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此诗一、二两章是实写,诗中对事件实实在在的记述,蕴含了主人公心理活动的微妙变化。“终朝采绿,不盈一匊”,采绿者手在采菉,心已不知飞越几重山水,心手既不相应,自然采菉难满一掬。那么所思所念是什么,诗人并未直白,而是转言“予发曲局,薄言归沐”,卷曲不整的头发当然不是因为没有“膏沐”,而是“谁适为容”。此时又要去梳洗,是因为君子随时都可能出现在面前。诗的第二章“五日为期,六日不詹”交待了原因。既然约定过五天就回家,在其后的时间里女主人公当然要无心于采菉,留心于归沐了。但“五日为期,六日不詹”还不仅仅是交待了女主人公反常行为的原因,同时还传递出了她心中一股浓浓的怨思。然而在“终朝采绿”这样难捱的时间里,女主人公的心中也有甜蜜的联想,下文即有表现。
三、四两章是虚写,诗中并没有出现归、回、还、返等字眼,但尽显归来之意。第三章写君子渔猎,妇人相随,犹如后人所谓“你耕田来我织布”一样极具田园风味,夫唱妇随之乐于此可见。龚橙《诗本谊》以为这是《小雅》中“西周民风”之一,确是探骊得珠之论。第四章承上一章之“钓”言,所钓鱼之多,实赞君子无穷的男性魅力,此可以闻一多先生“《国风》中凡言鱼,皆两性间互称其对方之廋语(廋sōu,隐藏。廋语,隐语)”(《诗经通义》)证之,更何况“言钓则狩可例见”(孙鑛语)。
总体上说,此诗一、二两章以实极写幽怨神理,刻画情思细致入微,三、四两章以虚极言倡随之乐,更显出别离之苦。前为景中情,后为情中景,形象生动地表现出女主人公的幽怨深思之情。
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幸海上起了风浪,象山一样的海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在海里,永远不回来了。炎帝固然挂念他的女儿。但都不能用他的光和热来使她死而复生,只好独自悲伤罢了。
女娃不甘心她的死,她的魂灵变化做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象乌鸦,住在北方的发鸠山。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飞到西山去衔一粒小石子,或是一段小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回翔着,把石子或树枝投下去,要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亮的牙齿。凶恶地嘲笑着:“小鸟儿,算了罢,你这工作就算干上一百万年,也休想把大海填平呢。”
精卫在高空答复大海:“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你为什么衔恨我这样深呢?”
“因为你呀——夺取了我年轻的生命,将来还会有许多年轻无辜的生命要被你无情地夺去。”
“傻鸟儿.那么你就干吧——干吧!”大海哈哈地大笑了。
精卫在高空悲啸着:“我要干的!我要干的!我要永无休止地干下去的!这叫人悲恨的大海啊,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填成平地!”
她飞翔着,啸叫着.离开大海,又飞回西山去;把西山上的石子和树枝衔来投进大海。她就这样往复飞翔,从不休息,直到今天她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原文: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纹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