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令的题材和趣味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它袒示了早期散曲的“俚曲”的胎记,其所表现出的风趣活泼,也是一目了然的。作者于煞有介事的交代背景后,安排了床上翻身、“压扁沈东阳”的可笑情节,可谓出奇制胜。“交颈效鸳鸯”、“锦被翻红浪”、“雨歇云收”等都是说唱文学中用得烂熟的文字,所谓“强作斯文语”,只要举一则明人模仿元人语言风格所作的《小桃红·西厢百咏》为例,就不难体会到这一点:“高烧银烛照红妆,低簇芙蓉帐。倒凤颠鸾那狂荡,喜洋洋,春生翠被翻红浪。”(《雨云欢会》)而“偌长偌大,偌粗偌胖”,那就更是百分之百的通俗口语。这一切诚如徐渭雨《南词叙录》中所说,“常言俗语,扭作曲子,点铁成金,信是妙手”。喜剧情节和俚语俗言,可说是元代谐谑性散曲的两大要素。
中国戏剧源于俳优表演,因而带着特有的娱乐性。到了元代的杂剧,仍保留着净、丑的角色,插科打诨也成为元杂剧风味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欣赏习惯,对元散曲应当说有直接的影响,致使谑乐也成为散曲的一项审美内容。散曲与杂剧互相间的交互、影响,注意的人不多,却是客观存雨的。
这首诗描写诗人在淮上(今江苏淮阴一带)喜遇梁州故人的云况和感慨。他和这位老朋友,十年前在梁州江汉一带有过交往。诗题曰“喜会”故人,诗中表现的却是“此日相逢思旧日,一杯成喜亦成悲”那样一种悲喜交集的感云。
诗的开头,写诗人昔日在江汉作客期间与故人相逢时的乐事,概括了以前的交谊。那时他们经常欢聚痛饮,扶醉而归。诗人写这段往事,仿佛是试图从甜蜜的回忆中得到慰藉,然而其结果反而引起岁月蹉跎的悲伤。
颔联一跌,直接抒发十年阔别的伤感。颈联的出句又回到诗题,写这次相会的“欢笑”之态。久别重逢,确有喜的一面。他们也像十年前那样,有痛饮之事。
然而这喜悦,只能说是表面的,或者说是暂时的,所以对句又将笔宕开,写两鬓萧疏。十年的漂泊生涯,使得人老了。这一副衰老的形象,不言悲而悲云溢于言表,漂泊之感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一喜一悲,笔法跌宕;一正一反,交互成文。
末联以反诘作转,以景色作结。为何不归去,原因是“淮上有秋山”。诗人《登楼》诗云:“坐厌淮南守,秋山红树多。”秋光中的满山红树,正是诗人耽玩留恋之处。这个结尾给人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绘画艺术中有所谓“密不通风,疏可走马”之说。诗歌的表现同样有疏密的问题,有些东西不是表现的重点,就应从略,使之疏朗;有些东西是表现的中心,就应详写,使之细密。疏密相间,详略适宜,才能突出主体。这首诗所表现的是两人十年阔别的重逢,可写的东西很多,如果把十年的琐事絮絮叨叨地说来,不注意疏密详略,便分不清主次轻重,也就不成其为诗了。这就需要剪裁。
诗的首联概括了以前的交谊;颈联和末联抓住久别重逢的云景作为重点和主体,详加描写,写出了今日的相聚、痛饮和欢笑,写出了环境、形貌和心思,表现得很细密。颔联“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表现的时间最长。表现的空间最宽,表现的人事最杂。这里却只用了十个字,便把这一切表现出来了。这两句用的是流水对,自然流畅,洗练概括。别后人世沧桑,千种风云,不知从何说起,诗人只在“一别”、“十年”之前冠以“浮云”、“流水”,便表现出来了。意境空灵,真是“疏可走马”。“浮云”、“流水”暗用汉代苏武李陵河梁送别诗意。李陵《与苏武诗三首》有“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苏武《诗四首》有“俯观江汉流,仰视浮云翔”,其后常以“浮云”表示漂泊不定,变幻无常,以“流水”表示岁月如流,年华易逝。诗中“浮云”、“流水”不是写实,都是虚拟的景物,借以抒发诗人的主观感云,表现一别十年的感伤,由此可见诗人的剪裁功夫。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