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四句忆昔,叙述绿珠初进石家并倍受石崇的怜爱;次四句指出绿珠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最后四句,紧承前诗,叙写绿珠的惨死,语言中充满悲愤。全诗虽咏绿珠,实则借以抒发诗人对其侍婢窈娘的爱恋和对武承嗣的怨愤。诗分三节,每四句一节,意随韵转,语调慷慨激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前四句叙述绿珠入金谷园,得到石崇宠爱的情事。像石崇这样的巨富,出于对声伎的爱好,“明珠十斛买娉婷”本是常事;但在这里,着意表现的并非其一掷千金的豪举,而是石崇对自己的重视和赏爱。
“此日”二句,将一个普通下层歌女的可娉可爱,由外表到内心,都加以生动展现。这两句分别从不同角度表现了男女双方对爱情遇合的热烈感情。复沓的句式加强了感情的表达。君怜我而我亦感君,正是日后以身相殉的感情基础。
中间四句叙写权豪势力横加压迫,强取豪夺。先说石崇对自己闺中的声伎并不秘藏,常将歌妓舞女的才艺展示给外人观赏。而这,正成了致祸的直接根由,招致了“骄矜势力”的横加干求索要。这里用“意气雄豪”“骄矜势力”“非分理”“横相干”等一系列感情色彩强烈的词语,揭示出权豪势力的骄矜自得、专横无理、气焰熏天的丑恶凶暴面目。表面上指孙秀,实际上指当权的武承嗣,字里行间,充满了强烈的怨愤之情。
最后四句,写绿珠不忍辞石崇而去,决心以身相殉。 两用“君”字,如面对石崇哀愤呼告。接着用“终不忍”一笔兜转,展示出内心万难割舍的深情。尽管不忍离去,却又无法违抗,只能空自掩面饮泣,泪湿铅粉而已。去既不忍,留亦无法,只有以身相殉。
末二句是绿珠坠楼前的内心独白,是誓死忠于爱情、反抗强暴的宣示。“百年离别”,即使最相爱的情侣之间,也终有离别之时,但这离别却因横暴势力的“相干”不得不“在高楼”演出这极惨烈的一幕,却是惊心动魄的悲剧。既然不能百年相守,只能“一旦红颜为君尽”,用死来表明对所爱者的忠贞,对横暴势力的反抗了。“百年”与“一旦”鲜明对照,将誓死相殉的感情表现得更加强烈。这个结尾,是全诗感情的结穴和高度凝聚,沉痛愤激,直截决绝。
上片首先描绘的是一片大好春光。阳光普照下,触目所及处,园林草木青翠,红花满地。啼声清脆的流莺在人们春游时布置的华丽筵席周围飞来飞去。在这样生机勃勃的大好春光中,词中的抒情主人公出场了。他悠闲地跟随着那些华美的车子,他骑着马儿,尽兴游遍京城郊外大好春光。这位意气丰发的游春少年形象,有可能是天圣九年(1030)进士及第后的词人的写照。
下片中涉及的季节仍然是春天,但与上片好景致、好心情不一样,写的是迟暮之人年华如梦、世事沧桑之感。他一觉醒来后,感受到的是年华有如春梦一般的短促,而且此时,悠悠往事、千般思绪一齐涌上心头。词人把往事想象的空间留给了读者,而以“烟雨满楼山断续”,即主人公此时内心种种愁思外化而形成的景致进一步展现他心情的沉郁。意思就是说主人公此时的心情就如满楼烟雨般凄冷迷乱。词作结尾处描绘的主人公百无聊赖地闲倚栏杆的身影,与下片词情沉重的氛围相映照,再进一步表现主人公的愁绪无法排遣。
这首词采用对比的手法写不同时期的两种春景、两种心情,对比中透露出深沉的人生感慨,颇具深婉之致。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
就诗论诗,此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此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这一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此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此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此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诗的三、四句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日日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日日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日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日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此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此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一开始用连城璧来比赵纵,以美玉比人,把赵纵的风貌、才能具体化了。后两句才由壁及人,说到送赵纵还旧府之事,一语双关,送还旧府的还有壁,只是人显里隐罢了。结句描绘在洒满月光的夜色中,沿着河川送别赵纵的情景,其中饱含着诗人对挚友的深厚情谊,点出送别的时间,且隐约表达了一路平安的祝愿。
首句“赵氏连城璧”,是诗人以国之瑰宝和氏璧比喻赵纵的品貌。次句“由来天下传”,借美玉的名传天下,进一步比喻赵纵的名气。他是名声远播四海之内的。诗人用比兴手法,明写和氏璧价值连城,盛名久传,暗比赵纵才华出众,天下闻名,符合地点,符合姓氏,显得非常贴切自然。诗人借助他人之口表达自己的心意,委婉地称赞朋友,仰慕之情由衷而发。
第三句“送君还旧府”,这本来是平铺直叙,但力托全诗,可举千斤。照应首句寓意深邃,扣住题目中的“送”字,含有“完璧归赵”的意思,让主题立意也就呼之而出,表达了诗人对友人一路顺风,平安到达的祝愿。诗人构思巧妙,立意高远,使人折服。从诗意推测,赵纵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名士,大概因仕途失意,辞归故里。在诗人眼中,他是远离尘嚣,冰清玉洁,“完璧归赵”。“送君还旧府”,这近似白话之句确是一个点睛之句,它使前面的喻句有落脚点,后面的景句有依托,能够充分地表达出主题内容。诗人对友人的同情、抚慰、称颂、仰慕之情,也都淋漓尽致再现出来。末句“明月满前川”,纯粹地描写景物,暗应题目中的“夜”字,以明月隐喻玉璧,璧如月洁,月如璧明,进一步称颂赵纵。同时,一个“满”字,既描绘了月光普照大地的景象,又抒发了诗人的满腹别情。诗句交待送别的时间在明月当空的夜晚,地点在奔流不息的河边。当朋友张帆远离之后,诗人伫立遥望,但见清冷的月光洒满大地,空旷孤寞之意袭人。结束语真实地表达出诗人送别故人后的深切感受:惆怅、虚渺。但他又庆幸朋友“完璧归赵”隐退故里,流露出憎恶官场、甚至逃避现实的情绪。
全诗融叙事、写景于一炉,巧用典故,比兴得体,语言明白晓畅,形象鲜明可感。深入浅出,比喻设譬通俗易懂,写景自然贴切,“猝然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借情写景,意境深邃,别有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