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一句气势不凡,笔力沉重,着一“又”字,言东风无情,实则人有情,烘衬出内心的愁怨之深,此意直贯全篇。第二句的“艳粉娇红吹满地”,正面描写落花,“粉”是“艳”,“红”是“娇”,不仅描绘了花的色彩,而且写出了花的艳丽娇冶如人。着力写花的美,也就更反衬出“吹满地”的景象之惨,满目繁华,转瞬即逝,使人触目惊心。“吹”字暗接“东风”,进一步写东风的无情。上片歇拍两句,上句词意深厚,楼台高远,帘影层深,是怕见春残花落触动愁肠,虽然较之近观增加了几分隐约朦胧,但花飞花谢仍然依稀可见,“不遮愁”三字十分生动、传神。
景既不能遮断,愁自然油然而生。下句语浅而情深,红稀绿暗的春残景色“还似”去年一样,“还似”二字,回应首句“又”字,申说花飞花谢的景象、春残春去的愁情,不是今年才有,而是年年如此,情意倍加深厚,语气愈益沉痛。
过片表面上自责“错管”,实际上写有情,花落春去,人力无法挽回,惜春怜花,只能是徒然多事而已。当初不能通晓此理,每逢登临游春都为花落泪,现看来都属多余的感情浪费。表面上看似怨悔,实是感伤。结拍“两句,化用崔敏童的”能向花前几回醉,十千沽酒莫辞频“(《宴城东庄》),转写今日此时,表面上自解自慰,说伤春惜花费泪无益,不如痛饮美酒,恣赏落花,语极旷达,实际上却极为沉痛,较之惋惜更深一层。群花飞谢,还没有委埋泥土、坠随流水之前,”吹满地“的”艳粉娇红“还可供人怜惜,然而这种景象转瞬间即将消逝无踪,又能够看到几次?更又能看得几时!”临轩一盏悲春酒,明日池塘是绿阴“(韩偓《惜花》),”直须深“的连连呼唤中,蕴藏着无计留春、悲情难抑的痛苦,但这种感情却故以问语相诘,就显得十分宛转。此二句明朗显豁,曳顿挫,有一唱三叹之妙。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这首诗首联叙事写情,平坦直露,写诗人卧病在家,人事隔绝,已使人有寂寞之感,忽闻得朋友远谪江西,惆怅万分。第二联紧扣“嗟”字写惜别深情。朋友远行,诗人因病不能相送,伤别之情倍添一层。第三联围绕“嗟"字,借孙楚、屈原的典故,交待友人行踪,喻写友人品性遭遇,抒发诗人对宦海沉浮之感和对友人的惋惜之情。最后两句仍用典故,以“可惜”归结“嗟”字。全诗笔墨饱满,情意厚重。诗人以龙泉剑埋丰城的故事,暗点出友人的贬所,寄寓了怀才不遇的慨叹,同时也是对友人的安慰,暗示他会被再度起用,重施抱负。
首联直接写诗人当时因疾困床,与外界事务日渐疏离,社交范围大为受限。于这孤寂时刻,又传来友人将因贬谪而远行的消息。这消息令诗人既因离别而感到孤寂,也因友人远行而倍感忧伤,心头的感慨涌动,难以压抑,为全诗铺设了深沉悲伤的基调。“嗟”字的运用恰到好处,表达了多重情感:首先是对别离的惋惜,因与知己的离别而感到不舍;其次是对友人受贬谪的伤感,对此感到深深的同情;最后是对社会风云变幻的感慨,因友人被贬而对官场起伏、荣辱无常之事发出叹息。这个“嗟”字贯穿全句,为整首诗营造出一种悲凉而沉重的氛围。
颔联巧妙地紧扣住“嗟”字,深刻地描绘了诗人内心深处的别离之情,呈现出他的情感起伏和心境变化,形成一幅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画面。同时,诗人还通过虚构的情景,生动地描绘了他想象中的送别情景:友人远行,诗人因病未能亲自送行,从而加深了别离之情。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忽然产生奇思妙想,用江边依依垂柳比拟自己内心的缠绵之情。这种虚实结合、自然朴实的表达方式,充满了丰富的意境和深厚的情感。第四句则透露出诗人的心已飞往江滨,即便身在河桥之上,心却早已飘向江畔,真切地描绘了诗人与友人深厚的情谊。与第三句形成鲜明对比,营造出更加丰富的情感层次,为“送别”主题增添了更多的情感体验。
颈联以“嗟”字为中心,巧妙地交织友人杜审言的贬谪经历,描绘了他的命运起伏,同时运用孙楚、屈原的故事,将友人杜审言的才华与仕途跌宕融合在一起,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惋惜和对世事的感叹。孙楚,西晋著名文学家,尽管才华出众,却因为傲慢而缺少了乡曲之誉,直到四十岁才开始从军。屈平以高超才华著称,因遭人诽谤被贬,流落沅湘,最终选择在汨罗河中自尽。贾谊被贬长沙王太傅时,途经湘水,写下了《吊屈原赋》表达自己的情感。友人杜审言同样是一个“恃才謇傲”的人,此次被贬至吉州,途经两湖之地,沿途正是前贤足迹所到之处。诗人通过这些历史典故,呼应友人的遭遇,感慨友人杜审言在仕途中的坎坷,抒发了深切的惋惜之情,使诗歌充满了丰富的情感内涵。
尾联以典故为基础,巧妙地运用“可惜”一词来汇聚“嗟”之情。诗人以龙泉宝剑埋于丰城的传说,含蓄地表达了友人受贬谪之事,映射出怀才不遇的感慨。与此同时,也在暗中安慰友人,寄托了他再次得到重用、实现抱负的期望。这两句诗句将典故与现实情境融合得紧密无缝,富有形象性和艺术感染力,收到了一石三鸟之效。
这是郑晋外交斗争的一个回合。郑国处于晋楚两强之间,对于近邻的晋国要侍奉,可对于远一些的楚国也要朝拜,这还未计尚须在齐秦的周旋,察言观色仰人鼻息,夹缝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晋国对此还很不满意。于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给晋国的执政大臣赵宣子写了这封信。这是一份照会,也可以说相当于一份最后通牒。在信中子家历数了郑君对晋的朝见,暗示其所表现出的恭顺已无以复加,如果晋再如此逼迫,不对现行政策改弦更张,那郑国只能是铤而走险,彻底投靠楚国,和晋国决一死战。文中只有三位人物:晋侯、晋国大臣赵宣子和郑国的执政子家。
郑国子家的照会,不是致意晋侯,而是“告赵宣子”,这因为赵宣子才实权在握,而他与晋侯,也有着十几年的、非同寻常的生死渊缘。
这个晋侯,是晋襄公的儿子夷皋,即晋灵公。晋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晋已经有六十二岁了,他在位只有九年,就病死传位给太子姬欢,也即晋襄公。姬欢是晋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儿子,晋献公进攻蒲城时,文公逃亡,夷皋幸免于难,躲入民间。晋文公即位后他被文赢认为己子,估计其继位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有些学者认为,姬欢系文赢所生,很有些牵强,因为重耳从楚到秦才娶得文赢,且是当年就渡河复国,如姬欢为文赢之子,则继位时节不足十岁,哪里像秦晋崤之战时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何况晋襄公在位仅仅七年,却做成了不少大事,这绝非十三四岁的少年所能为。但是,也正是因为他避难民间,直至文公复国才来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较晚,他死的时候太子夷皋还在襁褓。为了他继位的人选,晋国的大臣们很是争论了一番,他们觉得立夷皋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还不如立一位年长的公子。当时晋文公的从亡臣子,如赵衰、咎犯俱已亡故,执政的大臣是赵盾,就是本文所说的赵宣子,他是赵衰和叔隗之子,准备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贾季主张到陈国迎接公子乐。赵盾为此罢免了贾季官职,贾季逃亡翟国,赵盾派大将先蔑、重臣随会去秦国。
此时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继位。他认为必须以重兵送公子雍为妥。因为上次秦穆公送晋文公复国,还没有安定晋国国内的局势,就匆匆退兵了,结果吕甥、郤芮随即阴谋叛乱,若非勃鞮告密,还不知鹿死谁手。所以这次大军准备得很充分,随先蔑、随会缓缓而行。可是在晋国,此时却出现了变故:夷皋的母亲听说后,抱着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赵盾怀中:“先君在病重时,就把他的儿子交给你了,当时他嘱咐说,如果你能教诲他成才,那是对晋国的恩赐,如他不能成才,则就只能怨你失职。你为什么弃之另立?”诸位大臣哑口无言,只能是拥立夷皋继位,这就是晋灵公。赵盾自统大军,在令狐迎击秦军。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帮人落得个冤家,先蔑随会也只好流亡秦国。赵盾扶保着一个孩子,晋国的内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还有昆弟赵穿鼎力相助,十几年总算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但是赵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是时刻不忘对侄子的教育;赵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语,日久天长就培养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记》载:“十四年(新君继位时为元年)灵公壮,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何等的残暴!用弓弩发弹子伤人,观看无辜者逃跑躲避为乐;至于杀人更是家常便饭,一次杀了厨工,还让他的老婆背尸体去丢弃。赵盾多次劝谏,惹得晋灵公烦躁,曾几次派刺客去暗杀。赵盾不得已逃亡,还没有出境,赵穿就带兵袭杀了晋灵公迎赵盾回朝,晋国的民众对此都很拥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记录在案:“赵盾弑其君”,赵盾认为自己无罪,董狐指出赵为执政,逃亡还没有出境,返回后又不惩办赵穿,就应该负全责。后人评论认为,董狐记录实事求是,不为尊者隐匿过失;赵盾也是为了国家,确实是一位忠臣,背着黑锅有些可惜。事件后赵盾迎接公子黑臀(晋文公之子)立为晋成公。
郑国当时的国君是郑穆公,即郑文公之子子兰也。郑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们所生的儿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将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驱逐。公子兰逃奔晋国,侍奉晋文公谨慎,所以很得喜爱。晋文公出兵围郑时(见第一卷《烛之武退秦师》),秦穆公自行退兵,晋文公也只能和郑文公盟约,条件即是立子兰为太子。郑国的群臣认为,子兰在诸公子中最贤,立之对国家有利,于是子兰成了太子。两年后晋文公和郑文公相继而卒,子兰继位为郑穆公。子家是当时郑国的执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归生。
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詹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于:在,是:这次)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 心。
——应该说明的是,詹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派执讯——即负责联络的官员——给晋国送来书信(与之:给晋君送来),以向赵宣子申述。
——子家的书信是给晋国的外交文书,本来其接受者是晋侯,但主持政务的是赵盾,子家也就不再绕弯子,总统还是个小孩子,我也不过是个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这位总理交涉吧,但文书陈述的主要对象仍是晋侯。——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他也封爵为侯,故称蔡侯)来一同去侍奉贵国(当时是晋襄公),九月蔡侯到达以后(蔽邑:对自己地域的谦称)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在仅过了两个月之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陈侯:陈共公)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蒇:读chan,完成)了陈国的事情(作为楚国附属的陈来和晋和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去年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往年:去年;往朝夷:应是‘夷往朝’,这是个倒装句,是因为在烛之武后面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以:释为按照)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迩:读er,近,如遐迩闻名),却对晋不敢怀有 心,是(则:这里作判断词)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何以)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这里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两次,而不是‘首先’和 ‘然后’),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蔑:无)再能超越的了,现在大国(指晋)还说:‘你们没有满足(逞:使得逞)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音:古通荫,即庇荫之处。这言外之意是,如果晋国逼迫得太紧,郑国也只能不得不投靠楚国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铤:快跑的样子,在险路上飞奔——急迫之中还有什么选择!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罔极),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将)悉数动员我军(赋:军队,因为那时是按照田赋出兵员的),开赴鯈地(鯈:读chou,在郑晋边界)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蔡国是楚的盟国)。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晋国于是派巩朔来郑国讲和、盟约,并把赵穿和晋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许是晋襄公的女婿,因为晋灵公当时只十几岁)留在郑国作为人质。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说辞,和展喜不同。虽然齐鲁和晋郑相互地位、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展喜是胸有成竹:当时的齐孝公内忧不断,伐鲁不过是炫耀武功,鲁国虽有灾荒,但人心同仇敌忾。齐军并不愿在疆场和鲁国对决,更不能粘着对恃。所以很顺利地说退齐兵。子家文书倒类似烛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候,都是在逻辑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码,让对方来权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关系。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陈述面对的晋国,是威胁的主要发起方,而烛之武说秦穆公,面对是进攻联军的次要部分;因为当时晋文公是决心灭郑,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叔詹自杀都无济于事!但秦穆公的军事实力最强,具有左右局势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码就是晋的图霸!所以谈判水到渠成。子家面对的晋灵公(也即赵盾),只有彻底折服郑国的愿望,却没有灭郑的力量——如果能够,他不必装模作样;郑国尚有一定的经济军事实力,不是陈蔡小国所能比,又地处中原战略要冲,是晋楚在争霸中最具价值的帮手。可以说,他们谁争取到郑国,就为称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础。子家的说辞,最让赵盾担忧的,不是“鹿死不择荫”,而是铤而走险——彻底地投靠楚国,甚至请楚派军驻守。这个砝码的重量,赵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专门说到陈国,那么详尽地讲他先和陈侯去楚国请示,再和陈侯来晋国朝见。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国多大气,我们是不能只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开战也可以,让我彻底背离楚国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着办吧。
子产不毁乡校和周厉王监谤的故事,人们都不陌生。但韩愈却在他的《子产不毁乡校颂》中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这就使人感到很有新意,而且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历史教训。
春秋时,“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当时执政的是子产,他以礼法纲纪治国,进行了一些大胆改革。这就招致一些人的不满,批评,甚至攻击。有人建议毁乡校,子产坚决反对。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子产对别人的批评采取的这种态度,是完全正确的,用现在的观点来分析,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两千多年前的子产能够有这样的气度和认识,是十分难能的。孔子对子产的作法也十分赞赏。据《左传》记载:“仲尼闻是语(指上述子产的话)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把仁当作崇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的标准,从不轻易以仁许人,现在居然据此即称子产为仁。这说明孔子认为这种作法就是仁的一种表现,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作法和孔子的中庸学说是一致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并不是要人们对人处事不分是非,模棱两可。对于那种巧言令色的佞人、乡愿,孔子是非常鄙视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就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行也,度于礼,……事执其中。”(《左传·哀公十一年》)中庸学说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的两端,互相矛盾,又互相联结,应取长补短,以得其中,否则就会“过犹不及”(《论语·先进》)。要避免事物的任何一端超过了界限(用现代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度”),就要求使两端(即矛盾的双方)都能及时暴露出来,使人们及时了解,采取措施,否则就会使问题堆积起来,变得积重难返,甚或酿成大祸。子产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否则“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些话正是这个意思。
正确的认识方法,导致了良好的效果。当子产执政头一年,有的人对他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等改革措施不理解,不满意,就怨恨他,叫喊“孰杀子产,吾其与之!”正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国口嚣嚣”,仇视到了极点。但子产既不因为这些人的不满而停止自己的改革措施,也不对不满的人采取镇压(毁乡校)的办法。而是如韩愈所说的那样,“善也吾行,不善吾避”。结果,子产执政三年之后,舆(国)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人从实践中认识到子产的正确,对子产的态度也从仇恨变成爱戴,起了根本的变化。正因为如此,韩愈在诗中称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榜样)。”这样的颂词,子产是当之无愧的。
韩愈在诗中,也举了反面的例,就是《国语·周语》中著名的周厉王使卫巫监谤的故事。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批评他,他不但不改,反而派卫巫监谤,加以镇压。大臣召公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建议他多方设法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斟酌采行。但是,厉“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可能是由于吸取了周厉王失败的教训,子产才能悟出乡校不可毁的道理(前面引述的子产的一些话和召公的话很相似)。
经过这样的对比,韩愈在诗中说:“成败之迹,昭然可现。”他通过两个历史故事,两种方法带来两种结果,说明管理国家应该采取甚么方法。当然,韩愈只是从巩固封建制度的立场出发的,但从认识论角度看,却有普遍的意义。
韩愈最后为子产的善政“化只一国”(他的教化只限于一个郑国),而大发感慨。”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韩愈以为天下之所以得不到正确的治理,就在于没有称职的良臣。因此,他对子产特别怀念。其实,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象子产这样的良臣,是很难被重用的,纵使一时能执掌权柄,实施改革,也免不了要遭到保守势力的攻击,一旦失势或死亡,其改革的善政便又复归失败,即所谓政以人举,也必以人亡是也。
历史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政治,不能只靠个别的圣君贤相,而要靠健全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保证人民群国可以批评议论执政者及其作为,社会上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也都能及时反映出来,以便使人们通过实践、试验和比较,认识真理。否则就会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下塞上聋,邦其倾矣!”同时,制度还要保证使那些思想品质好、有才干的人材能不断地被选拔出来,担任重要的职务,使他们能大展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