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词是一首送别之作,因为友人军职升迁是一件大喜事,所以此词全无哀婉伤感之情,通篇都是对友人的赞扬与鼓励,只是最后提醒友人不要忘记知音好友,一点即止。
上片写战争过去,人们的战争,敌情观念薄弱了,“髭胡膏血”都被汉水洗净了,这是一句反义用语,道出了作者心里的不平。接着用“人尽说”回忆王君的“归时英烈”。下片的过片与上片的开头遥相照应。既然没有战争了,刀剑就应入库了。腰间剑,聊弹铗;尊中酒,堪为别——前两句由友人写到自己,以战国时的冯谖为喻,表达作者勇无所施、报国无门的愤懑。后两句表达自己对送行友人的歉意,言自己无物可送,只能用杯子之酒为别去的朋友送行。
况故人新拥、汉坛旌节——“汉坛”,汉高祖刘邦曾在汉中筑坛拜韩信为大将。这两句言朋友官职地位之重,言外之意,朋友处此重位,定能像当年的韩信一样一展抱负,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国立功。马革裹尸当自誓,蛾眉伐性休重说。——这两句承上,前句用东汉马援之典。后句化用枚乘《七发》中“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语句,是说贪恋女色,必当自残生命。词人认为男儿应当立誓以马革裹尸死在沙场而还,至于那些沉溺酒色自戕生命之行再也休提,以此激励友人要以杀敌报国为务,勿沉溺于男女私情而堕了青云之志。
但从今,记取楚台风,裴台月。——引用战国宋玉和东晋庾亮的典故。以此劝诫友人:不要忘记咱们在楚楼、裴台吟风赏月的这段友谊。全词激昂沉郁,愤懑与不平隐含在曲折之中。
开头二句自叹年老。言青春年华已在如醉如梦的生活中过去,如今两鬓如霜也不知还能度过几个春秋,好景不长,令人失望,表现了作者叹老嗟衰的愁苦心态。“来时”二句写作者同诗友的亲密关系。言每次诗友来时,总是对我诵述扬雄《畔牢愁》之作,作者用扬雄的《畔牢愁》借指自己的抒写愁怀之作,表示“与君相离,愁而无聊”之意,很愿同我往还,密切关系,所以“一见樽前似旧”,和老朋友一样亲密无间。“诗在”二句颂美诗友工诗善书。此处化杜诗和卫恒语意,言友人之诗和南北朝诗人阴铿、何逊相近,值得学习;其书法也在罗(晖)赵(袭)之前,虽见称于人,而我却不敢恭维。结尾二句写候其来诗。《新唐书·李贺传》:“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囊中,及暮归,足成之。”此处化用其意,言互相赠诗不要停止,已遣侍人等候来诗,对诗友表现了企盼与敬重之意。
此词追忆其生平数事,既以为知音,又表彰其内助之劳,更推崇其诗书之佳,篇幅虽短,情意殷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