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的《秋风函谷应诏》是一首五言律诗。前三联着重描写函谷关的景色:雄关的秋风、山河的朔气,千岭的偃松、古陵的风雨,广隰的低云、重关的落日。诗人意在大肆地渲染着函谷关的萧飒秋景,格调古朴深沉,充满了浓郁的男子气概。中间着力使用“松”,“惨”二字,渲染了秋天寒冷而肃杀的悲慨格调。末句“此时飘紫气,应验真人还”,把太宗形象渲染的神异而庄严。虽为歌功颂德,但不失为一首不让须眉的豪放之作。
作为一名生活在宫廷中的女性,徐惠的诗作多数与宫闱题材有关,唯独此篇与众不同。此诗省净而气度雍容,起笔高扬,富于气势。正如苏者聪先生评价的那样:“自拔于陈言之外,别出机杼,而为耳目一新之词。虽是应制之作,却写得气势雄浑,意境壮阔……但在泼墨写意中能做到工笔细描。”诗人突破了应制类诗作的固有风格,展现了鲜明的个人艺术特色和个性化感受,实属难得。
从格律方面看,本诗基本符合近体诗的声律要求,反映了初唐诗歌在宫廷诗人手中已经朝格律化发展的程度和事实。初唐贞观时期,主流诗人不断的探索实践,积累诗艺技巧,创作出了很多合律诗歌,推动了诗歌的格律化,这也影响到后宫女性诗歌的创作。喜爱文学,有着很高文学素养的徐惠,初步具有了一定格律化意识毫不令人意外。女诗人的创作尝试在诗歌史上的意义,应同初唐宫廷诗人在促进中国宫廷古代诗歌朝着格律化方向发展的意义一样,值得后人肯定。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诗篇从秋庭幕雨的背景衬托下,勾画出一树浓花鲜艳触目的图象,明暗对比强烈,正象征诗人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尖锐冲突,次联刚提出“有待”,“紧接着”“别离”,希望转为失望,感情抑扬起伏。颔联联承接别离写家室之思,结尾故作宽解,却仍无法掩饰去国离京时失意感伤的情怀。这首诗写得含蓄蕴藉,情意深沉。
首联写崇让宅的庭院之中,一树紫薇花事繁茂。诗人独自一人,在傍晚时分欣赏,此时,正秋雨绵绵,如尘埃般又轻又细,漫天飘洒。“独看”二字,既写出作者的孤独无人相伴,也写出紫薇的寂寥无人欣赏。
颔联“不先摇落应为有,已欲别离休更开”,意谓紫薇于秋天而未摇落,应是为我而开,然而我现在即将离此地而他住,花开再无人赏,也不要再开了吧。在这四句之中,作为欣赏客体的紫薇与作为欣赏主体的诗人之间似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紫薇与诗人实已合二为一。
颈联引入两种花与紫薇形成对比,生于露井之上的桃树和长于章台街旁的柳树,与空庭暮雨中的紫薇相比,是逢时而得意者。“桃缓”佩于贵官之身,此处隐以拟人,也许指与诗人同年登第而仕途得意者;“柳绵”飘于繁华街市,也许是比喻在京城为官的同年。露井之桃,章台之柳,皆逢时得地,更反衬出紫薇的落寞无主之状。
尾联写种植于帝京上苑的桃柳与沦落“天涯地角”的紫薇既然同一荣谢,又何必非要以“移根上苑”为幸运。“天涯地角”比喻自己将要离开东都洛阳崇让宅而远适他方;“移根上苑”则是比喻担任京城中的清要美职。此处作者明显以紫薇自喻,“岂要”之语,是无奈之中的自我解嘲,而解嘲之中也隐约有愤激不平之气。从另一方面说,推想到作者的内心深处,仍然忘不了置身朝廷的“梦”。这个梦,折磨了他一辈子,几乎令他在不同的时地,不论接触到任何外物,都会有意无意地要拉扯到这个梦境中去。可惜,梦境永难化为现实,李商隐也就成为一个标准的追梦者。
就此诗的艺术而言,末句如不用“移根上苑”之语,似乎更好。首联在秋亭暮雨中独赏紫薇,三四句,别出奇想,认为紫薇之不先摇落,应是为了有我之前来欣赏,然后在临发之际,吩咐它不要再开。“花”与“人”之间,简直到了物我相通的境界。前四句,完全以“我”为主,在李商隐的诗歌中,极少有此心态。五六句,一笔推开,为紫薇找来两个同伴,一个是“桃”,一个是“柳”,此种作法,乃是李商隐的惯用伎俩。事实上,对“紫薇”所要说的话,到第四句,已到了尽头,再说便不免重复。在此种情况之下,一笔推开,另觅同伴,再结合主题,以引伸出某一种足以说明生死荣谢的道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笔调。所以,第七句紧接着提出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天涯地角同荣谢”,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实在足以撼人心弦。可惜,最末一句的“移根上苑”,破坏了全诗的情调,从而令前后失去了和谐,无端减低了欣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