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徐再思《吴江八景》组曲中的最后一支小令,描绘的是一幅宁静的山水,点缀的是枫叶、芦花、鸥鹭、牛羊、老树、昏鸦。这一切,都因为夕阳晚霞,被罩上了一层浓艳的色彩。万顷波光是冷浸红霞,夕阳的光辉在老树上流转,树上的昏鸦,背带着落日余晖,此时此景,确实是令人陶醉的。在描绘西山夕照的图景时,作者挥洒自如,既有酣畅淋漓的泼墨,又有精巧细致的点缀刻画。整支曲人在画外,处处写景,但由于描摹得生动传神,总能使读者不由自主地走入作者所构建的美丽山水之中。
这支小令宛如一幅恬淡的风情画,写得空灵平淡,仿佛不带任何主观色彩。曲的前四句一联三字句,一联为四字句,每字一景,从芦上写到地下,层次分明。暮云渐收,残阳斜挂。余晖与枫叶相映,火红中透出碧紫;水边的芦花在晚风中轻摇,似仙鹤起舞。晚霞如火,残阳似血;枫叶与芦花相映,红白分明。这四句,取物之颜色红白相映,对比强烈,用意甚为深远。
接下来第五、六两句写了白色的鸥鹭与黄色的牛、白色的羊。这两句中一个“栖”字,一个“下”字写出了鸟雀之还巢,牛羊之归牧,芦地间在描绘中逐渐归于平静。夜色将临,万籁渐寂,山村在晚霞中显得格外富于色彩。一幅山村风俗画粗略出现。
第七、八两句写眼前是一幅芦然的图画,霞光映入水中如浸入龙宫般奇妙仙幻。这两句巧妙对画面做了总体化的色调处理,增强了其迷离扑朔的意境。前面的“两岸芦花”已经写了水边,现在放眼湖面,写色彩变幻的粼粼波光,宛如一幅芦然的画图。“水晶宫”这一意象的引入更添许多朦胧的美感。五光十色,变换飘摇的奇妙霞光,或许会透过水面,洒进龙宫中去。若是那样,水晶宫也会因了霞光而变得更加辉煌,更温暖。想象自然贴切,生动形象。“冷”字犹巧,因传说中的水晶宫是寒冷的;“浸”字更妙,写出了霞光射进水晶宫的动势。
结尾三句“鼎足对”可以说是完成画作的细部刻画。“凝烟暮景”,画出了淡淡的、飘忽的暮霭,化用王勃《滕王阁序》“烟光凝而暮山紫”句意而更加凝练;“转晖老树”,画出了夕阳的光影在树间移动,使老树逆光处色彩也随着变幻;“背影昏鸦”,点缀出老鸦背着夕阳,强烈的晚霞为它勾勒出明晰的轮廓,甚至在两翅间镀上明亮的金色。总之,这三句是作者用大手笔的细心点缀,淡淡的暮霭,老树的光影,背负夕阳的昏鸦,光与影的结合可以看出作者的匠心独运。
纵观全曲,既注意大笔写意又侧重细部描绘,力求神貌兼备;色彩运用大胆,强烈,自如,夺人眼目;虽不着感情色彩却使人悟出热烈与向往之情,赋予客观景物以新意。曲中流露出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此处的“老树”“乌鸦”是诗化后的意象,它们与马致远《芦净沙·秋思》中的不同,不是孤寂、迟暮的象征,没有凄凉萧瑟之感,而是让整个画面显得更加温暖、和谐。
诗人王维在亭子里等待、迎接贵宾,轻舸在湖上悠然驶来。宾主围坐临湖亭开怀畅饮,窗外就是一片盛开的莲花。诗歌将美景、鲜花、醇酒和闲情巧妙地融于一体,在自然中寄深意,与质朴中见情趣,娟秀飘逸的意境,令人陶醉。
此诗颇同《山居秋瞑》“竹喧”“莲动”之意。然“竹喧”“莲动”是从他人着笔,而此诗则是自我抒怀。与“上客”挚友相约湖上一游,良辰、美景、高朋,人生之快哉莫过如此。诗中最为精彩处乃最后一句,此本为唐诗小绝句之惯例,喜以收束处点缀二三意象,以达言尽无穷之效。技法众人皆,唯如何遣词造句则有凡圣之异。“四面”显景色之开阔以见心境之敞亮。芙蓉之嫣然,映衬游客之欢颜。诗人轻松欢快之情韵传播于辞章,使小诗亦随之简明单纯,无甚深意揣摩,只以清新自然得一时之欢然欣悦。
此类风调甚似孟襄阳之作,世以“王孟”并称,即多着意于此。襄阳思虑单纯,酣然以乐,无幽思而多甜美。心田得此滋润,无须深意仍能回味萦怀。稍有不同处,襄阳乐之欢畅,故而兴高而采烈。摩诘思虑深沉,难得有此闲淡。因此心性,而淡然以欢并无神采飞扬之色。襄阳亦是“开轩面场圃”,但末尾仍不忘叮咛“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可见其兴致之高昂。而摩诘只一“四面芙蓉开”,点到为止,幽喜意俱在无言之中。
这是一首在应进士科举前所作的呈现给张籍的行卷诗。前两句渲染典型新婚洞房环境并写新娘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后两句写新娘不知自己的打扮能否讨得公婆的欢心,担心地问丈夫她所画的眉毛是否合宜。此诗以新妇自比,以新郎比张籍,以公婆比主考官,借以征求张籍的意见。全诗选材新颖,视角独特,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将自己能否踏上仕途与新妇紧张不安的心绪作比,寓意自明,令人惊叹。
以夫妻或男女爱情关系比拟君臣以及朋友、师生等其他社会关系,乃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从《楚辞》就开始出现并在其后得到发展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此诗也是用这种手法写的。
古代风俗,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清早新妇才拜见公婆。此诗描写的重点,乃是她去拜见之前的心理状态。首句写成婚。洞房,这里指新房。停,安置。停红烛,即让红烛点着,通夜不灭。次句写拜见。由于拜见是一件大事,所以她一早就起了床,在红烛光照中妆扮,等待天亮,好去堂前行礼。这时,她心里不免有点嘀咕,自己的打扮是不是很时髦呢?也就是,能不能讨公婆的喜欢呢?因此,后半便接写她基于这种心情而产生的言行。在用心梳好妆,画好眉之后,还是觉得没有把握,只好问一问身边丈夫的意见了。由于是新娘子,当然带点羞涩,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大声说出,让旁人听到,于是这低声一问,便成为极其合情合理的了。这种写法真是精雕细琢,刻画入微。
仅仅作为“闺意”,这首诗已经是非常完整、优美动人的了,然而作者的本意,在于表达自己作为一名应试举子,在面临关系到自己政治前途的一场考试时所特有的不安和期待。应进士科举,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乃是和女孩儿出嫁一样的终身大事。如果考取了,就有非常广阔的前途,反之,就可能蹭蹬一辈子。这也正如一个女子嫁到人家,如果得到丈夫和公婆的喜爱,她的地位就稳定了,处境就顺当了,否则,日子就很不好过。诗人的比拟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很有典型性。即使如今看来,读者也不能不对他这种一箭双雕的技巧感到惊叹。
朱庆馀呈献的这首诗获得了张籍明确的回答。在《酬朱庆馀》中,他写道: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由于朱的赠诗用比体写成,所以张的答诗也是如此。在这首诗中,他将朱庆馀比作一位采菱姑娘,相貌既美,歌喉又好,因此,必然受到人们的赞赏,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
首句写这位姑娘的身分和容貌。她是越州的一位采菱姑娘。这时,她刚刚打扮好,出现在镜湖的湖心,边采菱边唱着歌。次句写她的心情。她当然知道自己长得美艳,光彩照人。但因为爱好的心情过分了,却又沉吟起来。(沉吟,本是沉思吟味之意,引申为暗自忖度、思谋。)朱庆馀是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越州多出美女,镜湖则是其地的名胜。所以张籍将他比为越女,而且出现于镜心。这两句是回答朱诗中的后两句,“新妆”与“画眉”相对,“更沉吟”与“入时无”相对。
全诗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新娘打扮得入不入时,能否讨得公婆欢心,最好先问问新郎,如此精心设问寓意自明,令人惊叹。后半进一步肯定她的才艺出众,说:虽然有许多其他姑娘,身上穿的是齐地(今山东省)出产的贵重丝绸制成的衣服,可是那并不值得人们的看重,反之,这位采菱姑娘的一串珠喉,才真抵得上一万金哩。这是进一步打消朱庆馀“入时无”的顾虑,所以特别以“时人”与之相对。朱的赠诗写得好,张也答得妙,文人相重,酬答俱妙,可谓珠联璧合,千年来传为诗坛佳话。
诗的前半是“追忆旧事”,写离别后彼此深切思念的情景。“嘉陵江曲曲江池,明月虽同人别离。”明月之夜,清辉照人,最能逗引离人幽思:月儿这样圆满,人却相反,一个在嘉陵江岸,一个在曲江池畔;虽是一般明月,却不能聚在一起共同观赏,见月伤别,顷刻间往日欢聚步月的情景浮现在诗人眼前,涌上诗人心头。“一宵光景潜相忆,两地阴晴远不知。”以“一宵”言“相忆”时间之长;以“潜”表深思的神态。由于夜不能寐,思绪万千,便从人的悲欢离合又想到月的阴晴圆缺,嘉陵江岸与曲江池畔相距很远,诗人不知道两地是否都是这样的“明月”之夜,这样的诗句将离情别绪说得十分动人。“两地阴晴远不知”在诗的意境创造上别出心裁。第一联里,离人虽在两地还可以共赏一轮团?“明月”,而在第二联里,诗人却担心着连这点联系也难于存在,从而表现出更朴实真挚的情谊。
诗的后半则是写诗人处于“新境”,叙述他对“旧事”的看法。“谁料江边怀我夜,正当池畔望君时”,“正当”表现出白居易和元稹推心置腹的情谊。以“谁料”冠全联,言懊恼之意,进一层表现出体贴入微的感情:若知如此,就该早寄诗抒怀,免得尝望月幽思之苦。“今朝共语方同悔,不解多情先寄诗。”以“今朝”、“方”表示悔寄诗之迟,暗写思念时间之长,“共语”和“同悔”又表示出双方思念的情思是一样的深沉。
这首诗,虽是白居易写给元稹的,却通篇都道双方的思念之情,别具一格。诗在意境创造上有它独特成功之处,主要是情与景的高度融合,看起来全诗句句抒情,实际上景已寓于情中,每一句诗都会在读者脑海中浮现出动人的景色,而且产生联想。当读者读了前四句,会联想到江楼、圆月的景象和诗人凝视吟赏的情景,这较之实写景色更丰富、更动人。
清初学者仇兆鳌《杜诗详注》:此诗上六句写雨中景物,末二句写雨际行舟。风狂雨急,故鸣而有声,既过则细若飞丝矣。草不沾污,见雨之微。风虽乍稀,雨仍未止也。舞燕将子,记暮春雨。行云湿衣,切巫山雨。江舸逆浪,杜甫对冒险营运表示担忧。
清代杜诗研究家浦起龙《读杜心解》:“望晴之词,祝其止舞而挟子以游,停云而振衣适志,已引动欲归义。乳子本说燕雏,仙衣本说神女,公乃借形挈家归去之志也,运古入化。”
当代诗人谢颐城认为仇兆鳌对“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两句的注解有问题,浦起龙“运古入化”的评语也不恰当。他认为杜甫借“舞石”“将乳子”,表示自己将“挈家归去”;借巫山神女的典故“行云莫自湿仙衣”,是提醒自己不能只顾“行云”、游览潇洒,而延误了归程。同时谢颐城认为这首诗最大的毛病是:“舞石”典故用得突兀,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