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歌行》是高适的代表作。虽用乐府旧题,却是因时事而作的,这是乐府诗的发展,如果再进一步,就到了杜甫《丽人行》、《兵车行》、“三吏”、“三别”等即事命篇的新乐府了。《燕歌行》是一个乐府题目,属于《相和歌》中的《平调曲》,这个曲调以前没有过记载,因此据说就是曹丕开创的。 曹丕的《燕歌行》有两首,是写妇女愁思,由他首创,所以后人多学他如此用燕歌行曲调做闺怨诗。高适的《燕歌行》是写边塞将士生活,用燕歌行曲调写此题材他是第一个。此诗主要是揭露主将骄逸轻敌,不恤士卒,致使战事失利。历来注家未对序文史事详加考核,都以为是讽张守珪而作。其实,这是不符史实的。此诗所刺对象应是受张守珪派遣、前往征讨奚、契丹的平卢讨击使、左骁卫将军安禄山。
诗大体可分四段:首段八句写出师。其中前四句说战尘起于东北,将军奉命征讨,天子特赐光彩,已见得宠而骄,为后文轻敌伏笔。后四句接写出征阵容。旌旗如云,鼓角齐鸣,一路上浩浩荡荡,大模大样开赴战地,为失利时狼狈情景作反衬。“校尉”两句写抵达前线。羽书飞驰,见军情紧急;猎火照夜,说敌阵森严。
第二段八句写战斗经过。其中前四句写战初敌人来势凶猛,我军伤亡惨重,后四句说至晚已兵少力竭,不得解围。“山川萧条极边土”,说明战场地形是无险可凭的开阔地带,这正有利于胡骑驰突,故接写敌军如暴风骤雨之袭来。“战士”两句用对比方法写出了主将骄惰轻敌,不恤士卒,一面是拚死苦战,一面仍恣意逸乐。这是诗中最有揭露性的描写。大漠衰草、落日孤城的萧飒景象,为“斗兵稀”作衬托,同时写战斗一直持续到傍晚。“身当恩遇常轻敌”,正面点出损兵被围的原因,是诗的主旨。
第三段八句写征人,思妇两地相望,重会无期。诗虽古体,多用偶句,此段因内容需要,而犹着意作对仗。又此诗平仄转韵,一般四句一转,独此段八句全用仄韵,与表现双方摇摇不安的心绪相适应。杀气成云,刁斗传寒,都是极力渲染悲凉气氛。
末段四句,两句写战士在生还无望的处境下,已决心以身殉国。“岂顾勋”三字,仍是对将帅的讽刺。两句诗人感慨,对战士的悲惨命运深寄同情,诗以“至今犹忆李将军”作结,再次点明主题。盛唐时,殷璠评高适曰:“其诗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此诗确实可以作为代表。
《燕歌行》不仅是高适的“第一大篇”(近人赵熙评语),而且是整个唐代边塞诗中的杰作,千古传诵,良非偶然。
开元十五年(公元727),高适曾北上蓟门。二十年,信安王李禕征讨奚、契丹,他又北去幽燕,希望到信安王幕府效力,未能如愿:“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承恩。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蓟中作》)。可见他对东北边塞军事,下过一番研究工夫。开元二十一年后,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经略边事,初有战功。但二十四年,张让平卢讨击使安禄山讨奚、契丹,“禄山恃勇轻进,为虏所败”(《资治通鉴》卷二百十五)。二十六年,幽州将赵堪、白真陀罗矫张守珪之命,逼迫平卢军使乌知义出兵攻奚、契丹,先胜后败。“守珪隐其状,而妄奏克获之功”(《旧唐书。张守珪传》)。高适对开元二十四年以后的两次战败,感慨很深,因写此篇。
诗意在慨叹征战之苦,谴责将领骄傲轻敌,荒淫失职,造成战争失利,使战士受 到极大痛苦和牺牲,反映了士兵与将领之间苦乐不同,庄严与荒淫迥异的现实。诗虽 叙写边战,但重点不在民族矛盾,而是讽刺和愤恨不恤战士的将领。同时,也写出了 为国御敌之辛勤。主题仍是雄健激越,慷慨悲壮。
建安十五年,曹操击败袁绍及其三子,并北征乌桓,平定北方。于是在邺建都,于漳河畔大兴土木修建铜雀台,高十丈,分三台,各相距六十步远,中间各架飞桥相连。然后曹植做出这部作品。
据宋人洪迈《夷坚志》记载:侯蒙其貌不扬,年长无成,屡屡被人讥笑。有轻薄少年画其形容于风筝上,侯蒙见之大笑,作《临江仙》词题其上。后一举登第官至宰相。
假如有人把你的相貌绘于风筝之上,即使你相貌英俊,恐怕也不会高兴,或许要勃然动怒,或者告他个侵犯肖像权或者恶语相向或者诉诸武力了。然而侯蒙却没这样做,他不但不动怒,还见之大笑,并为此写了一首词,题写于风筝之上,可见侯蒙绝非一般人物。
绝非一般人物的侯蒙写的词又如何呢?
这首词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借风筝来写诗人个人的志向、意愿和理想。
未遇行藏谁肯信?是自问亦是自答,自己其貌不扬,又年长无所成就,谁又能了解自己呢?世上的人有谁不以貌、以权、以钱取人呢?人们看到的都是外在的东西,内在的修养才学志向抱负谁又能看到呢?不为人理解相信当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诗人的名声却一下子显扬起来,原来不知是哪个画家把他的形象绘制于风筝上,他也就随着风筝飞上了天空。
“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是写风筝也是写诗人的志向。诗人明明白白的正告我们,风筝只有在有风的时候才能飞上天空,如果没风,任谁风筝也飞不起来。一个人在社会上有成或者无成何尝不是如此呢?才能当然是一个方面,但机遇也必不可少,如果没有机遇,没有可以借力的风,即使一个人再有才华,也不可能有所成就。世上的人们,你们只知道我在地上的样子,和你们似乎一样;但你们要知道,一旦风起,那临风飘举就是我!诗人借风筝却写出了“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大鹏的志向。
才得吹嘘身渐稳,是写风筝已飞上天空迎风飘举的样子;只疑远赴蟾宫,是诗人借风筝来表明自己的志向,那就是去“蟾宫”折桂,成就自己的功名事业。雨余时候夕阳红,是写雨过天晴,傍晚时分夕阳无限红。风雨是自然界的风雨,同是也是诗人所遭受的人生的风雨。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之后,属于自己的阳光终究会到来,哪怕来得晚一点,但诗人始终坚定的相信,他终将会大器晚成。
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表面是写绘有诗人形象的风筝飞翔于碧空之中,平地上人们都在观看;其实是借风筝飞翔碧空来表达自己的不凡志向。正如《红楼梦》中贾雨村借月亮来表达的自己志向的诗句“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一样,诗人要表达也是同样的志向。
或许我们今天看似一样,但谁又能知道明天会如何呢?明天,就在明天,我们也许就会判若霄壤,因为你们是“翱翔蓬蒿之间”的蜩与学鸠,而我则是“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大鹏;你们是庸庸碌碌的凡夫俗子,而我则是志向高远的豪杰之士。
非豪杰之士不能写出豪杰之词,此词便是豪杰之士写的豪杰之词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