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六句写离别时的送别场面,运用顶真修辞手法,将这几句一线贯穿。接连出现两个“离声”和“涕零”。增强了诗的缠绵悱恻之情。给诗定了沉郁的基调。诗的首句,借用惊弓之鸟的典故,用以比喻“倦客恶离声”——久倦羁旅的游子最厌恶、最害怕的便是离歌之声,勾出倦客恶离别的心理状态。为突出其表达效果,连用两个“恶”字来充分烘托游子极度厌恶、畏忌远行的气氛,既增强了类比性,也加重了感情色彩。但是,“恶”之偏至,这就是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幸的一个原因吧。第三句的开头便用“离声”二字顶上,声情之急,节奏之紧,直令人难以喘息。“离声”一出,不仅去者伤情,就连送行的宾客和驾车的仆夫亦不禁潸然泪下,诚所谓“一曲离歌两行泪”,“天涯去住各沾巾”。此情此境,行子更难自持,只见他伤心落泪,挥泪而去,去去又回,依依话别。这几句由声而写到情,由己之情写到宾御之情,由宾御之情再回到己之情,回环往复,层层递进,把那种两情互感的情绪、场景和气氛,表现得一气贯注,淋漓尽致,以上将离情写足。下面两句说片刻的分离都会使人难受,何况是远游异乡的长久别离呢。叙议结合指出如此离伤的原因。应该说这个议论也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所以谭元春说它“甚真甚真,有情人之言”(《古诗归》)。因果相依,不着痕迹地为诗的上一段作了小结。同时,“异乡别”又为下一段写离乡远行之况作了准备。这种“住而未住”、“藕断丝连”的转接方式,很像词中的“过片”。可以想见词中的一些艺术手法,在诗人的创作中早有实践,只不过没有明确地上升为一种文学形式(词)中的自觉的艺术法则。
诗的第二段说车儿在漫漫长途上远行,颠簸摇晃了一天,又是日落黄昏,夜幕笼罩了静寂的大地,眼看周围的人家都掩门入睡了,可是远行的游子直到半夜才盼得一顿晚餐。黑夜里,听着野风呼号,草木哀鸣,更令人肝肠寸断。这几句由白天而写到夜晚,其间有人、有事、有景、有情,脉络清晰,丰而不杂,将行役之苦写得历历在目。“一息不相知,何况异乡别”两句引向对游子征途中苦难生活的描述。“遥遥征驾远”以下六句,游子驱车不停地走向遥远的地方,白日杳杳又到傍晚了。这个时候,在家的人早已关起门来唪觉,而在外的游子,午夜还在做饭。野外的寒风吹动草木,发出萧萧的声响,游子不由悲从心生,肝肠欲断。诗人这几句诗,写出了漂泊天涯,流浪江湖游子的真实感受。“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两句,诗人运用平常的事物,从衣、食这两个角度做比,写出游子在外的“酸”、“苦”,耐人寻味。这里突然插入两个比喻——吃梅总觉得酸,穿着葛麻布衣总是难以御寒的——这必然之理人人皆懂,然其酸、寒之状,他人难言,而只有食者、衣者自知。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必然”与“自知”。行役之苦,只有行子自知,自伤自苦,真切深刻,更为感人;而“必然”又为下文设置了前提,食梅苦酸,衣葛苦寒,一如人情苦别,乃事之必然,无法回避。即使在宾朋满座,丝竹盈耳之时,忧伤的游子亦无法表现出一丝欢颜,正是“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张谓《送人使河源》)。有时候自己也想长歌自慰,但其结果呢,只有引来更深长的愁恨。这就意味着不论客观环境如何,亦不论主观努力如何,行子之愁,愁不可销。诗人总是力图透过离愁表象的描述,以回折顿挫的笔法,将诗思引向更深刻更概括的情理之中;诗中的比喻用得灵活生动、自然贴切,有的能领起全篇,有的则能网络上下,在情理表达,叙事逻辑,章法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四句诗人满腹忧愁,坐于席上,即便丝竹满座,仍不能忘掉忧愁。要唱辞长歌来聊以自慰,哪知更牵动起心中的悲苦。可这仅仅是“长恨”的开始,日后苦难“万端”会源源不断涌来,腹中悲苦,难于化解,足见其悲苦之深重。
诗歌开篇就用了一个新奇惊人的比喻,把疲于奔波的人对再一次起程比为惊弓之鸟。鸟是因为身体受伤,而人则是心里受伤。因此,当受伤的心再一次听到别离之声,立时紧张而痛苦,完全没有宴饮的心情。再想到自己别离后的遥遥征程,曾经奔波的情景一时跳入脑海。而在傍晚时分,更是令人心碎。别离之后,一边是亲友家人的无尽孤独,一边是游子茫茫的征途。想到这些,再好的东西,都无法下咽,再动听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忧伤的心情,那痛苦的脸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开解了。最后,诗人说,本想振作起来,唱一支歌,自我宽慰,但未曾想到,长歌未尽,憾恨之心再起。这首诗诗人巧妙化用典故,合理运用顶真修辞渲染烘托气氛,格调沉郁,感情真挚。
黄庭坚七古,起首一般采取两种手法,一是突兀而起,高屋建瓴,倾泻而下;一是平平而起,语迟意缓,遒劲老苍。这首诗的起首,用的是后一种手法。诗用叙事语气展开,很自然地入题,说自己来到了浯溪,拄着拐杖上山,细读《中兴碑》,想到生平见过许多此碑的拓《,今天真正见到原碑,却已年龄老了。这四句是开端,也是第一段,看上去很平淡,细细琢磨,却有很深的意味。前两句写见碑,是直写;后两句写见碑的感慨,用旁衬。因了平生看见碑的许多墨《,对碑的内容必然很熟悉,对原碑定然很向往,极欲一见;今天见到了,一定很高兴;然而诗说自己已经苍老,到现在才见到原碑,流露出恨见太晚的感慨。
黄庭坚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中兴颂》素有研究,且上文已明陈“半世看墨《”,于是下文不再具体写碑,不说碑文经风沥雨所留下的沧桑痕迹,也不评颜真卿字体如何苍劲有力,却一连用十六句,倾吐由碑文内容而引起的怀古之思与感慨。《中兴碑》是记平定安史之乱,唐肃宗收拾残局,使唐中兴事,所以诗以唐明皇为中心。前四句写安史之乱的缘起是由于明皇失政,宠用安禄山,终于酿成国变,自己逃入西蜀,大臣们纷纷投靠新主。次四句写唐肃宗恢复事,说他匆忙即位,徼天之幸,得以战胜,明皇成了太上皇,局促不安地回到京城。又次四句,写唐明皇在南内苟活,内被张后欺负,外受李辅国颐指,日子十分难过,自高力士被赶走后,处境更加困难。末四句,写臣子元结、杜甫等忠君报国,但世人都不理解,只欣赏他们优美的文辞。这十六句,是《诗的主体,写尽了玄宗、肃宗二朝的史事。从所举史实及所作评论来看,黄庭坚既对唐明皇荒淫失国表示批判,又对他晚年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唐肃宗,黄庭坚以“何乃趣取大物为”一句作诛心之论,说他急于登上皇帝的宝座,逾越了《分;又举元结文及杜甫诗来说明当时社会并不安定,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肃宗也不是个好皇帝。言下之意,对“中兴”二字持否定态度。黄庭坚对肃宗的看法,在当时及后世都引起过争论,元刘壎《隐居通议》称赞这论点说得好,全诗“精深有议论,严整有格律”。宋范成大《骖鸾录》批评说诗“不复问歌颂中兴,但以诋骂肃宗为谈柄”,使后来不少人跟着他走入歧途。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认为诗“议论未是”。
“同来野僧六七辈”至末四句是一段,也是诗的煞尾。这段犹如古代游记笔法,在最后交代同游人,在风格上与首段遥相呼应。诗收得很平稳,说自己与同行人一起看碑,在断崖前经受着风雨的袭击,思念着唐朝这一段不堪回首的悲凉故事。“前朝悲”三字,总结了前面一大段怀古的内容。当时,宋徽宗重用蔡京等奸臣,民间怨声载道,国家日益混乱,金人在北方又虎视眈眈。诗人敏锐地感受到,宋徽宗正在步唐明皇的后尘,这前朝悲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今朝悲。所以诗的末段看似写景叙事,却使人感受到诗中笼罩着一股悲凉之气。
这首诗是黄庭坚晚年的作品,诗人这时驾驭语言的艺术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全诗洗尽铅华,归于自然,结构严谨,章法井然,叙事与议论相结合,概括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