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
这首小令,毛晋汲古阁《宋六十名家词》本《后村别调》中题为《感旧》,它是对词人年轻时代一段生活的感怀。
公元1218年(宋宁宗嘉定十一年),刘克庄出参江淮制置使李珏幕府。他到淮东后,见维扬(今扬州)兵不满数千,因而提出“抽减极边戍兵,使屯次边,以壮根本”,但他的建议没有被采纳。第二年春天,金兵果然乘虚而入,犯安濠,攻滁州,南宋朝野震动。刘克庄“在幕最久,得谤尤甚”。滁州围解之后,他就退出了幕府。小令所写的就是这一段生活。
上片通过记梦引出对当年军幕生活的怀念。“酲”,意为病酒,即酒醒后神志不清有如患病的感觉。“毬”即球,又称鞠丸,是古代习武用具,以皮为之,中实以毛,或步或骑,足踏或杖击而争之。词人春酒微醉之后,进入了梦乡。在梦中他又在与战士们快马飞驰,争毬为戏;他仿佛又回到了军营,听到了明月下悠扬的笛声和晓寒中嘹亮的号角声。
从“豪如昨”的自述里,大家不难想见词人当年在军中的豪迈英姿。正如他在《满江红》词中所写:“金甲雕戈,记当日辕门初立。磨盾鼻一挥千纸,龙蛇犹湿。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这里写的也是当年的军幕生活,从中可以看出词人的文才武略,和他杀敌报国、建功立业的豪情。正因为这样,他对那一段生活才如此怀念,以至心有所感,形诸于梦。
下片因梦而感旧,表现了无限的感慨。古来成败是难于用言辞描述的,当年词人如果继续留在军中,很难说他就没有建立功勋的希望。然而他当时却一气之下退出了幕府。而今时光流逝,壮志难酬,不免生出“当时错”的悔恨之情。
“铁衣犹在,不堪重著。”这种感慨是真切实在的。在上引《满江红》词中,词人也说:“生怕客谈榆塞事,且教儿诵《花间集》。叹臣之壮也不如人,今何及。”字里行间,流露出功业无成的伤感。
刘克庄一生胸怀大志,盼望着恢复国家统一。他不止一次地表达了这一宏愿:“两河萧瑟憔狐兔,问当年祖生去后,有人来否”(《贺新郎·送陈真州子华》),“问长缨何时入手,缚将戎主?未必人间无好汉,谁与宽些尺度!”(《贺新郎·实之三和有忧边之语走笔答之》),然而词人自己却一生坎坷:“叹年光过尽,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沁园春·梦孚若》)。南宋王朝也一天天腐朽下去,光复的希望日益渺茫,他只能“凄凉感旧,慷慨生哀”,这是他“却悔当时错”的原因,也正是这篇小令的主旨所在。
刘克庄词,在艺术上豪放雄健,时有直露之病。前人说它壮语足以立懦,雄力足以排奡,又说它“直致近俗,学稼轩而不及者”(张炎《词源》)。这首小令感情豪迈,在表现手法上也不求曲折,而以平直见长,很能体现出他的词作的主要特色。但伤于直露,语无余意,下片又全以议论出之,削弱了词的形象性,这又是它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