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
柳宗元贬居永州时,寄住在永州城南潇水东岸的龙兴寺。元和五年,搬迁至潇水西岸愚溪侧畔,并在此构筑家园,过着“甘终为永州民”的定居生活。当时,古城在潇水东岸,潇水以西的愚溪自然称为“郊”。在此“郊居”的五年时间,诗人写作了大量的山水诗。《郊居岁暮》就是其中一首,写于元和十年冬。
这首诗共八句,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怀。诗的首联和颔联,不仅点明了时间、地点,作者还用极富岭南色彩的景物勾画了一幅岭南所特有的风情画。永州属古楚地,也被称为“南蛮之乡”。这里缺乏开发,民风淳朴。宗元所居之地,背倚山峦,面临溪水,乔榛遍野,“蝮虺”出没,与诗人任职京师时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繁荣都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诗的颔联以“野”字极为精炼地概括出“郊居”之地的景物特色。山峦连绵、溪水淙淙是“野”,人烟稀少、南蛮风气是“野”,樵夫担柴、唱歌抒怀是“野”,烧榛种田、庭院空寂是“野”。在诗人的笔下,“野”味十足,“野”趣横生。诗人囚居永州已近十年,仿佛已读懂了背负的“山郭”,烧荒残留的余木,踏歌归来的樵夫,离群索居的自己。在这幅极富“野”味的画面中,不仅有冷峻峭拔的景物,还有热情淳厚的樵夫,更有空坐庭院的诗人。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画中有人。人、诗、画共为一体,景、人、情浑然天成。
诗的后四句在前四句写景的基础上抒发诗人既悠然自得又感物伤怀的矛盾心绪。诗的颈联阐明了摆脱现实、寄情山水的悠然情怀。就这两句而言,前句是因,后句是果。既然贬居远地,远离世上的纷争,且近年关,又自然放开胸怀寄情于山水。但现实却使诗人不能回避,悠悠往事又忆上心头。其中苦味,常人很难明白。所以,诗人在尾联中抒发了自己想“为”却不能“为”,一切都成“今与昨”的忧怨感愤。
此诗作于元和十年,属柳宗元贬永末期的作品。这时的柳宗元,怨忧穷戚,失望至极,心中苦味无以倾诉,只有写作诗文抒发怨怒、愁苦的情怀。这首诗无论是写景还是抒情,都表现了这种苦味:诗的前两句以“屏居”始、以“离索”终,囚居之苦跃然纸上;樵夫能悠然唱歌,轻松愉悦,而诗人却只能“默默”细想、苦苦思索,这又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诗人不能“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之苦得以尽情倾吐;年关已近,贬居近十年,自己已近“迟暮”,但“例召”却杳无音讯,空怀大志而不能施展之苦呼之欲出;背山面水,幽静怡人,本应怡然自得,而诗人却如负重荷,惊魂落魄,压抑之苦不言自明。
全诗围绕“野”字描摹物象,抒发了诗人“徒成今与昨”的忧愁感伤的情怀。诗人在描摹物象时强作欢颜,以为如此就可摆脱现实的烦忧,愈是这样,诗人就愈痛苦,诗中透出的苦味就越浓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