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打破了结构上分片的定格。从文义看,前七句和后两句,是意境迥异、对比鲜明的。
前七句,词人从怀旧入手,以流利轻快的笔法,描绘了汴京紫禁城内外欢度上元佳节的盛况。正月十五之夜,华灯宝柜与月色焰火交辉,华灯叠成的鳌山与华丽的宫殿高耸云天,至尊的帝王端坐于高楼之上,万民百姓则嬉戏游玖于街衢之间。斗转星移,龙驾回宫此时万众狂欢更趋高潮。这幅上元节情景,完全是记实。据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回忆,上元的汴京“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宣德楼上,皆垂黄缘帘,中一位乃御座。……万姓皆露台下观看,乐人时引万姓山呼。”此外该书还记载的:“别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妆,竞夸华丽,春情荡飏,酒兴融恰,雅会幽欢,寸阴可惜,景色浩闹,不觉更阑。宝骑马骎骎,香轮辘辘,五陵年少,满路行歌,万户千门,笙簧未彻。”这从一侧面反映了民间情景,由此读者可以想见豪贵之家此夕宴乐之盛,但如其自序所云“未尝经从”,故从阙略罢了。“五侯”,这是个典故是说汉代外戚、宦官有五人谏时封侯之的。故以后用它泛称权贵之家为侯家。
如此良辰美景,是何等繁盛、万众何等欢乐,但最后两句,词意陡转,读者面前突现了一个萧索凄清的境界:“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而今”二字,把上元狂欢的画面抛到了遥远的过去,成了一个幻境,这是化实为虚的妙笔;谏时,又把词人所处的现实环境一下子推到读者眼前。词人抚今追昔,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当年身为贵胄(向子諲是宋神宗钦圣宪肃皇后的再从侄),曾出入宫闱,备受恩宠,此时却是一个皤然老翁;当年目睹京城繁华,亲历北宋盛况,此时僻居乡里,只能与数点寒灯作伴。
王夫之《姜斋诗话》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的确如王夫之所说这首词将今昔两个画面加以对比,这种盛与衰、乐与哀相互对比的手法,确实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白发三千丈”借用李白名句,表现愁绪满怀的词人“愁对寒灯数点红”凝聚着词人多少深沉的感慨:是对昔日繁华生活的眷恋?是对往事若梦的人生喟叹?还是因国破家亡而产生的怅恨?抑或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失落感?这一切,词人用一个“愁”字点破了。
“白发”、“寒灯”二句中,两个描写色彩的字“白”与“红”又互相映衬,渲染了一种凄清的境界。结句凝重,含蕴无穷,以少总多,发人遐思,是全篇传神之笔。
这首诗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又是多雨的季节,春雨过后喜悦的心情是农民普遍的心情,诗人妙在不写人,不写情,单写景,由景及人,由景及情。这样写,既紧扣了晚春的特色,又称得上短而精。方东树谓“小诗精深,短章酝藉”,方是好诗。这诗在艺术上的一个特色,就是它写得短而精,浅而深,景中有情,景外有人,于“澹中藏美丽”(薛雪《一瓢诗话》),于静处露生机。
贯休的诗在语言上善用叠字,如“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陈情献蜀皇帝》),人因之称他为“得得来和尚”。又如,“茫茫复茫茫,茎茎是愁筋”(《茫茫曲》),“马蹄蹋蹋,木落萧萧”(《轻薄篇》),等等。这诗也具有这一艺术特色。在四句诗中,叠字凡三见:“寂寂”,写出春雨晴后山家春耕大忙,家家无闲人的特点:“蒙蒙”,壮雨后庭花宛若披上轻纱、看不分明的情态:“泠泠”,描摹春水流动的声韵。这些叠字的运用,不仅在造境、绘形、模声、传情上各尽其宜,而且声韵悠扬,具有民歌的音乐美。在晚唐绮丽纤弱的诗风中,这诗给人以清新健美之感。
1087年(宋哲宗元祐二年),诗人由苏轼、傅尧俞等人推荐,以布衣充任徐州教授。徐州是诗人的家乡。还乡赴任道中,恰逢重阳佳节,想到那数载“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流离生活即将结束,诗人心中充满欣慰。但同时又想到那与他“潦倒略相同”(《除夜对酒赠少章》)的好友秦觏仍旅寓京师,心中又感到惆怅。于是他以诗寄友,抒发自己的万千感慨,并勉励朋友奋发有为。
作者首先从所见的景物下笔。“疾风回雨水明霞,沙步丛祠欲暮鸦”,两句描绘的是诗人舟行一天,泊船投宿时的景色。傍晚时分,一阵急风将雨吹散,晚霞映照的水面泛着粼粼波光。从系在水边的船上,可以看到茂盛草木包围着的土地庙中,已有暮鸦来集。见到祠庙,才使诗人想起这一天是九月九日重阳节。人逢佳节,不能少了吟诗喝酒赏菊花,何况诗人此刻心情颇佳,是“一杯一杯复一杯”,大有不喝到酒酣耳热、颓然醉倒而不罢休之势。但他“九日清尊欺白发”,尚未尽兴却已不堪酒力。这年诗人才三十五岁,却说“白发”,这是因为“发短愁催白”(《除夜对酒赠少章》),在“十年为客负黄花”的窘迫潦倒生涯之中,诗人为前途渺茫而发愁,为生活无着而发愁,早就愁白了头。眼前欢乐的节日气氛,使他回忆起不久前的流离生活。那时,为了生计而奔走他乡,寄人篱下,重阳佳节没有心思赏花喝酒,白白辜负了黄花。这一联,“九日”句写他眼前所见,“十年”句忆往事。诗人眼前略有兴致,开怀畅饮;而往事却不堪回首。一喜一怨,感情复杂,往复百折,极其沉郁。
接着,诗人抒发自己对秦觏的怀念之情和慰勉之意。九日登高是当时的风俗,一般写重阳节的诗中都要提到,并非一定是实指。“登高怀远心如在,向老逢辰意有加”两句是写对秦觏的怀念。垂老之年,逢此佳辰,多所感慨,因此更加怀念在远方的朋友,他的心仿佛仍然留在朋友身边。这样一位天下闻名的“淮海少年”,逢此佳节不可能无所创作。方回以为,“无地落乌纱刀”,用典极佳。这一句是用东晋孟嘉事,孟嘉是大将军桓温的参军,重阳节与桓温同游龙山,风吹落帽,桓温命孙盛写文章嘲弄他,孟嘉又写一文回敬,都写得很好。从比,“九日脱帽”就成了重阳登高的典故。作者巧妙地用此典故,说明自己虽已渐向老境,然而逢此佳节,仍兴致勃勃,何况有秦觏这样的少年豪俊之士;他要结伴登高,写出优秀的诗篇来。对朋友的赞美之情、慰勉之意、期望之心,全都凝聚在此联之中了。
这首诗颇有特色。既是“九日”,那么吟诗、饮酒、赏花、登高皆是题中应有之义,作者巧妙地将它们揉合在诗中,既有实景,又有虚构。既然是寄友,那么他当时的处境、心情和对朋友的问候、祝愿等也有所交代。作者用精炼的笔触,巧妙剪裁安排。全诗风格沉郁含蓄,意蕴深长,令人回味。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