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描绘春天风光的小诗,是诗人闲居农村时的即景之作。
“草长莺飞二月天”写时间和自然景物。生动地描写了春天时的大自然,写出了春日农村特有的明媚、迷人的景色。早春二月,小草长出了嫩绿的芽儿,黄莺在天上飞着,欢快地歌唱。堤旁的柳树长长的枝条,轻轻地拂着地面,仿佛在春天的烟雾里醉得直摇晃。“草长莺飞”四个字,把春在的景物写活,使读者仿佛感受到那种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气氛,读者的眼前也好像涌动着春的脉搏。
“拂堤杨柳醉春烟”写村中的原野上的杨柳,“拂”,“醉”,把静止的杨柳人格化了。枝条柔软而细长,轻轻地拂扫着堤岸。春日的大地日暖融融,烟雾迷蒙,微风中杨柳左右摇摆。诗人用了一个“醉”字,写活了杨柳的娇姿;写活了杨柳的柔态;写活了杨柳的神韵。这是一幅典型的春景图。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主要写人物活动。描述了一群活泼的儿童在大好的春光里放风筝的生动情景。孩子们放学早,趁着刮起的东风,放起了风筝。儿童正处在人生早春,儿童的欢声笑语,兴致勃勃地放风筝,使春天更加生机勃勃,富有朝气。儿童、东风、纸鸢,诗人选写的人和事为美好的春光平添了几分生机和希望。结尾两句由前两句的物写到人,把早春的迷人渲染得淋漓尽致。
春景既然如此动人,生活在这如画的春光中的人更是如此,诗的后两句,由景而及人,诗人饶有情致地写了一个群童放风筝的场面。天气实在太好了,连平时爱在外贪玩的小学生们也一反常态,放学后早早地回到家,赶紧放起风筝来。“散学归来”用一“早”字,说明连孩子们也让这风和日丽的气候给打动。
全诗前半部分写景,后半部分写人,前半部分基本上是写的静态,后半部分则添加了一个动态。物态人事互相映衬,动态静态彼此补充,使全诗在村居所见的“春”景这一主题下,完美和谐地得到了统一。
“释子吾家宝,神清慧有余。”俗话说“一子出家,七祖升天”,家里有一人出家,冥冥中上下几代,周围几族都要沾光,当然是“吾家宝”了。作为怀素大师而言,从小就是“神清慧有余”的。
“能翻梵王字,妙尽伯英书。”怀素也可能懂印度梵文。中国的草书,始于张芝,而怀素集其大成。
“远鹤无前侣,孤云寄太虚。”出家人如野鹤闲云,如怀素大师,至少在草书上是“无前侣”的。而其下笔,也如“孤云寄太虚”。没有如此的境界,也谈不上相应的艺术成就。
“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如。”唐代草书,以张旭、怀素并称于世,张旭号称“癫”,一天疯疯癫癫的,而怀素则“狂”,成天疯疯狂狂的。在“癫狂”之中,“世界”也没有多重的分量。这两位草圣都是酒仙,怀素是僧人,悟道有资,如林酒仙、济颠只能是他的后辈。不是上界下凡,哪来如此神笔,可以说是“醉里得真如”了。
“飞锡离乡久,宁亲喜腊初。”“飞锡”云游四海,其态若飞。怀素出家之后,多年在外云游,难以归乡。今天是腊月初,因为“省宁”亲长,才得“飞锡”归来。
“故池残雪满,寒柳霁烟疏。”怀素幼小时在舅舅家嬉戏的水池,被冬天的几场大雪积满。池边的柳树在寒烟里显得稀稀疏疏,冬天柳叶早已落尽,当然“疏”了。
“寿酒还尝药,晨餐不荐鱼。”怀素大师这次“宁亲”的目的是为舅舅祝寿,当然也得象征性地“侍奉”一番。中国人讲孝道,“娘亲舅大”,出家人仍然免不了这一套习俗。吃饭时儿孙先品尝,称为“试毒”,为父辈们的健康把关。怀素是酒仙,不忘酒。但鱼是荤,这个戒不能破,当然是“晨餐不荐鱼”。
“遥知禅诵外,健笔赋闲居。”对于这位出家的外甥,这位当舅舅的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舅甥俩都是名士,又都是知已嘛。怀素是僧人,日常课诵仪规当然不能少。怀素大师的“健笔”,书法艺术也无须介绍了。唐代大师,没有一个的诗文会很差的。怀素大师的诗文也极好,大家所熟悉他书写的“自述帖”,笔文俱健。何况他“赋闲居”笔下所写的寺庙生活及其修行了。
此诗通篇赞誉之词,却无奉承之嫌,洋溢着浓浓深情。全诗使用了很多佛家用语,十分切合怀素上人身份。意境清新,蕴藉丰富,言有尽而意无穷。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