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当作于公元767年(唐代宗大历二年),当时杜甫56岁,居夔州(今重庆市奉节县)。
黄鹤注:依旧次,编在大歴二年。盖寄诗在先而题屋在后也。顾宸注:公过学士茅屋,羡其立品之高,读书之勤,故题其茅屋如此。按诗言读书以取富贵,于学士尚不相似。黄氏谓朂其子侄者得之。
仇兆鳌《杜诗详注》:学士茅居旧有藏书,上四句叙事,五六句写屋前秋景,七八句勉其子侄。下截承上。杜诗近体有两段分截之格,有两层遥顶之格。此章若移晴云、秋水二句,上接首聨;移古人、年少二句,下接末聨,分明是两截体。今用遥顶,亦变化法耳。又中间四句,平仄仄平俱不合律,葢亦古诗体也。
黄生曰:旧疑此诗不似对学士语。今考《寄柏学士诗》及《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诗》始知其说,一则云自胡之反,持干戈,天下学士,亦奔波,叹彼幽居,载典籍,萧然暴露依山阿。一则云叔父朱门贵,郎君玉树高。山居精典籍,文雅涉风骚。是学士乃柏大之叔父。柏大之山居,即学士之茅屋,学士奔波之所载,即柏大山居之所精。二诗语意互见。此诗则合而言之,勉其子弟。而本其父兄以为劝言勤苦以取富贵尔。叔父业有前效,则年少积学之功,安可少哉。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轻松闲适,诗意盎然。一力辩,一巧辩;一求真,一尚美;一拘泥,一超然;让人读后会心一笑而沉思良久。
惠子好辩,重分析。对于事物有一种寻根究底的认知态度,重在知识的探讨;庄子智辩,重观赏。对外界的认识带有欣赏的态度,将主观的情意发挥到外物上而产生移情同感的作用。如果说惠子带有逻辑家的个性,那么庄子则具有艺术家的风貌。
1.雄辩的机锋。文章写庄子与惠子同游于濠水的一座桥梁之上,俯瞰鲦庄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因而引发联想,展开一场人能否知“庄之乐”的论辩。除了开头内容用叙述语句略作交代,通篇采用对话形式。运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辩论技巧,顶真式地将这场论辩深化。且不说论辩双方谁是谁非,谁胜谁负,仅两人不在论辩中所反映出来的敏捷的思维、睿智的辩语、雄辩的机锋,就令人拍案叫绝,不禁惊叹两人的雄辩之才。
2.无穷的韵味。惠子从认知规律上来说,人和庄是两种不同的生物,庄不可能有人的喜怒哀乐;庄子则从艺术角度来说,人乐庄亦乐。从认知规律上说,庄子的逻辑推理纯属诡辩。然而,庄子子的诡辩却并不使人反感,因为庄子完全是以艺术的心态去看待世界的。人乐庄亦乐,这是典型的“移情”作用。所谓“移情”,就是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庄当然不可能有喜怒哀乐,但庄子把自己在濠梁之上游玩的快乐,移到到嬉游的庄儿身上,更加衬托出庄子的快乐。所以,本篇所写不但不会使人感到庄子是在狡辩、强词夺理,反倒使人觉得庄子说得好妙趣横生,读后感到韵味无穷。
“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值此白露时节,秋草已生满庭院,更加思念远在长安的亲人。“秋草”、“白露”更加形象的体现出秋天的清冷,为下文抒别情离思定下基调。南朝宋诗人谢惠连有《捣衣》诗,亦写秋景秋意,其中有云“白露滋园菊,秋风落庭槐”,韦诗与之如出一辙。所不同者,谢诗写思念丈夫,韦诗写思念诸弟而已。
唐代草书大家怀素与韦应物生活在同一时代,年岁也相仿。据说怀素在寺院附近种有一万多株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芭蕉叶,铺在桌上,临帖挥毫。由于没日没夜地练,老芭蕉叶剥光了,小叶又舍不得摘。于是想了个办法,干脆带了笔墨站在芭蕉树前,对着鲜叶书写。就算太阳照得他如煎似熬,刺骨的北风冻得他手肤迸裂,他还是在所不顾。写完一处,再写另一处,从未间断。这就是有名的怀素芭蕉练字的故事,在当时就颇为流传。诗人戴叔伦比韦应物大五岁,晚年上表请为道士,他写过一首《赠鹤林上人》绝句:“日日涧边寻茯苓,岩扉常掩凤山青。归来挂衲高林下,自剪芭蕉写佛经。”可见在芭蕉叶上写字、抄经卷在当时已形成一种风气。据统计,“芭蕉”意象在《全唐诗》中出现过七十次,多与思人有关。诗人于百无聊赖中,乃于芭蕉叶上题诗。“独”字的运用更突现思弟心情之急,更见情深意长。
这首诗并无太高深的思想,也无特别突出的艺术技巧,只是以“芭蕉题诗”一句画龙点睛,表达出一种生活化的细微感触和情怀。其实,中国的古诗,都特别富有这种“琐屑”的韵致。这种“琐屑”,可以是感情上的,也可以是生活上的。感情往往因为平淡而愈显得真实,没有大喜大悲的做作,只是平心静气,节制简洁。不仅如此,在遣词布局上,韦诗也都以淡泊质朴见长。总之,用琐屑细致的描写手法来表达自己深沉的思想情感,没有磅礴的气势,却以微小的细节打动人;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却在平淡中见真知,这是韦应物写诗的一大法宝。与之相比,韩愈喜欢剑走偏锋,用一些怪的字句,不免有逞奇之弊。白居易的诗虽然平易,但在布局上往往过于讲究回环曲折,与韦诗相比,又少了一份古朴温厚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