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叹人生的歌。唱人生而从园中葵起调,这在写法上被称作“托物起兴”,即“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园中葵在春天的早晨亭亭玉立,青青的叶片上滚动着露珠,在朝阳下闪着亮光,像一位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年。诗人由园中葵的蓬勃生长推而广之,写到整个自然界,由于有春天的阳光、雨露,万物都在闪耀着生命的光辉,到处是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景象。这四句,字面上是对春天的礼赞,实际上是借物比人,是对人生最宝贵的东西──青春的赞歌。人生充满青春活力的时代,正如一年四季中的春天一样美好。这样,在写法上它同时又有比喻的意义,即所谓“兴而比”。
自然界的时序不停交换,转眼春去秋来,园中葵及万物经历了春生、夏长,到了秋天,它们成熟了,昔日奕奕生辉的叶子变得焦黄枯萎,丧失了活力。人生也是如此,由青春勃发而长大,而老死,也要经历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是一个不可移易的自然法则。诗人用“常恐秋节布”表达对“青春”稍纵即逝的珍惜,其中一个“恐”字,表现出人们对自然法则的无能为力,青春凋谢的不可避免。接着又从时序的更替联想到宇宙的无尽时间和无垠空间,时光像东逝的江河,一去不复返。由时间尺度来衡量人的生命也是老死以后不能复生。在这永恒的自然面前,人生就像叶上的朝露一见太阳就被晒干了,就像青青葵叶一遇秋风就枯黄凋谢了。
诗歌由对宇宙的探寻转入对人生价值的思考,终于推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一发聋振聩的结论,结束全诗。这个推理的过程,字面上没有写出来,但读者可循着诗人思维的轨迹,用自己的人生体验来补足:自然界的万物有一个春华秋实的过程;人生也有一个少年努力、老有所成的过程。自然界的万物只要有阳光雨露,秋天自能结实,人却不同;没有自身努力是不能成功的。万物经秋变衰,但却实现了生命的价值,因而不足伤悲;人则不然,因“少壮不努力”而老无所成,就等于空走世间一趟。调动读者思考,无疑比代替读者思考高明。正由于此,使这首诗避免了容易引人生厌的人生说教,使最后的警句显得浑厚有力,深沉含蓄,如洪钟长鸣一般,深深地打动了读者的心。句末中的“徒”字意味深长:一是说老大无成,人生等于虚度了;二是说老年时才醒悟将于事无补,徒叹奈何,意在强调必须及时努力。
此诗从“园中葵”说起,再用水流到海不复回打比方,说明光阴如流水,一去不再回。最后劝导人们,要珍惜青春年华,发奋努力,不要等老了再后悔。这首诗借物言理,首先以园中的葵菜作比喻。“青青”喻其生长茂盛。其实在整个春天的阳光雨露之下,万物都在争相努力地生长。因为它们都恐怕秋天很快地到来,深知秋风凋零百草的道理。大自然的生命节奏如此,人生也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不趁着大好时光而努力奋斗,让青春白白地浪费,等到年老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首诗由眼前青春美景想到人生易逝,鼓励青年人要珍惜时光,出言警策,催人奋起。
这是一首写离情的小令。此曲,句依定格,首句不押韵。后四句押“鱼模”韵,其中“足”以入声作上声,“玉”以入声作去声。“苦”为上声,“去”为去声。北曲无入声,而上去声通押,故也无不合律全曲五句,前三句写外景,后二句由外入内,写画楼中的人。小令借景抒情,描写因离别而内心掀起的波澜,表达企盼离人早归的殷切之意。小令用语含蓄,使相思的凄苦表达得更为深沉。
开始两句写外景。从闺中人眼光望去,此时只见斜阳西下,由于春日雨多,水平堤岸。第三句继上文写景而又暗融抒情,句中“寒玉”一词是对清凉晶莹的溪水的一种比拟。如李群玉《引水行》:“一条寒玉走秋泉,引出深萝洞口烟。”曲中“寒玉”就是她见到的溪水。“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这虽也在写景,但它仿佛一面在比喻离别前生活的平静,一面在描写因离别而内心掀起的波澜。离愁别恨似乎经风吹起了,写来情景交融,不露痕迹。第四句写闺中人,但它把楼上人的一切外部表象都略去了,而是在有限的文字内集中表达她为离别而痛苦的感情。“画楼”这个不定人物更能引起想象,通过她而反映了所有闺中人对离人的共同情绪。末句表达了她最后的一点希望。楼中人与离人正天各一方,而“催归”鸟的啼声更易引起她对远方人的思念。所以她要杜宇“莫啼归去”然而,从她对“催归”鸟声的敏感,正反衬其心中盼望离人归来的殷切之意。结尾情意惨切,而用语含蓄,仔细体味,必将引起内心强烈的震动。
五松山下住着一位姓荀的农民妇女。一天晚上李白借宿在她家,受到主人诚挚的款待。这首诗就是写诗人当时的心情。
开头两句“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写出诗人寂寞的情怀。这偏僻的山村里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欢乐的事情,他所接触的都是农民的艰辛和困苦。这就是三四句所写的:“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秋作,是秋天的劳作。“田家秋作苦”的“苦”字,不仅指劳动的辛苦,还指心中的悲苦。秋收季节,本来应该是欢乐的,可是在繁重赋税压迫下的农民竟没有一点欢笑。农民白天收割,晚上舂米,邻家妇女舂米的声音,从墙外传来,一声一声,显得十分凄凉。这个“寒”字,十分耐人寻味。它既是形容舂米声音的凄凉,也是推想邻女身上的寒冷。
五六句写到主人荀媪:“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古人席地而坐,屈膝坐在脚跟上,上半身挺直,叫跪坐。因为李白吃饭时是跪坐在那里,所以荀媪将饭端来时也跪下身子呈进给他。“雕胡”,就是“菰”,俗称茭白,生在水中,秋天结实,叫菰米,可以做饭,古人当做美餐。姓荀的女主人特地做了雕胡饭,是对诗人的热情款待。“月光明素盘”,是对荀媪手中盛饭的盘子突出地加以描写。盘子是白的,菰米也是白的,在月光的照射下,这盘菰米饭就像一盘珍珠一样地耀目。在那样艰苦的山村里,主人端出这盘雕胡饭,诗人被深深地感动了,最后两句说:“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漂母”用西汉淮阴侯韩信的典故。这里的漂母指荀媪。荀媪这样诚恳地款待李白,使他很过意不去,又无法报答她,更感到受之有愧。李白再三地推辞致谢,实在不忍心享用她的这一顿美餐。
李白的性格本来是很高傲的,他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常常“一醉累月轻王侯”,在王公大人面前是那样地桀骜不驯。可是,对一个普通的山村妇女却是如此谦恭,如此诚挚,充分显示了李白的可贵品质。
李白的诗以豪迈飘逸著称,但这首诗却没有一点纵放。风格极为朴素自然。诗人用平铺直叙的写法,像在叙述他夜宿山村的过程,谈他的亲切感受,语言清淡,不露雕琢痕迹而颇有情韵,是李白诗中别具一格之作。
“隆中”在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城西二十里,诸葛亮曾隐居于此。见《三国志》本传南朝宋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词人家在兴国(今湖北阳新一带),可能曾有过过隆中而造访诸葛亮故里的经历。“桑柘”二句对仗,写哲人已杳,但见桑柘偎倚在斜阳里,禾黍颤粟于秋风中。夕阳西下的一日之暮,秋风悲鸣的一岁之暮。由于此篇所写的乃是一位赍志以殁的英雄,故开局便以这日暮、岁暮之时的萧瑟景象起篇,渲染悲剧气氛。过英雄故里,人虽不可得而见,其事迹则彪炳于史册。故以下即切入正题,追寻斯人一生之出处大节。
“世若”三句,先叙诸葛亮得以登上历史舞台的契机,言当世若无徐庶辈相为汲引,诸葛亮难免会被埋没。“本计”四句,则高度概括诸葛亮一生的政治、军事活动,自“隆中对策”一直写到“六出祁山”。传载刘备亲访诸葛亮,请其出山时,曾询以天下大计,亮对曰:今曹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不可与其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民附,贤能为用,可以之为援而不可图。惟有夺取荆、益二州,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等少族,外结好于孙权,内修齐于政治。如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率荆州之军直指宛(今河南南阳)、洛(今洛阳),将军(谓刘备)亲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庶几霸业可成,汉室可兴。“东荆西益,观变取奇功”,这便是诸葛亮初步战略计划。“赤壁大战”后,刘备得到了荆州;继而又挥师入川,从刘璋手里夺取了益州之地,实现了诸葛亮战略设想的前半部分,形势一度对蜀汉十分有利。可惜由于荆州方面军的统帅关羽在外交和军事上一系列的失误,荆州被孙权袭取,致使北伐的通道只剩下川、陕一路;而“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李白《蜀道难》),军粮转运不及,故刘备死后,诸葛亮屡出祁山伐魏,都劳而无功。“转尽青天粟,无路能通。”这种局面实为诸葛亮无助之力。此二句是对上二句的转折,行文中省略了“孰知”二字,亦属贺铸《伴云来》一词中同类的“关照省略”,应对照上文“本计”二字自行补出。
换头三句,写诸葛亮之死。此处打破了传统的过片成法,文义紧接上片,使前后阕粘合为一。因“转粟难通”,乃有“杂耕渭上”之举。公元234年(蜀汉后主建兴十二年)春,诸葛亮的最后一次北伐,据武功五丈原(今陕西岐山县南)与魏将司马懿对垒。魏军坚壁不出,亮即分兵屯田于渭水之滨,和当地居民杂处而耕,作为久驻之计。鉴于他在军事实践中摸索出了这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作法。北伐开始有了成功的希望。遗憾的是,“将军一去,大树飘零”(庾信《哀江南赋》),同年秋,诸葛亮不幸病死于军中,一切希望都化作了泡影。
以下二句,继而叙述诸葛亮之死后造成的直接历史后果。“一曹三马”,“曹”当作“槽”。《晋书·宣帝纪》载曹操梦三马同食一槽。自魏齐王曹芳,司马懿与二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执掌魏国军政大权,诛杀异已,孤立曹氏。至昭子司马炎时,竟篡魏自立,改国号为“晋”。曹操之梦,果然应验。此事虽荒诞不经,但后世屡用为故实。二句谓诸葛亮一死,再也无人能够扫平曹魏,复兴汉室,而使司马氏集团如蛟龙之逢云雨,顺顺当当地发展壮大,灭蜀、篡魏、平吴,建立了统一的晋王朝。
然而尽管斯人“出师未捷身先死”(杜甫《蜀相》),英雄却未可以成败作论。建兴五年,诸葛亮率诸军北驻汉中,将出师北伐,临行曾上疏刘禅,反复劝勉他继承先主遗志,亲贤臣,远小人,并陈述自己对蜀汉的忠诚及北取中原、复兴汉室的决心。这就是气冲牛斗、光照乾坤的《出师表》写得忠爱剀切,历来为爱国的志士仁人所推崇。斯人也,有斯文在,可以不朽矣!“看璀璨”二句,命意在此。最后,即于千百万敬仰诸葛亮的志士仁人中拈出一位杰出的代表——杜甫,结束全篇。“安史之乱”爆发后,杜甫曾于公元760年(唐肃宗上元元年)避难入蜀,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畔营构草堂,前后居住长达三年之久,故以“草堂翁”命名。他游成都武侯庙时,饱蘸浓墨,满怀激情地写下了吊诸葛亮的著名诗篇《蜀相》。千古名相,又得千古诗圣为作此千古绝唱,九泉之下,亦当含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