就此诗而言,其内容是关于男女情爱的,可以推断,这一“榖旦”是用来祭祀生殖神以乞求繁衍旺盛的祭祀狂欢日。
诗人所写的“如荍”的女子就是第一章的“子仲之子”,也就是第二章“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的人,这人就是诗中主人公爱慕的对象。
这首诗写得很美。在城东门外的白榆树下,在宛丘的柞树林边。在某一美妙的好时光,小伙姑娘便去那里幽会谈情,姑娘舞姿翩翩,小伙情歌宛转。幸福的爱情之花含苞而放。在小伙眼睛里,姑娘美如荆葵花;在姑娘心目中,小伙是她的希望和理想,要送他一束花椒以表白感情。
这是一篇理意深刻、情趣盎然的咏物寄志散文。作者从山多髯松和结庐在此的原因,写到烟云万顷亭、唯天在上亭、清高亭、环中亭的历历景物。文章篇幅不长,由于紧扣了髯松这一特点,所以能把看松庵雄伟壮丽、幽美宜人的景色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读了令人有飘然忘返之感。
第一段状写匡山的美景,第二段叙写章三益在匡山建造庵庐及亭,第三段交代“看松庵”的命名缘由,第四段以问答的方式为章三益明志。此文主要对龙泉人士对章三益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作者认为章三益无论隐居还是出来做官,都能像松树一样坚持操守。
第一段写章三益在庐筐山结庐的原因,紧扣“乐松”两字。筐山髯松弥望,新翠如濯,上有为隐者所尚服的薜荔、女萝,下有能安神和气的茯苓之属,环境特宜养生养性,蓄志律身,因而结庐其间。
第二段写“看松庵”命名原由,全段围绕着“看松”两个字,先写庵的四周建有四亭,点明这个地方既有能生万顷烟云的深潭,又有高入云霄、视野广阔的峰峦,既有清寒空碧的林荫,又有众峰环翠、宛如仙人所居的静谧之处,庵庐就是结在这高、远、清、空的环境之中;继写“看松”的乐趣,从忘我入神而“看”到“行歌松间”的自乐,再到髯松解意“相娱”,层次分明。在章三益的眼里,松树根深叶劲,寒暑不惊,是“元夫巨人”以及“古豪杰”品格的像征,因此敬慕不已,久视不舍,以致主观精神与客体之形凝合为一,“物我两忘”;而章君行歌松间,髯松奉笙箫之音以“相娱”,则是以拟人手法点出髯松对章君之知遇。
第三段是议论,就松树的“正刚之气”结合章三益生平实际行为进行阐发,笔端饱含抒情。由于议论是针对“龙泉之人士”以为章三益已经“忘世”而发,显得顺理成章。
第四段是写作者邀请章三益一同游览青萝山,表示自己也有与章君相同志趣,也愿意以松为友以自律。文末以“虽然”一词转折,以“筐山之灵,其亦迟君久矣”一语呼应前文,戛然结束全篇。
松树的“正刚之气”,历来是仁人志士自厉自立的榜样。撰作文章时,作者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样的年纪面对着不堪的世道,他不但不嗟老叹悲,反而能以髯松的正刚气质自厉自期,想要以此与章君共律共勉,积极的人生太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正二十年庚子(公元1360年),章三益与宋濂、刘基、叶琛四人同应朱元璋之召,为明初政权效力。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三益与刘基同拜御史中丞之职,证实了宋濂认为三益结庐筐山并非“忘世”的正确判断。
文中提到章君久视髯松,“精神凝合,物我两忘”,是指主体对髯松正刚之气的神会与融合,即客体特征向主体的入化。这也是儒家所一贯倡导的“养志待时”的涵养过程,在某种特定境况下,它确有助于主体精神的扩充与升华。庄子所主的“物我两忘”是“无我”,是消极弃世;而这里所说是要将自己扩展成“大我”、“新我”,两者是不同的,这一点要加以区别。
全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连论说了重农贵粟对于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安定生活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作者在说明问题时运用古今对比,农夫与富商大贾的对比,法令与实际情况的对比,使他的主张得到更鲜明的表现,让统治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中特别是对农民现实生活的贫困穷苦的描写,揭露性很强。
所谓“谷贱伤农”,意思就是说,粮食太便宜了,就会挫伤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导致产量减少,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我国在历史上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国,所以历代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晁错认为蓄积多,则民心稳,统治稳固;而要增加蓄积,必须想办法使农民尽心于农业生产。但现状是农民忙活了一年,到头来却只有很少的收益,为了应付各种赋敛,有的甚至“卖田宅,鬻子孙”;而商人无农民之劳,却能“衣必文采,食必粱肉”。这种差距不可能使农民安心于农业,作者由此提出“欲民务农,在于贵粟”的观点。他的观点对于扭转“谷贱伤农”的状况是有好处的,对现代社会解决“三农”(指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也是有借鉴意义的,但他尊崇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对待商业和商人也有一些偏颇和不公正之处,读者阅读时要注意。
此诗写蜀地一位和尚弹琴技艺之高妙。首联写和尚来自诗人的故乡四川,表达对他的倾慕;颔联写弹琴,以大自然的万壑松涛声比喻琴声之清越宏远;颈联写琴声荡涤胸怀,使人心旷神怡,回味无穷;尾联写聚精会神听琴,而不知时日将尽,反衬琴声之高妙诱人。全诗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明快畅达,风韵健爽,在赞美琴声美妙的同时,也寓有知音的感慨和对故乡的眷恋之情。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两句说明这位琴师是从四川峨眉山下来的。李白是在四川长大的,四川绮丽的山水培育了他的壮阔胸怀,激发了他的艺术想象。峨眉山月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诗里。他对故乡一直很怀恋,对于来自故乡的琴师当然也格外感到亲切。所以诗一开头就说明弹琴的人是自己的同乡。“绿绮”本是琴名,汉代司马相如有一张琴,名叫绿绮,这里用来泛指名贵的琴。司马相如是蜀人,这里用“绿绮”更切合蜀地僧人。“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简短的十个字,把这位音乐家写得很有气派,表达了诗人对他的倾慕与敬佩。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句正面描写蜀僧弹琴。“挥手”是弹琴的动作。嵇康《琴赋》:“伯牙挥手,钟期听声。”“挥手”二字就是出自这里的。“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两句用大自然宏伟的音响比喻琴声,使人感到这琴声一定是极其铿锵有力的。
“客心洗流水”,这一句就字面讲,是说听了蜀僧的琴声,自己的心好像被流水洗过一般地畅快、愉悦。但它还有更深的含义,其中包涵着一个古老的典故,即《列子·汤问》中“高山流水”的典故,借它,表现蜀僧和自己通过音乐的媒介所建立的知己之感。“客心洗流水”五个字,很含蓄,又很自然,虽然用典,却毫不艰涩,显示了李白卓越的语言技巧。
“余响入霜钟”也是用了典的。“霜钟”出于《山海经·中山经》:“丰山……有九钟焉,是知霜鸣。”郭璞注:“霜降则钟鸣,故言知也。”“霜钟”二字点明时令,与下面“秋云暗几重”照应。“余响入霜钟”,意思是说,音乐终止以后,余音久久不绝,和薄暮时分寺庙的钟声融合在一起。这句诗写琴音与钟声交响,也兼寓有知音的意思。《列子·汤问》里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话。宋代苏东坡在《前赤壁赋》里用“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形容洞箫的余音。这都是乐曲终止以后,入迷的听者沉浸在艺术享受之中所产生的想象。“余响入霜钟”也是如此。清脆、流畅的琴声渐远渐弱,和薄暮的钟声共鸣着,这才发觉天色已经晚了:“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诗人听完蜀僧弹琴,举目四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青山已罩上一层暮色,灰暗的秋云重重叠叠,布满天空。感觉时间过得真快。
李白这首诗描写音乐的独到之处是,除了“万壑松”之外,没有别的比喻形容琴声,而是着重表现听琴时的感受,表现弹者、听者之间感情的交流。其实,“如听万壑松”这一句也不是纯客观的描写,诗人从琴声联想到万壑松声,联想到深山大谷,是结合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写的。
律诗讲究平仄、对仗,格律比较严。而李白的这首五律却写得极其清新、明快,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其实,无论立意、构思、起结、承转,或是对仗、用典,都经过一番巧妙的安排,只是不着痕迹罢了。这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的艺术美,比一切雕饰更能打动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