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诗均以乌鹊自比。这组诗写的坚定、明快;第一首诗通过描写北山张网捕南山之乌,来说明康王欲拆散夫妻是白费力气。第二首通过描写乌鹊不和凤凰一同飞翔栖息,来比喻自己虽然贫贱,但绝不爱有权有势的宋王。诗中比兴得体,抒写了作者忠于爱情,不贪富贵,不畏权势的坚贞情操。
第一首,以传统起兴手法开篇:“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但兴中又含比。南北二山,相互对立,毫无关涉,喻示何氏与宋王乃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虽毫无关系,捕鸟之人又偏要在北山张开罗网,去捕那南山之鸟,这分明是毫无道理之举动。同时也表明这是南辕北辙的作法,“乌”是何氏自喻,“罗”喻康王的阴谋,暗示宋王想强占何氏,逼她就范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因为南山的“乌自高飞”,北方的“罗当奈何”。罗网虽有,但对那不贪恋富贵、坚贞不屈的女子来说,也就形同虚设。这里是在嘲笑,在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面前,权势与荣华都变得苍白无力。何氏最后以死明志,使宋王的计谋完全落空。
第二首也是用比兴手法来写自己坚贞的情怀。“乌鹊双飞,不乐风凰。”乌鹊与凤凰在这里形成了一种对立。乌鹊是一种平凡的鸟儿,凤凰则是高贵的鸟中之王。但乌鹊虽然平凡普通,但却双飞双宿,情深意笃。而有此真挚的爱情,他们已心满意足,谁也不愿去与凤凰同居一处。这就是何氏这一普通女子的爱情观。因此,她明白她告诉暴君:“妾是庶人,不乐宋王。”我是平民百姓,自愿过平民百姓的生活,不愿意来侍侯你这无道的宋王。这种不慕荣华、不畏权势的气骨,表明了她对真挚爱情的追求与忠贞。
这两首诗妙在质直。它们都用比兴手法,直接了当地表明劳动人民的爱与憎。第一首侧重于嘲笑暴君的痴心妄想,第二首侧重于表明自己追求淳朴爱情的心迹,但都十分鲜明地塑造了一位忠于爱情、蔑视权贵、勇于反抗的女子形象。
这两首诗共八句,前六句是比兴,后两句是“赋”,直抒胸臆。前后相贯通,兼有婉约、刚正之美,意象清新,音韵谐和,含蓄隽永,感情色彩鲜明。
这首曲子写暮春景色,表达了浓浓的惋春、惜春、伤春之情。全曲通篇用问答方式进行,词意转折跌宕,题为“送春”,而全篇不着一个“送”字,处处不现“春”字,纯以自然景象与人的活动罗列来加以描绘,别有一番情趣。
“问东君何处天涯”,起得十分突兀。题为“送春”而由“天涯”着墨,构思是别致的。“东君”在《楚辞》中为日神,后指神话中的仙人东王公,或谓春神东君。此处即指春神。如是,“送春”二字不点自明。以问句开端,让“何处”复盖整支曲子,合全篇而作出回答。
此后的五句从五个方面展示季候的变化,由小见大,探寻自然界的奥秘。“落日啼鹃”是一幅画图,写在落日的余晖中杜鹃独啼;“流水桃花”,写桃花在流水中冲涤,此中隐含桃花已行将谢去,纷乱地跌落泥尘,有一部分随流水冲去;“淡淡遥山”,写山之遥远,只在视线中留下淡淡的痕迹;“萋萋芳草”,写暮春的芳草茂盛,而且暗含“芳草有情,夕阳无语”之意,仍照应晚景;“隐隐残霞”,写残霞也只留下隐隐的身影。这五种自然景象中,有几种是相关连的,如落日与残霞,淡淡与隐隐,桃花与芳草;也有一些是单独存在的如啼鹃、流水。而季候明显的是流水中的桃花,萋萋的芳草,正因为有它们的点睛,其余部分也就受到辉映,著上了残春的色彩。“随柳絮吹归那答,趁游丝惹在谁家”是个对句,更进一步探寻“春去也”的踪迹。柳絮与游丝惯常被诗人用来表示春的存在,形象地看到春的踪影。此处用设句的方式,把主语“春”有意省略,柳絮今日吹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游丝又惹到谁家去了呢?这两个疑问实际上是用不着回答的,柳絮与游丝自然己随春而逝了。此正是曲家巧思高明之处。
“倦理琵琶,人倚秋千,月照窗钞”三句深化前面的形象,对“何处天涯”最后作出回答。可是这个回答又是具象的,往日爱弹的琵琶,现在倦去理它;人倚靠在秋千上想晃一下又下不了决心;只剩下月亮照在窗纱之上。这三个短句中前二者主体是人,后一句主体是月,但月已被拟人化,似乎月亮也感受到气候的变化,也变得春困夏乏起来。纵观末三句,似乎只字未提到春幕,也没照应“何处天涯”,可是整体形象却仍扣紧了主旨,留下了想象的余地。
全曲通篇用问答方式进行,有的要回答,有的又不要回答,造成词意的转折跌宕,增加阅读的兴味。许多事物的描写,貌似平列,而实有关连,在连与不连之中,推动感情的进展。纯用白描手法,以最省俭的笔抓住最富于特征的事物形象呈现在纸上,有以小见大的效果。末尾三句,形有尽而意无穷,很像影视中的“定格”,给人一种回味。全篇不著一“送”字,不著一“春”字而言尽“送春”意绪。
这是一首弃妇申诉怨愤的诗。《毛诗序》说:“《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之诗也。”朱熹《诗集传》说:“庄姜不见答于庄公,故呼日月而诉之。言日月之照临下土久矣,今乃有如是之人,而不以古道相处,是其心志回惑,亦何能有定哉?”都说此诗作于卫庄姜被庄公遗弃后,以此诗作者为卫庄姜,所指责的男子为卫庄公。而鲁诗则认为是卫宣公夫人宣姜为让自己的儿子寿继位而欲杀太子伋,寿为救伋,亦死,后人伤之,为作此诗。今人一般认为这是弃妇怨丈夫变心的诗。
诗的第一章把读者带入这样的境界:在太阳或月亮的光辉照耀下,一位妇人在她的屋旁呼日月而申诉: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样顾念我!以后各章的第一句“日居月诸”作为起兴,还有一种陪衬的作用。日月出自东方、照临大地,是有定所,而结为夫妇的“之人”竟心志回惑,“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覆吟咏日月,正是为了陪衬其反覆强调的“胡能有定”的。
第二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覆咏叹,真是“一诉不已,乃再诉之,再诉不已,更三诉之”(方玉润《诗经原始》)。第四章沉痛已极,无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之不辰了,前面感情的回旋,到此突然一纵,扣人心弦,“埋怨父母极无理,却有至情”(牛运震《诗志》)。
诗中没有具体去描写弃妇的内心痛苦,而是着重于弃妇的心理刻画。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是很复杂的,有种被遗弃后的幽愤,指责丈夫无定止。同时她又很怀念她的丈夫,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能够“顾”(想念)她,“报”(答理)她。理智上,她清醒地认识到丈夫“德音无良”;但情感上,她仍希望丈夫“畜我”以“卒”。朱熹《诗集传》说:“见弃如此,而犹有望之之意焉。此诗之所为厚也。”这种见弃与有望之间的矛盾,又恰恰是弃妇真实感情的流露。因此,《日月》能强烈震撼读者的心灵。延伸解析古代学者以为这是首弃妇声诉幽怨的愤诗,且很多人认定是“卫庄姜”(卫庄公夫人)感喟“州吁之难”(卫庄公庶子“公子州吁” 弑杀庄姜养子、卫桓公“姬完”的宫廷政变)的穷困诗。这种观点看似成立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日月比喻国君与夫人,未亡人庄姜目睹宫廷剧变(卫公子州吁首开弑杀犯上之风,挑衅姬周宗法制度,被时人认为大逆不道),所以作诗追念先君亡夫,痛惜枉死的嗣君养子,哀叹自己的不良遭际但是仔细研究诗中细节,弃妇之说则疑窦颇多。尤其是抱怨父母一节,既不合于周人礼法(强调“孝悌”),也语意突兀:常人以给父母养老送终为俗,怎可颠倒要求父母终养自己?实际上结合周初历史和邶人的渊源,综合看待《国风.邶风》的低闷、忧郁风格,将这首诗同样视为殷遗怀旧的歌谣可能才更靠谱。熟悉中国上古史的研究者都知道:周朝推翻商朝后,最初的政策对亡国民众比较友好,武王君臣采取了各种措施极力安抚;后来因殷顽叛乱、周公旦才在镇压平叛后对其施以重大惩罚。如果扩大思路,将周人、商人这段恩怨变化的背景套入到《邶风.日月》篇中,则很多细节就更容易对号入座、解释通畅。日月起兴,是因为天道有恒,衬托人世容易变幻,暗喻商族亡国亡族(没有灭族,大贵族微子、萁子和其他小贵族保留了商族血脉,但纣王和武庚禄父这条主根化为浮云了)的沧海桑田悲剧。两厢难处,是当年周、商两族复杂关系的真实写照。处境飘摇窘困,是因为大叛乱后惩罚加身。作为曾经显赫、现在弱势的“殷顽”,自然会抱怨周朝,很容易将所有灾难都委过周室而不愿意深刻自省。所以诗中屡屡出现“逝不古处”、 “宁不我顾”……、 “德音无良”的抱怨,希冀处境得到改善,如此才“俾也可忘”。抱怨父母其实完全是比喻。犹如说:我们商人的祖先是天下共主,轮到我们这代人却不仅失去霸权,还因两次战败(前为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战”,后为周公东征的二次征服),宗族亲人被离析打散、族群主体被监视居住。“胡能有定?报我不述。”也可以顺理成章解释。中国上古传统,灭人国而不绝其祀,夏、商、周三代均遵循这条重要国际规则。传说夏后(夏朝君主的称号)册封上古著名氏族为诸侯(实际上是认可);汤王灭桀,也专门册封禹王的后人,承认各地氏族部落首领的诸侯地位(夏商封建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封建制度,所谓封国其实是氏族部落或更大型的联盟而非地域国家,周朝的封建制才是真正意义的叠层封建联盟体制,周朝封国很多都是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地域型国家);武王遵守传统,册封周人认定的上迄黄帝、炎帝、下止夏禹、商汤的后裔为诸侯。只是由于武庚组织叛乱,周公才粉碎了武庚的政权,重新安排处置“殷顽民”。诗中的“报我不述”应该是指武庚政权被粉碎的事情,作者认为周朝这样处置不合古礼和惯例。对这首诗的新解属于个人的一家之说,可以存疑,也欢迎有兴趣的朋友深度研究和发掘,权当是对继承发扬我国古老的国学文化略效绵薄之力。如果新说被证明成立,那么《邶风.日月》的创作时间就不是春秋,而是远为久远的周初。这首诗文辞古朴、风格与《邶风.柏舟》雷同也就相当自然,前面仔细分析过“柏舟”、可以更肯定的说和周初的大叛乱关系密切。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