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帝孙权葬蒋陵,亦称孙陵,在今南京市东北钟山(亦称蒋山)南麓。此诗系作者行经蒋陵凭吊吴亡而作。
吴末帝孙皓肆行暴虐,直弄得国将不国。公元265年(甘露元年)徙都武昌,以零陵南部为始安郡。公元266年(宝鼎元年)又以零陵北部为邵陵郡。十二月,又还都建业。据《汉晋春秋》载:“初望气者云荆州有王气破扬州而建业宫不利,故皓徙武昌,遣使者发民掘荆州界大臣名家冢与山冈连者以厌之。既闻(施)但反,自以为徙土得计也。使数百人鼓噪入建业,杀但妻子,云天子使荆州兵来破扬州贼,以厌前气。”(《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这就是诗开头所说的:“昔在零陵厌,神器若无依。”“神器”者,帝位也,政权也。吴国的统治岌岌可危,孙皓的帝位摇摇欲坠。这种江河日下的形势,使诗人很自然地联想起吴国开基创业时的情形。想当年,汉室陵夷,群雄逐鹿,捷足先登,遂成三国鼎立之势。“掎鹿”,语出《左传·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汉书·叙传上》也说:“昔秦失其鹿,刘季逐而掎之。”颜师古注:“掎,偏持其足也。”《汉书·蒯通传》更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材者先得。”后遂以“逐鹿”喻争帝位、争天下。“逐兔”,同“逐鹿”。《后汉书·袁绍传》引沮授曰:“世称万人逐兔,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要争得天下,就必须不失时机,因势利导,夺取胜利。这就是所谓的“逐兔争先捷,掎鹿竞因机”。而在汉末群雄逐鹿的斗争中,孙坚父子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孙坚死后,孙策继承父业,猛锐冠世,志陵中夏,被封为吴侯,割据江东。但大业未就,即遇刺身亡,年仅二十六岁。孙策临死时,将弟弟孙权叫到跟前,对他说:“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三国志·吴志·孙策传》)孙权继承父兄遗志,洪规远略,砥砺奋发,“遂割据山川,跨制荆、吴,而与天下争衡矣。”(陆机《辨亡论上》)三国鼎立,孙吴居一,而孙权就谋略功业而言,实远胜刘备。“伯道”,即霸道。“呼吸”、“叱咤”,极力形容孙氏父子的英姿雄风。《易·革》云:“君子豹变,其文蔚也。”疏曰:“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豹变之略,虎视之威,正是对“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的孙仲谋的赞词。“坐断东南”的孙权,以他的雄才大略,北拒曹魏南下之师,西挫蜀汉东犯之众,使两方都不敢小视东吴。据史载,公元222年(黄武元年),刘备率师伐吴,东吴大将陆逊率军迎敌,攻蜀五屯,皆破之,斩其将。蜀军分据险地,前后五十余营,逊大破之,临阵所斩及招
降俘虏蜀兵数万人,刘备奔走,仅以身免,最后绝命于永安宫。“长蛇衄巴汉”即指此。“长蛇”,有谓指吴而言,并引《左传·定公四年》“吴为封豕长蛇”为证,其实不然。这里的“长蛇”,非指吴,而是指蜀汉。陆机《辨亡论下》云:“故刘氏之伐,陆公(逊)喻之长蛇,其势然也。”可以为证。“骥马绝淮淝”,则指曹魏而言。据史载,公元224年(黄武三年)旧历九月,“魏文帝出广陵,望大江,曰:‘彼有人焉,未可图也。’乃还。”(《三国志·吴志·吴主传》)注引干宝《晋纪》云:“魏文帝之在广陵,吴人大骇,乃临江为疑城,自石头至于江乘,车以木桢,衣以苇席,加采饰焉,一夕而成。魏人自江西望,甚惮之,遂退军。”所以陆机说:“由是二邦之将,丧气摧锋,势衄财匮,而吴藐然坐乘其弊,故魏人请好,汉氏乞盟,遂跻天号,鼎峙而立。”(《辨亡论上》)孙权不愧为聪明仁智雄略之英主,在他统治时期,励精图治,吴国逐渐强大。所谓“交战无内御”,即指内部团结一致对外而言;所谓“重门岂外扉”,即指吴国疆土广大而言。
由“逐兔争先捷”到“重门岂外扉”十句,作者极力渲染吴主之英明雄武,吴国之强大巩固,有声有色,气势磅礴。而到“成功举已弃”,陡地一转,以极精炼的语言写出吴之由盛而衰的转变,功败垂成,其关键就在孙皓时期。“凶德愎而违”,即指孙皓而言。“愎违”,愎谏违卜的省称,语出《左传·僖公十五年》:秦晋韩之战,由于晋惠公背施无亲,意气用事,不纳谏言,不听卜辞,终于招致失败,被秦国俘掳。晋大夫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孙皓同晋惠公一样,刚愎凶顽,肆行残暴,忠谏者诛,谗谀者进,虐用其民,穷淫极侈,终于导致吴国的灭亡,使父祖基业毁于一旦。正如皓从弟孙秀说的那样:“昔讨逆(指孙策)弱冠以一校尉创业,今后主举江南而弃之,宗庙山陵,于此为墟,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资治通鉴》卷八十一)“水龙忽东骛,青盖乃西归”二句,就是具体描写孙皓穷迫归降时的情景。“水龙”,系指晋朝的水军。晋武帝谋伐吴,遂令益州刺史王浚于蜀大造船舰,准备东伐。时吴有童谣曰:“阿童复阿童,衔刀浮渡江。不畏岸上兽,但畏水中龙。”阿童为王浚小字。晋征南大将军羊祜以为伐吴必藉上流之势,故借谣言而表荐王浚为龙骧将军,留监梁益诸军事。王浚在蜀大造舟船,木片蔽江而下,吴建平太守吾彦取江中木片以呈孙皓,并说:“晋必有攻吴之计,宜增建平兵。建平不下,终不敢渡江。”而孙皓不听。公元280年(晋太康元年)旧历三月,王浚率舟师东下,直抵吴都建业之石头,孙皓惊恐失措,面缚舆榇而降,举家西迁,送至洛阳,赐号归命侯。这就是所谓“青盖乃西归”。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据干宝《晋纪》载:“陆抗之克步阐,皓意张大,乃使尚广筮并天下,遇《同人》之《颐》,对曰:‘吉。庚子岁,青盖当入洛阳。’故皓不修其政,而恒有窥上国之志。”(《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庚子岁,即太康元年。原来孙皓狂妄地以为他会灭晋而入洛阳的,想不到反做了亡国之君,被押送洛阳。
以上十六句,历述吴之盛衰兴亡,不啻一篇《辨亡论》,故偏重史实的叙述。此下十句,则就吴亡抒发个人的感慨。作者行经孙氏陵,距离吴亡已二百多年,年深日久,风蚀雨淋,墓碑上的文字已被苔藓侵蚀得难以辨认,荆棘丛生,几至吴大帝陵的位置也难以确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有飞莺在山间悲鸣,淡月在空中残照,陵墓中的一切陪葬品大概已不复存在了。念昔日之叱咤江左,睹今日之寂寞荒凉,不能不使人伤感。吴汝纶说:“此殆伤齐亡之作,黍离麦秀之思也。”(《古诗钞》卷五)其实,凭今吊古伤心泪,不必定指哪一家。前事之失,后事之鉴,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苟能如此,亦已足矣!
这是一首记梦诗,李清照的记梦诗仅此一首。下面是中国古典文学普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诗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蔡义江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五言古体诗以不换韵为正格,此诗便是一韵到底的。但它在内容安排上,却有点像那种四句一换韵的诗:每四句各成一小段落。诗题即首句起头二字,这是风谣乐府传统中之通例,诗中亦常有。此诗写作者某天早晨睡起前梦幻中的一番游仙经历以及醒来后的感慨。
“晓梦随疏钟,飘然蹑云霞。因缘安期生,邂逅萼绿华。”先叙入梦遇仙。拂晓前作者一度醒来,又随着钟声进入梦境,“疏”字形容钟声缓而轻,这恰好能起催眠作用。飘忽身轻,跻入云霞。从飘飘欲仙,到梦见仙人,就十分自然。在仙人中,作者举了人们熟知的安期生和萼绿华。可能同是女性的缘故,作者似乎对遇到萼绿华显得特别高兴。
“秋风正无赖,吹尽玉井花。共看藕如船,同食枣如瓜。”据韩愈描写,玉井莲开花高达十丈,它的根藕当然也会大得像条船了;由藕说到枣,按比例扩大,天衣无缝地将李少君说安期生“食巨枣大如瓜”的话用上了。与仙人们在一起,其兴奋愉悦之情洋溢纸上。
“翩翩坐上客,意妙语亦佳。嘲辞斗诡辩,活火分新茶。”这四句写人物志趣风貌,叙写诸仙座中以嘲谑取乐、分茶为戏情状。意妙、语佳、思捷、手巧,加之风度翩翩,真是无一不好。虽说只是梦中幻境,实际上却完全是作者自己生活理想的反映。所以,叙来也充满热情。
“虽非助帝功,其乐莫可涯。人生能如此,何必归故家。”写自己对神仙生活的羡慕和感慨。这样的意识通常总是在梦回清醒之后才会产生的。这里作者正是以感想来代替叙述,略去如何从梦中惊醒过来的描写,使诗意更为紧凑,过渡了无痕迹,又简省了很多笔墨。
“起来敛衣坐,掩耳厌喧哗。心知不可见,念念犹咨嗟。”最后补明醒来以后,尚对梦境无限留恋。醒来后作者陷入了沉思。“喧哗”包含着现实生活中人们为名利得失纷争不已的意思,对此梦中所见,更觉得可“厌”。这是从对梦境和现实的相反感受写。明知是幻梦而犹念念不已,则是从理智和感情的矛盾状态写。这样来写内心的强烈感受,是深刻而真实的。
此诗借美好的梦境来寄托自己的志趣和理想,同时反衬出现实生活之可“厌”。构思命意上,也许受到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的一些影响。不过,李白诗在卒章显志时,能昂首扬眉,表现得傲骨嶙峋;而李清照这首诗,却只是作者无可奈何的叹息。
因友人陆澧邀诗人到山中居处饮酒小叙,诗人遂赋此诗作答,表示欣然愿往。全诗以酒为引子,写得颇具特色。
前两句:“松叶堪为酒,春来酿几多。”“松叶”清香,可以作为酿酒的作料,引出下文之“山路”。“春来”二字,点明时间。次句采用问句的形式,似问非问,略显诙谐,直接道来,足见诗人与友人的浓浓真情。李商隐《和友人戏赠》之三曾云:“明珠可贵须为佩,白璧堪裁且作环。”酒最能代表人间的真情,饮酒时最容易沟通与别人的感情,作者开篇即选取这种极为平常却又极富深情的事物,随意而问,显得浓情依依,轻快自然。
后两句“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山路”二字,照应前面“松叶”。为了喝朋友的松叶酒,更为了与朋友饮酒倾谈,诗人表示即使山路遥远崎岖,也要拜访友人,朋友情深,于此可见一斑。而结句语意更进一层。由春来可知,此时已是春天,山中已然冰融雪化,这里诗人作了一个假设:即使积雪满地,也要前往拜访。此句既是说诗人自己,又似告诉友人,应该如此。结句看似平淡,实则蕴涵丰富。
这首绝句体小诗,短小而质朴,亲切而自然。诗中用语极为平实,几乎就是口头语,然而从容写来,淡而有味,语浅情深,言有尽而意无穷。这里有陶渊明田园诗的影子,这种风格又被后来的王维、孟浩然等发扬光大,形成山水田园一派,张九龄不愧为开启盛唐诗风的诗坛领袖。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