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写与情人的别后相思。上片起首二句以极其工整的六言对句,追忆昔日欢会的美好情景,温馨旖旎地写出了男女欢会这样一种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情态:一对情侣,姹紫嫣红、争芳斗艳的小园深径里携手赏花,夜静人寂、凉风习习的幽雅斜廊上扶肩待月,卿卿我我,情意绵绵。这两句极其生动而概括。
接下来两句一反起首二句追忆欢会时的热烈缠绵,陡然转入当日回想时的悲凉,形成感情上的巨大落差,从而给人以强烈的震撼,产生了动魂荡魄的艺术效果。上句以一“已”字,突出了惜别之际,稍作延伫,已经若有所失、怅然迷茫的悲哀;下句又以“不堪”二字相呼应加倍写出当日回想时的痛心疾首,凄婉欲绝。这两句与李商隐《锦瑟》诗中所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可谓意境相类,但各尽其妙。
上片四句,两句一层,情调大起大落。词人一开始就将欢会写得缠绵热烈,细腻逼真,然后当头棒喝,由热烈缠绵一下反跌到悲凉凄惨,形成情感洪流的巨大落差,从而给人以强烈的震撼,使词作含义深远,余味无穷。
下片四句,笔法又有所不同。词人如剥笋一般,层层深入地具体说明往事不堪回首的原因。第一句“欲”字,是说自己主观上的愿望。和心上人分别之后,羁宦天涯,见面固然已属痴想;然而不料就连互通音问,互慰愁肠这一点愿望也由于人如天远,书无由达而落空。主观的愿望被客观的现实无情地击碎,这种情况下去回想旧日的欢会,这是一“不堪”。第二句“难”字,是客观环境对自己所造成的影响。一个人对着孤灯,凄清寂寞,百无聊赖,漫漫长夜中咀嚼着分离的痛苦,当然会产生长夜如年那样难以销磨的无限感慨。这是二“不堪”。第三句“小窗风雨”是耳边所闻。听着风雨敲打窗扉之声,词人不禁肝肠俱碎。“碎”字极炼而似不炼,情景两兼,可称得上是著一字而境界全出。这是三不堪。第四句收束全词,以“更”透进一层,指出以上之种种,全发生;“孤舟枕上”,把羁旅愁思、宦途枨触与恋情打成一片。这是四“不堪”。这四“不堪”齐于一身,已使人难以承受,何况又纷至沓来,一时齐集。
全词用笔句句紧逼,用意层层深入,沉郁顿挫,情厚意婉,将主人公与恋人的别后相思之情抒写得淋漓尽致。不愧为爱情词中的佳作。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
《首秋轮台》这首五律于公元756年(天宝十五年)诗人居轮台时所作。诗人于公元754年赴北庭,至今已历三年,诗中描绘初秋边塞景物.抒写久居边塞的惆怅心情。
诗的开头面句从地点“轮台”落笔写。地为“异域”,城为“孤城”,而又位于明山之外,雪海之边,两句互相补充,各分三层以写边地荒远苦寒,起调极为沉重。
诗的次两句则从时间“首秋”落笔写。“秋来”和“夏尽”点明“首秋”,雁为北地之氏“唯有雁”照应“孤城”二字;蝉为家乡之物,“不闻蝉”照应“异域”二字。“唯有”、“不闻”。从所见所闻,一正一反两个方而来写边地荒远苦寒。
诗的五、六两句从居住环境方面写。边地的秋风秋雨侵袭着诗人居住的蓬帐,来墙已经潮湿,帐幕发出胞气。上句景物诉诸视觉,下旬景物诉诸嗅觉,可见诗人置身子怎样的氛围之中。一“捞”一“格”,写边地初秋气候的恶劣,点染秋景气氛,勾划出一个极为凄苦的环境。
诗的最后两句仍从地点时间两方面着笔来写。“轮台万里地”,写边塞地点之远;“无事历三年”,写戍边时间之长。环境苦寒,秋日又至,家乡万里,归去无期,思念家乡宅切是不言而喻的。因面这两句实为诗人之所感。
这首诗由诗人所居异域而及诗人首秋所见,而及诗人边地所居,而及诗人心中所想,由远及近,层层写拢来,久居边塞的苦闷心情在首秋轮台的景物描绘中得到自然而又含蓄的表露。
首句为地理环境,异域,有别于内地,且在阴山之外;孤城雪海,竟然为沙漠之中的一块绿地。次句为气候环境,轮台之夏和秋季很短,夏季听不见蝉鸣,秋季看不见大雁,一不留神便进入冬季。三句为居住环境,住用来帐,不防雨。结尾为总结感叹,茫茫万里辽阔之轮台,白白在这呆了三年。能看出来,岑参此时有些伤感,不知是对此西域轮台不满意,还是因为未能建功立业长叹息。
轮台为古单于之地,风物民俗尽殊,即古之所谓异域。作者《轮台即事》破题即曰:“轮台风物异,地是古单于。”即写其风物之异,与异域之感。结句平实,然平中有奇,实中有虚。无事而于此偏远荒漠之地度过三年。其难熬可知,其感触可会,句外有无穷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