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凭吊杜甫的诗,此诗用语温丽意悲,描写了草堂荒芜景象,并抒发了缅怀诗人之情。
首联“浣花溪里花多处,为忆先生在蜀时”点题,起得平平。颔联“万古只应留旧宅,千金无复换新诗”则写的热情洋溢,推崇杜甫的诗业成就:“旧宅”是眼前所见,万古应留,是诗名长在;“新诗”为意中所念,千金难求,是诗人已殁。两句相反相成。”颈联“沙崩水槛鸥飞尽,树压村桥马过迟”则从“旧宅”入笔,遥接杜诗所写物态,古今勾连,见出常变之景。杜甫《客至》:“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此处“鸥飞尽”反用其意。槛崩鸥走,以见旧宅的荒凉。尾联“山月不知人事变,夜来江上与谁期”反承上意,从不变之山月摹想,极致低徊惆怅之情。再点“忆”字,有人亡物在之叹。
此诗中二联颇见功夫,胡震亨说作者“工于造联”,大概即指此类。
这是一首揭露黑暗现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的诗。在腐朽的官僚统治下,好事亦会变成坏事。这里所写的“筑城”就是一例。筑城本是为了保卫人民,战争年代就更应如此。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变保民为扰民、害民。
诗的前六句描绘筑城情景。诗人首先从听觉角度着笔,描绘出人声、杵声交杂的筑城景象。前两句使用顶针句式,上递下接,造成了一种连绵的气势。使人感到声声相连,不得停息。于是,后面“惊后土”三字才真实、自然、有着落。然后又从视觉角度着笔,描绘烧窑、斫木的情景,用了“遍村”、“望青”四字,村里所有的农田都用来烧窑,所有的树木都砍来做楼橹,一幅全民动员的情景历历如绘。以上四句还只是一些现象,五六两句,诗人的笔触又深入一层。“工役急”,一个“急”字,引出了下一句“白棒诃责如风雨”,把手持棍棒,口吐恶言的监工酷吏,刻画的凶相毕露。这样大张旗鼓的筑城,究竟是否出于安全的考虑?如果确是这样即使苛责太甚也情有可原了。然而诗人告诉人们:“汉家丞相方忧边,筑城功高除美官。”原来,这个筑城运动是赖以“除美官”的手段。仅仅两句诗,无一贬词,而官僚政治的腐败,地方官吏的假公济私,却十足的勾画出来了,真是入骨三分,足见诗人眼光的敏锐,这两句是全诗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在思想内容上使全诗生色,在结构上也起着上下勾连的作用。
诗的最后四句,意在描写筑城带来的后果妙在借题寄意,不着议论。诗人把他金刚怒目的强烈感情,完全融入四句对比鲜明的景物描写中去:昔日无城的广野,而今屯戍林立——这是写由“无”变“有”;然而只见高城鳞次栉比,却不见城中之人——这是写由“有”变“无”。筑城本是要保卫人民的,而今却无民可保了。人呢?那筑城的、烧窑的、斫木作楼橹的“万夫”哪里去了?远徙他乡了?布,筑城时不迁移,城筑好了哪有迁徙之理?原来是在“白棒诃责”之下,困顿而死了!那齾齾高城,正是筑城者的尸骨垒成;而筑城官员正可以借此邀功,加官进爵了,至于万民的死活,管他作甚!诗人的愤激之情,至此喷薄而出。
在诗中,诗人不发一句议论,全用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最有说服力。这首诗鞭笞的不仅仅是筑城的地方官员。那“忧边”的丞相,不管有无需要,不顾人民死活,只要筑城就给以奖掖提拔,虽无一贬词,却也昏庸可见了。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诗一开篇以杜鹃啼血的典故,实写久不量移的悲苦。“子规”就是杜鹃,又称之为“杜魄”,相传为古蜀帝杜宇所变,日夜悲啼,叫声似“不得归去”,直叫得眼睛出血,是历来诗文中悲苦的象征。武元衡《送柳侍御裴起居》诗说:“望乡台上秦人去,学射山中杜魄哀。”诗人取白居易“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的诗意开篇,一个“倦”字点明悲苦之久,“不意”的喜悦可想而知。诗人闻“乡禽”黄鹂的叫声而思念故乡,展开想象的翅膀飞越时空关隘,以优美的语言、眷恋的情怀,向读者描绘了一幅鲜活有趣、令人向往的故园乡土风情画。故园长安既是诗人的出生、成长之地,也是诗人建功立业、实现平生抱负的希望所在。在迭经变故、风雨如晦的日子里,诗人无时无刻不在渴望朝廷恩赦,祈盼擢用,于是,家乡变成了作者魂牵梦绕的精神寄托。由此,诗人不惜浓墨重彩,礼赞了日思夜想的家乡,如痴者之喃,梦者之呓,亦真亦幻,如歌如画。春天的故园,春意盎然、生机勃勃。故乡土地平阔,产出丰富,人情醇厚,生活恬愉,连鸟儿在曾经显出卓著功绩的昆明湖、细柳营上空自由自在地飞翔。现实是严酷无情的,复出的机会日益渺茫,使作者心灰意冷,徒生伤悲。诗句着力刻画故乡风物,字里行间既蕴涵着往日“翻日迥度昆明飞,凌风斜看细柳翥”的惬意和欢愉,又弥漫着“我今误落千万山,身同伧人不思还”的悲苦和忧伤。结尾以拟人的手法,借问黄鹂“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心生忆桑梓”,嘱咐黄鹂速归,将作者戚苦、郁闷、无助、不平而又不甘放弃的情绪宣泄得淋漓尽致。
此诗创作于诗人离开永州的前一年。作品显示,作者对现实既失意迷惘,同时对复出抱有强烈的追求和幻想,一颗赤子之心始终在逆境中顽强地跳动。所以语言未失活泼,风格依然俊朗,在意境上有喜有悲,大起大落。全诗以黄鹂一脉贯通,寓意高远,气韵流畅,开合自如,大气泱泱,读后令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扼腕生情,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