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句以著名的隐士和诗人陶渊明比拟孙明府。陶渊明住宅前有五棵柳树,因此自己取了一个别号,叫做五柳先生。他曾经一度出任彭泽县令,因为不习惯于遵守官场礼节,厌倦世俗礼法,很快就辞官归隐了。这两句表面上是写五柳先生的生平境况,实际上作者却只是灵活地运用了陶渊明这个典故,暗指孙某之出任明府,也不过是偶然的事,终究还是会如陶渊明一样,弃官归隐的。
第三句写其见月思归,月挂中天,千里可共,故对月而思异地或家乡的月下亲友,乃是人情之常。作者特地用一个“秋”字点明了创作诗篇时的时间,让人立刻就联想到了中秋节,中秋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中秋节的月亮更是代表着一股特殊的感情。古典文学中,月亮已成为一个传统的意象,象征着亲人团聚,家庭团圆,这种意向所代表的感情,在中秋节尤为突出。在前面读过的许多诗中,已经屡见,如“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之类的千古名句,比比皆是,与之相比,这一句乃是平淡无奇的常语,但接以末句,则成为点睛之妙。由于自己思乡,起而开笼放鸟,构思出人意外。这就连平淡无奇的上句也显得非如此写不可了,若不是见月思乡,怎么又能联想到白鹇了,所以说,上句为下句的巧思作下了坚实的铺垫,这一拙一巧,对比鲜明,反差之下,真情流露,更是突出了作者创作的深厚功力。白鹇关在笼中,孤单清冷,作者由自己之思乡,想到白鹇之寂寞。万物皆有归宿,生灵都有真情,既然自己与家人相隔千里,不能团聚,何不成全其他生灵回归故乡呢。这里写孙某对白鹇的同情,为它设身处地着想,事实上却是以物喻人,“放白鹇”这一件小事,却暗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层,便是作者对孙某的同情,这一层意思从孙某所作的《怀旧山》诗中可知,从作者创作的意图亦可知,这层意思,在此得到了升华。第二层,便是作者对自己的同情,诗人的眼泪,一半为所写的对象而流,另一半则是为自己而流,作者多年羁旅他乡,思乡之情犹盛,作者又何尝不想做一只白鹇,回到自己的家乡,与亲人团聚呢?
诗人很喜欢禽鸟,在得到胡晖赠送白鹇后写下《赠黄山胡公求白鹇》。诗中极力赞美白鹇高洁纯美,超脱不凡,以寄托诗人的志趣。同时也写出了诗人与胡公以诗鸟互赠的真挚友情。还寄托了诗人不凡的生活志趣和独特的审美观点。
此诗首句至第四句“请以双白璧,买君双白鹇。白鹇白如锦,白雪耻容颜”。主要讲诗人对白鹇的“酷好”,并希望能得到它。同时不断地赞美着白鹇。如“双白璧”和“双白鹇”,都是特指“白鹇”。如“白璧”、“白锦”,这都是赞美白鹇的。由于诗人对白鹇的特别喜爱,所以,诗人就将混身长着雪白羽毛的白鹇,比喻为“白璧”(即洁白无瑕的美玉)、“白锦”(即雪白的丝绸)。而雪白羽毛的白鹇,使白雪都觉得不如白鹇雪白、好看而感到羞于见人。“耻”字得恰到好处,白雪是大自然中非常洁白的物质,诗人用“耻”字说明白雪都觉得自己感到羞于见人,以衬托白鹇的羽毛之雪白。更重要的是为下文的“愿得此鸟”起到了有力的铺垫作用,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也越来越浓。
第五句至第八句“照影玉潭里,刷毛琪树间。夜栖寒月静,朝步落花闲”。诗人描绘出一幅美丽的花鸟山水画,主要是描绘白鹇悠闲自在的生活状态。白鹇悠闲地将玉潭里透亮的清水当作镜子,站在琪树的树枝中,梳理着自己雪白的羽毛。晚上,白鹇在冷色的月光下悠静地安睡;白天就在落叶与花丛中散步。
第九句至第十二句“我愿得此鸟,玩之坐碧山。胡公能辄赠,笼寄野人还”。这里诗人又转回来述说自己特别喜爱白鹇的心情:“如果胡晖能将白鹇赠送给我,而我得到了这双白鹇,我就住在碧山不走啦,当一个山野村夫,天天与白鹇作伴。”“笼寄野人还”诗人愿为了与白鹇为伴化为山野之人,以此来表达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