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描写女子香闺寂寞之情。
这首词上片写女子春宵不眠,是通过她的感受表达的。因为夜深,又不能入睡,所以感到特别寂静;因为静也就感到漏壶的滴声特别响。特别是“促”字,份量相当重,它不是指时间过得快,而是表达女主人公的不安和烦躁。“金烬”句,从女主人公的行动中显示了她长夜不眠。灯暗了又挑,挑了又暗,直到烛残火烬。她的行动是无聊的,情绪是纷乱的。“一夜”二句情景合写。诗人将女子的孤独难眠之状,织入断断续续的竹声之中,把帘前风响与魂牵梦绕交融在一起,韵致无穷。
下片点出女子的状态和表情。“有个”二句是上片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娇娆”是借代,以见女子的美丽。然而这样艳美的人儿,都是“夜夜绣屏孤宿”。一个“孤”字,不单是“孤独”,而是上片女子复杂心绪的凝结。这两句从女主人公外表的“美”与她处境的“孤”的矛盾中,显示了她内心的怨情。“闲抱”句是上片“金烬暗挑”行动的持续,是上句“孤宿”的进一步刻画,突现了她的凄凉。以往可能是高高兴兴地弹奏,而此时只是无聊地抱起了旧日的琵琶。“寻旧曲”也是对过去欢乐时刻的回忆,并想借回忆来冲淡眼下的孤独与凄凉,但回忆也解脱不了困境,而只能更增加孤苦。“远山眉黛绿”一句结尾,以貌写情,女主人公的愁容怨态跃然纸上。
这首词先借物写情,再由物及人,描写逐渐深入,情景交融,行神皆备,最终渲染出女子强烈的孤怨之情。
《战国策·秦策》说:“诸侯不可一,犹连鸡不能俱止于栖亦明矣。”用缚在一起的鸡喻互相牵制不能一致的诸侯割据势力。此篇取这一比喻加以生发,借以揭露当时的藩镇。诗的头两句说:鸡的稻梁食料已足以养活其幼雏,但它们却互不相容,以独霸全场为乐。比喻藩镇虽割据世袭,或已高宫厚禄,荫及子孙,但仍为各自私利而彼此敌视,相互火并。“可要五更惊稳梦,不辞风雪为旧乌?”这两句是说:鸡的本心岂愿在五更时惊扰自己的酣梦,不辞风雪报晓,以迎接太阳的升起呢?比喻藩镇虽有时在表面上秉承朝命,但本心并不愿意为朝廷效力。
这首诗借鸡为喻,揭露藩镇跋扈利己、贪婪好斗的本质。结合唐武宗会昌年问讨伐刘稹时的情况看,这首诗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诗中抓住鸡的特性,联系藩镇的种种表现,或直接讽刺,或进行反挑,虽不免有比附的痕迹,但由于诗人对讽刺对象的本质发掘较深,却能以犀利辛辣取胜。这首诗充分表示出对藩镇割据势力的愤懑,体现了诗人坚持统一、反对分裂的迫切要求。
此词上片景起,情景交织,“泪乍收”已是伤情毕现,又接之以“遣怀”二句,点明伤感之由。“摘花销恨”中有人有己,低回惆怅。下片写眼前空寂之景。前二句以“帘影碧桃”、“屧痕苍藓”表现人去楼空的寂寞,结句又以遥遥生问表达了深深的怀念之情。
这首词为思念旧日情人而作。首句“雨歇梧桐”与“泪乍收”是什么关系呢?是表示雨和泪在同一时间停止,还是以雨停比喻泪止?不能说死。作者只是把二者并列提出,以不解解之,反而能增加一种朦胧的意境。反正“梧桐雨”和“流泪”都与离情有关。如温庭筠《更漏子》词“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元杂剧中白朴的《唐明皇秋夜梧桐雨》,都能引起读者的联想。“遣怀”二句谓为排遣愁怀反而回忆起过去的恋情,也就是摘花销恨这件风流韵事。下片由回忆回到现实。“帘影”二句写眼前所见。竹帘上映着碧桃树影,花径的苔藓上还留下她的鞋印,然而伊人已去,徒然睹物思人,增加伤感。“空留”二字透露出多少感慨和无奈。结句由看到天上弯弯的新月而联想到伊人的双眉,但不知她如今人在何处?一种刻骨相思之情跃然纸上,情深意苦。词句亦缠绵凄婉,令人惆怅。其中“帘影碧桃”和“屧痕苍藓”二句,对仗工整而典雅,亦为此词增色不少。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