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此诗写男女结婚仪式,写新妇到男方家看到丈夫形象的情景。全诗写的只是一个小剪影,但有步骤,有层次,有色彩,有新妇微妙的心理状态,把华夏古老的结婚仪式写得饶有情趣,
全诗三章九句,皆从新娘眼中所见来写,新进门的妻子在憧憬与期待中慌乱而羞涩地抬起美丽的双眸,却只看见丈夫的一个背影,他在迎接她,引导着她一步步走近他们的洞房。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称其“句法奇蛸”。奇峭就在于九句诗中全不用主语,而且突如其来。这一独特的句法,恰切而传神地表现了新娘此时的心理活动。当她紧随着迎亲车辆踏进婆家大门的那一刻,其热闹的场面是可想而知的,在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谁不想一睹新娘的风采,然而新娘对着这稠密涌动的人丛,似乎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映进她眼帘的唯有恭候在屏风前的夫婿——“俟我于著”,少女的靦覥,使她羞于说出“他”字,但从“俟我”二字却能品味出她对他的绵绵情意和感受到的幸福。下两句更妙在见物不见人。从新娘的心理揣测,她的注意力本来全集中在新郎身上,非常想把新郎端详一番,然而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不敢抬头仔细瞧。实际上,她只是低头用眼角瞟了一下,全没看清他的脸庞,所见到的只是他帽沿垂下的彩色的“充耳”和发光的玉瑱。这两句极普通的叙述语,放在这一特定的人物身上,在这特殊的时刻和环境中,便觉得妙趣横生、余味无穷了,给人以丰富联想和审美的愉悦。“乎而”二字甚妙,就好像后世民歌中“呼而嗨呦”类的衬词。
这首诗风格与《齐风·还》相近,也是三章全用赋体,句句用韵,六言、七言交错,但每句用“乎而”双语气词收句,又与《还》每句用常见的“兮”字收句不同,使全诗音节轻缓,读来有余音袅袅的感觉。在章法上它与《诗经》中的典型篇章是那么不一样,而又别具韵味。全诗每章只在三处换了三个字,就表现出新娘出嫁的喜悦和对新郎的满意与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