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起笔写京师人与南方人对待竹子的不同态度,一贵一贱,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推理叙写“绝徼海外人”可能有的态度,从而发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慨叹;接下来既写人又写竹,借竹的形象对任光禄的人品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点明他知竹爱竹的根源在于他不流于俗的美好品德。
入题之前,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论述世人对竹的态度,其所论的内容虽说与记述的中心有关,但由于所涉的对象广泛,其中不仅有“斩竹而薪之”的江南人,还有“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的京师人,甚至还有绝徼海外之人,一旦见竹,必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这就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段文字并不是专为任君而书。在这里,形成对比的首先不是任君和贱竹者,而是江南人和京师人、绝徼海外之人。以三者不同的好恶之情,充分显示了世人“物去乡则益贵”的心理状态,从而得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结论。
这一段内容有叙,有议,有结论,其本身就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作者似乎只是有感而发,泛泛议论,显得随意而亲切。这一番议论的真实意义,是在文章提出任君植竹一事后才得到显露的。正因为对世人贵竹贱竹的心理有了充分的论述,所以任君植竹之事一经写出,其不同寻常处即豁然可见:他身居江南,却不同于江南人的贱竹;他贵竹,却又并非如京师人一样因竹难致之故。
前文所写及的众人对竹的态度本已各各有异,互成对照,而任君之所为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恰如峰回路转,忽见其异。倘若没有前面足够的铺垫,或者仅以贱竹者与任君形成简单的对比,任君之举绝不会产生如此醒豁的感觉。前面一段似乎不甚经意写就的文字,实际上每一层都包含着作者的深意。
作者对中心事件本身只用寥寥数语一表而过,而对任君之言却记叙颇详。任君把植竹一事说得极为轻淡,简单地把如此做的原因归之于“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正是这一笔推动了文意的发展,并最终导出了题旨。因为任君的举动已在世人映衬之下显得极不寻常,而他那轻描淡写的表白却与他的举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这不能不使人对他的话语产生疑问和揣测。
作者把“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这样的推测之语作为引言以带出他对任君植竹意义的阐述,正表现了由上文所叙而引起的心理活动,文中接着对任君的赞美之辞,是上文所显现出来的内在走向之继续,是思维逻辑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勉强地加诸其身。经过层层推演,作品终于揭示出任君对竹的态度与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任君之贵竹在于知竹,知竹又在于他的人格与竹自有某种相通之处;而“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作者最后断语,即使居地不产竹,任君必力致之;即使有足够的力量致奇花石,他也无意于此。有以上的反复衬托、对比和论析,这一推断的产生合情合理;同时,它与任君“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的表白逆相绾合,也使这一段前面的揣测语有了结论。
全文以竹与花石这一对处于矛盾状态的物体为中心,以各种人对待它们的不同态度为线索,不断构成新的矛盾与统一。江南人与京师人对竹的态度截然不同,却在奇花石上存在着一致,由此就引出了新的比较对象——绝徼海外之人;而这三者皆非知竹者,又共同成为任君的对照,充分映衬出任君高尚的品格情操。全文前后环环相扣,舒卷自如,浑然—体。
这篇文章叙述了作者少年时候不专心读书,荒怠学业,后来发奋勤苦,而常废于善忘,最后作者从《齐史》孙搴答邢词中得到启发,从而广摘经传子史之文章,遂为《精骑集》。全文格致老成,情挚而意切。这篇文章作者从立足于自身经验来谈,告诫后辈一定要专心治学,引此为戒。
在这篇序文中前两段作者自责自己年轻时不趁着记忆好多读书以及后来之“失”与“得”。“予少时读书,一见辄能诵”,然而“虽有强记之力,而常废于不勤”,是为失之,“比数年来,颇发愤自惩艾,悔前所为”,是为得之。但是已“聪明衰耗,殆不如曩时十一二”这是作者的感叹。在当时秦观之父去世后,秦观曾一度与世俗滑稽人士饮酒交往,疏于读书。自以为记忆力很强,因而放纵自流,把读书置之脑后。有时十天或半月内只有难得几天拿起书本。由于不专心读书,记忆力也衰退了。后来在母亲和老师的严格管教下,秦观感到后悔了,在这篇序里他毫不隐瞒的记下当时的状况。年少时,过目成诵,于是自恃记忆力强而放纵自流,把读书的时间花到饮酒交游上。待知道发愤时,记忆力又已减退,令人可悲,即使比年少时勤苦,学习效果也不及年少时的十之一二。古往今来,有多少这样“少小不努力”的人,但能反躬自省的没有几个。“故虽有勤劳之苦,而常废于善忘。”年长而醒悟者,能以好的学习方法弥补少而不勤、长而善忘的毛病的就更少了。秦观则是其中的凤毛麟角。正视生活的规律,以主观的努力夺回逝去的年华,总结人生的经验,以启迪来者珍惜宝贵的青春。这正是秦观超出常人之处,也是这篇书序最值得品味的地方。
后两段作者写读《齐史》对其中孙搴答邢词表赞同意见,并决定摘经传子史中的文章成集。第三段作者读《齐史》从古人对答中得到补救的启发,像打仗一样,三千精骑足敌数万弱兵,所以从经、史、诸子中精选可供借鉴的篇章,编辑成书。文末“噫!少而不勤,无如之何矣。长而善忘,庶几以此补之。”一部书的序言写得要言不烦、情真意切,连作者的精神也表露的如可触摸,感人至深。
此文是一篇书序,说理未占过多比重,主要靠以事明理。在序文中,作者并未离开选本去发表什么高论,但在交代编辑缘起、选文来源和标准、题名用意的同时,提供了许多令人品味的东西。这就是从自己切身体会中概括出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把它当作漫话人生哲理的劝学篇来读。
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
该诗是一篇送别的诗,正如作者其他送别诗一样,也有它特殊的内容与形式。该诗分两段,前四句为一段,用夹叙夹议的手笔抒写了作者与唐少府之间虽然交往不长,但志同道合、心心相印。后四句为另一段,就题写饯别,集中描绘了自己惜别的心情,这种惜别心情是在委婉的、絮絮不休的叙谈中衬托出来的。两段深浅如分,朴实从事,既无虚文,也非俗套。
诗中还涉及了两个典故。其一,借用了韩信早年因家贫寄食“昌亭”(南昌亭长)的故事,以答谢友人对自己来南京的真诚款待。其二,引用了“日近长安远”的成语故事。晋元帝司马睿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大殿上,当着众臣的面问年幼的长子司马绍:“汝意谓长安何如日远?”答曰:“日近。举目见日,不见长安。”这个成语后用于表达对京城遥不可及的眷恋、向往。王勃是获罪被革职离京的,他在南京的白下驿为唐县尉饯行,因友人就要启程去长安谋仕途,而他自己也将远赴交趾(今越南)探望老父,那种“去去如何道”的别离心情,既是祝福友人前途似锦,也流露出自己的失落和怅惘。
在这样的笔触之下,作者那种进取向上的精神面貌,通过慎于择友和忠于所友的描绘,已经清楚地揭示在读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