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此诗第一章开头两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在交待诗人和送别者的关系的同时,选择了一个极富美学意味和心理张力的场景:从秦都雍出发的诗人(秦康公)送舅氏重耳(晋文公)回国就国君之位,来到渭水之阳,即将分别。在这里有千言万语可说,但又无法尽说。单从送别路途之遥已可见舅甥情谊深厚,这深厚的情谊在临别的这一点上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泪眼凄迷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仅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缘故,更因为重耳归国即位正是多年所望,是件大喜事儿,于是临别之时“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这一辆大车四匹黄马大有深意,这里有送舅氏快快回国之意,也有无限祝福寄寓其间,更深一层的是,这表明了秦晋两国政治上的亲密关系。陈奂在《诗毛氏传疏》中说:“康公作诗时,穆公尚在。《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此赠车马,何也?……然则康公亦白穆公而行欤?”这段考证说明,车马之赠是康公之意也是穆公所许,它将赠送路车乘黄所隐含的政治外交意义揭示无遗。
第二章由惜别之情转向念母之思。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着她的弟弟重耳能够及早返回晋国,但这愿望却未能实现;今天当希望成为现实的时候,秦姬已经离开人世,所以诗人在送舅氏归国之时,不能不由舅氏而念及其母,由希望实现时的高兴而转为怀念母亲的哀思。“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两句既完成了章法上和情绪上的前后转换,更为这一首短诗增加了丰厚的蕴含。甥舅之情本源于母,而念母之思更加深了甥舅情感,孔颖达《毛诗正义》言:“‘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既有此思,在考虑“何以赠之”的时候,便自然地想到“琼瑰玉佩”这些纯洁温润的玉器,这不仅是赞美舅氏的道德人品,也有愿舅舅不要忘记母亲曾有的深情厚意,当然也不要忘记秦国对他重返晋国即君位所作的诸多努力的更深一层非言语能尽的含义。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但章法变换、情绪转移都有可圈点处。在形式上,两章结构相同,用韵有别,诗歌的整体气氛由高昂至抑郁均可找到形式上的依据,可能是妙手偶得,也可能是刻意为之。
这首借歌颂热海的奇特无比以壮朋友行色的送别诗,是诗人在北庭,为京官崔侍御还京送行时所作。此诗或写于交河郡,或写于轮台县。热海即伊塞克湖,又名大清池、咸海,今属吉尔吉斯斯坦,唐时属安西节度使领辖。岑参虽未到过那里,但根据传闻和自己长期在荒远之地的体验,把它写得有声有色、神奇无比。
岑参的边塞诗独具特色,将西北荒漠的奇异风光与风物人情,用慷慨豪迈的语调和奇特的艺术手法,生动地表现出来,别具一种奇伟壮丽之美。他的诗突破了以往写边地苦寒和士卒劳苦的传统格局,极大地丰富拓宽了边塞诗描写题材和内容范围。而《热海行送崔侍御还京》则是其中一篇很有特色的边塞诗,它巧妙地把写景与送别结合起来,却又没有丝毫的矫柔伤感之请,代之以热情澎湃,在边塞送别诗中闪出耀眼的光彩。
全诗十六句,以夸张的手法写热海无与伦比的奇热。读罢全诗,令人如临其境,仿佛感受到蒸腾的热气。
开头两句,概括出热海的特点。“西头热海水如煮”虽是夸张,但比喻贴切,用滚烫开水作比,使人很容易想象热海的水热的程度。
热海其热无比,所以第三句说“海上众鸟不敢飞”,但这并不足为奇,奇的是“中有鲤鱼长且肥 ”,在滚烫的热海水中,居然有鲤鱼存活,而且长得又长又肥,这就很使人诧异了。
以上是“侧闻阴山胡儿语”,所用语言通俗形象,如同口语。接下去写当日亲眼所见。由所闻转入所见,过渡自然,衔接紧凑。所见情景,诗人抓住与海水密切关联的几种具体物象;岸旁青草、空中白雪、沙石虏云和浪波汉月。岸边的草木非但没有被热水灼伤而萎枯,反而青青常绿;但空中的白雪,却在很远的地方遇到热气旋就化为乌有。上有云天白雪,下有绿叶青枝,中间夹着热气腾腾的热海,风光奇异。“蒸沙烁石燃虏云,沸浪炎波煎汉月。”两句十四字中,用了蒸、烁、燃、沸、炎、煎六个动词,夸张地描绘出热海的威力:蒸热了沙子,熔化了岩石,点燃了天边云朵,煮沸了细浪,烤热了波涛,煎烫了高空明月,充分显示出诗人炼字之工和大胆而奇异的想象。
“阴火潜烧天地炉”四句,诗人突发奇想,发出喟然之叹:蕴藏在地下的火,以天地为炉,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常燃不息,为什么偏偏把这西边一角烧得这么热?高处,它吞食月窟,侵及星辰;远处,它的气焰越过西方的赤坂,一直威逼更远的单于。诗的十三、十四句,交代吟诗的环境和原由。吟诗是为了为友送行;地点在天山脚下的城郭;时间是夕阳西下将于海边沉没之际,触景生情,引起一番对热海的赞叹。
诗的最后两句,诗人用风趣的语言,作了临别赠言:“柏台霜威寒逼人,热海炎气为之薄。”意思是说:侍御大人自京师御史台来边陲视察,尽管您威严如霜,但为这热海般的将士赤心所感化,您那冷若寒霜的威严也会淡薄的。
岑参的这首诗 ,在写作手法上以“侧写”标新,全诗写热海 ,由水中到地面到空中,处处炎气逼人,除了“侧闻”的“水如煮 ”外再没有出现一个“热”字,而是通过鱼、鸟、草、雪、沙、石、云、浪、波和月等景物的描写,表现出热海之热,使全诗真实可感。
此诗寄情出人意表,构思新奇。诗人巧设回环,在极力描述了热海之奇景,让读者陶醉于热海风光之时才宛然一转,表明自己吟诗的环境和缘由,“送君一醉天山郭,正见夕阳海边落”。在天山脚下的城郭,在夕阳西下将于海边沉没之时,与朋友送行,无尽的离别之情用一“醉”字消融于无形,豪放不羁。“柏台霜威寒逼人,热海炎气为之薄”这最后两句,用热情洋溢的语言盛赞崔侍御的高风亮节,连热海的炎威也为之消减。
本诗出自《三国演义》,无任何正史记载。与其说是诸葛亮诗,不如说是罗贯中诗。《三国演义》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不愧为中华文学史上的瑰宝,罗贯中亦不愧为小说大家,从这首小诗就能看出端倪来。首先,从写作角度来说,此诗为诸葛亮的出场,做了大气盘旋的铺垫。那么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刻画和场景氛围渲来说,起到了先声夺人的作用。
其次,此诗是为诸葛亮量身订做的,不仅十分符合诸葛亮的身份,而且一开始就为诸葛亮戴上了一顶智慧的帽子。说到这里了,就必须要解释一下这首诗的意思了。大梦,是道家对人生的一种诠释,在道思想中,梦既指混沌迷蒙的景象,又指人的感知与思想。“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结合《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来理解,意思就是在这乱世之中,人人迷茫,惊慌失措,但人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其中的缘由一直只有我才知道啊。
这里为什么是道教思想,而不是其他诸如佛教等教派的思想呢?明代小说家有一个通用的人物形象塑造定型,凡是智慧型的人物,都赋予道士身份,或者与道士形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比如大家熟知的瓦岗寨军师徐茂功、朱元璋的军师刘伯温、梁山的军师吴用及智慧人物公孙胜,等等。罗贯中塑造诸葛亮也是一样,仙风道骨,呼风唤雨。因此,诗的第一句,基本上就给诸葛亮在小说中的形象定了型。还有一点,诸葛亮常自比管仲乐毅,诗句的意思正好与此呼应。
后两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字面上的意思是,我在草堂春睡已足,我都已经从美梦中醒来了,可窗外的太阳还在慢慢吞吞的移动。这句更深层的意思是表达诸葛亮虽然超然物外,遗世隐居,却从未放弃心怀天下、等待伯乐到来的雄心。用“日”来隐喻赏识自己的伯乐、未来的明主,用“日迟迟”形容明主的到来太慢了。实际上这是说给刘备听的,他在埋怨刘备来得太迟了。因为战乱年代,机会稍纵即逝,明主和贤臣相遇、相识、相知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也相当的宝贵。
由此可见,罗贯中把这首诗放在此处、此时,何其高妙,简直是神来之笔。
这首诗,仅从字面上看,前两句与后两句似乎没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联系,但仔细玩味,一位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大智大贤者的形象便活现出来了。体现出了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