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炬”这个词出于杜诗的“列炬散林鸦”,本是写除夕守岁之后打着灯笼火把出去拜年。王国维多次用这个词,有的是写除夕,如《八声甘州》的“列炬严城去”;也有的不是,如这首词提到“月中薄雾”,大年三十晚上是没有月亮的,所以显然不是描写除夕景色。王国维之所以用这个词,乃是以灯笼火把的“动”来衬托六街月夜的“静”。从“列炬归来酒未醒”到“六街人静马蹄轻”和“月中薄雾漫漫白;桥外渔灯点点青”,是一种环境和气氛的转变,其意境颇似冯延巳《抛球乐》的“酒罢歌余兴未阑。小桥流水共盘桓。波摇梅蕊当心白,风人罗衣贴体寒”。二者都是从繁华热闹的人间生活转向冷清孤寂的自然景色,从中体现出内心的一种感受。“酒未醒”也就是“兴未阑”,正由于兴未阑,所以感觉到深夜的大街上特别冷清,只剩下马蹄的声音伴随着自己。
“月中薄雾漫漫白”和“桥外渔灯点点青”都是现实的写景:在月光之下,眼前所有景物都像是罩上了一层迷蒙的白雾;苏州多水多桥,此时雾中的一切都是朦胧的影子,惟有远处水边桥外有渔船上的几点灯光在这静谧迷蒙的画面深处闪闪发亮。这两句,以工整的对仗构成了一幅美丽的月下风景。月下的景色是朦胧的,“酒未醒”的朦胧醉眼在朦胧的月色中捕捉那一闪一闪的光亮,由此联想到在酒意中松弛下来的意识在自由地捕捉那一点一滴的往事。
由于前边的写景中已经有了这种隐约的暗示,所以过片的“从醉里,忆平生”就承上启下,顺理成章了。从醉里忆平生和清醒时忆平生是不同的。清醒时有许多理性考虑的干扰,所以有时候反而不够真实;而在喝醉的时候内心完全放松,不受任何约束,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心里话。那么作者对自己平生的反省是什么呢,是“可怜心事太峥嵘”。“峥嵘”本来是山峰高峻的样子,作者用它来形容自己理想志向的特出和不同一般。理想志向太高有什么不好,志向太高了就容易遭受失望的打击。如果一个人的理想只是取得个人温饱也许是容易满足的,但实际上人除了要求温饱之外还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尤其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知识分子,还有一个“士当以天下为己任”的理想。像杜甫,他说自己是“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稷和契都是辅佐舜的贤臣,而尧舜时代则是儒家理想中的盛世。杜甫身处安史之乱的战乱时代,以一个“布衣”的身份而怀抱有这样的理想,其不现实可想而知。可是他说,“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只要我不死,我就要为实现我这个理想而努力。杜甫的一生是贫穷的,直到晚年,在“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的境况下,他还在为国家的战乱和人民的流离而悲伤:“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登岳阳搂》)这是“窃比稷契”的理想给他带来的苦恼。王国维也是一个关怀人生的人,而且比杜甫更进一步,他还渴望解释人生。然而,人生问题到底有没有一个答案,这种思索真是自寻烦恼,是“可怜心事太峥嵘”,“可怜”这个词用得很巧妙,因为它既有“值得怜悯”的意思,也有“可爱”的意思。因“心事太峥嵘”而造成一生的苦恼,值得自怜;为不同凡俗的理想而付出,虽苦犹甜,值得自傲。到底是自怜还是自傲,那种分辨是理性的事,现在他只是说出自己的感受,而这感觉里不知不觉地就渗透了作者清醒时意识形态里所存在的那种理智与感情的矛盾。
正是由于归途中有了这种对平生的反省,所以此夜就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见自己在天上御风而行,轻而易举地就“摘得星辰满袖”。天上的星辰,象征着光明、高远、晶莹、皎洁,在现实中是可望不可即的,而作者在梦中却能够“摘得”,而且“满袖”。那种达成意愿的圆满,那种无求无待的自由,真是一个人在清醒的现实之中连想都不敢想的。一个浑浑噩噩对自己的平生从来都没有过反省的人不会有这样的梦;一个除了物欲与金钱之外再也没有更高向往的人也不会做这样的梦。可以说,“摘得星辰满袖行”不但是对“心事太峥嵘”的一种形象化的解释,而且流露出一种潜意识里对理想的坚持。
然而,“更堪”这个词却是一种理性的反映:高远的理想给人的一生带来的只有失望和痛苦。梦中的理想越是美满,梦醒后的失望越是痛苦,所以是“更堪”——怎么能够再受得了。梦中的意气风发和醒后的失望痛苦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因此这个结尾余音袅袅,有许多没有说出来的东西值得慢慢地咀嚼品味。
全词的那种朦胧与清醒、豪放与怅惘的结合,实际上也就是作者感性与理性的一种微妙的结合。
这首诗用同根而生的萁和豆来比喻同父共母的兄弟,用萁煎其豆来比喻同胞骨肉的哥哥曹丕残害弟弟,表达了对曹丕的强烈不满,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地反映了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残酷斗争和诗人自身处境艰难,沉郁愤激的思想感情。
前四句描述了燃萁煮豆这一日常生活现象,曹植以“豆”自喻,一个“泣”字充分表达了受害者的悲伤与痛苦。第二句中的“漉豉”是指过滤煮熟后发酵过的豆子,用以制成调味的汁液。“萁”是指豆茎,晒干后用来作为柴火烧,萁燃烧而煮熟的正是与自己同根而生的豆子,比喻兄弟逼迫太紧,自相残害,实有违天理,为常情所不容。诗人取譬之妙,用语之巧,而且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后两句笔锋一转,抒发了曹植内心的悲愤,这显然是在质问曹丕:我与你是是同胞兄弟。为什么要如此苦苦相逼?“是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劝戒避免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普遍用语,说明此诗在人民中流传极广。
全诗以箕豆相煎为比喻控诉了曹丕对自己和其他众兄弟的残酷迫害,口吻委婉深沉,讥讽中有提醒和规劝,这一方面反映了曹植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曹丕迫害手足的残忍。当然此诗的风格与曹植其它诗作不一致,因为是急就而成,所以谈不上语言的锤炼和意象的精巧,只是以其贴切而生动的比喻,明白而深刻的寓意赢得了千百年来读者的欣赏。
文章以身为“市人”却没有市侩小人附炎弃寒之为的宋善与虽为朝廷官员、士大夫却争相做附炎弃寒的势利小人相对比,尖锐地讽刺了官场中盛行的势利之交的恶劣风气,抒发了作者在政治上失意而长期、处处受冷遇、遭漠视的郁闷之气。全文思路善晰,脉络分明,文字简洁,内蕴深刻。
第一段叙述宋善的为人处事。开门见山,指出宋善是长安市中一名普通的卖药商人。因为善待四方药农,所以来京城售药的药农,都来投奔宋善,以致能多积良药。故医师得宋善之药配方,往往容易奏效;患者为求赶快治愈疾病,也愿意向宋善求药。宋善对患者无论是否认识,是否有钱,一律都给予良药,是故累积不少借券,但是从不上门索取。年终岁尾,估计欠者无力偿还,就将债券焚烧。以上叙宋善行事,层次渐进,简练而条畅。随后又以市人议论生出波澜,意在进一步强调,宋善如此行事,既非有道之士,也非愚蠢荒唐之辈,的的确确是个“逐利以活妻子”的普通市人。
第二段阐述宋善既如此行事,何以还能“逐利以活妻子”。一是被他勾销债务的人,有的后来做了大官,有的当了连州跨郡的节度,他们俸禄多了,想起宋善的恩德,于是馈赠不绝。二是宋善待人,不以对方穷通而变化态度,即使斥弃沉沦、落魄十一的人,都照常善待。这些人一旦被起用,顾念宋善的知遇之恩,也要重重报答。总之是目光放得远,不斤斤计较于眼前得失,而其“逐利以活妻子”则与市人无异。
第三段在叙事的基础上发挥议论。作者再次表明宋善只是市井中的普通人,而一般世人所为,尽管全从势利二字出发,很少能与宋善相比,却口唱高调,徒然视宋善之所为为以利相交。作者对此深为感慨,认为世上如幸而有类似宋善之“市道交”的,那天下间限于困境的人,不知道有多少能够获救。由此看来,这种“市道交”正不可少。然后又反跌一笔说,如果宋善不是市井中人,即是身居市井而不为市井之交的有道之士;而那些身居朝廷、官府、庠塾、乡党,以士大夫自命的官绅,本当是守道之人,却偏为市道之交;那么宋善非独高于市井细民,也远出于这些“正人君于”之上了。这段文字抑扬往复,感情强烈,凡激越之处,语言亦慷慨淋漓,有力地传达出作者的感情。
凡史传文字,皆须备述传主毕生事迹,加以褒贬,内容务求翔实。作者则仅取人物之一时一事,一言一行,就其与社会人生有关之处加以发挥,形成一种短小精悍、内容集中、思想深刻、介乎寓言之间的文学性散文,是传记之变体。该文章于宋善生平,仅记卖药一事,称扬其虽为市井细人却能超乎市井之道的优良品质,从而达到立传的目的。同时又由此引发出对炎凉世态的抨击,且寄寓自己谪宦以来饱尝人情冷暖的无穷感慨。
就文章笔法而言,该文章突出的特点是先叙后议。叙述中根据议论的需要进行剪裁,只突出宋善作为市井细民而能急人之难的材料,其它一律删汰。议论时则紧紧扣住这一点,与上层人物反复比较,充分揭示出他们的卑屑恶浊,因此文章上下脉络贯通,前后浑然一体。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想鞭马前进。这四句是个引子,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
“顾闻”四句为第二部分,引出事件。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诗人问啼者: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这是事件的开端,写得很有层次,先闻哭声,再见其人,未知原因,故发疑问。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
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十四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写得如泣如诉,真情毕露,舒缓而有致,质直而可信。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前八句为第一层,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这几句话,是字字血、声声泪。后六句是第二层,写孤儿哭坟情状。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生身的母亲,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孤儿不能独立生活,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这六句诗,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是全诗的尾声。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不要虐待孤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这种形式,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