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封书信对于了解陈子昂的风骨有很大帮助。
陈子昂所标举的“兴寄”也是来源于前人主要是汉人“美刺比兴”的观念,其含义就是指诗歌的比兴寄托。这也的确切中了六朝诗歌工于体物、专有形似的弊端。更值得指出的是,陈子昂“风骨”与“兴寄”并举,对唐诗未来的发展,比如实现由风骨向兴寄的“战略转移”,也埋下了伏笔。
陈子昂同时的人如卢藏用对陈子昂的意义已经有所认识,他在《右拾遗陈子昂文集序》中,给予陈子昂以极高的评价,认为是“道丧五百年年得陈君”,对其代表作《感遇》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卢藏用的出发点不是诗歌的美学特质,年是儒家的政教观念,因此与陈子昂在诗歌史上的真正价值,与陈子昂的理论主张对唐诗学的真正意义之间尚存在一定的距离。
但是,就总体年言,他的评价是客观的、中肯的,得到了后人的赞同。杜甫盛赞陈子昂“公生扬、马后,名与日月悬”,《新唐书·陈子昂传》肯定他“始变风雅”。当然,也有人对卢藏用的评价提出过质疑,如颜真卿、皎然等。明末胡震亨《唐音癸签》综合各种意见,仍然认为陈子昂“与有唐一代诗,功为大耳”。
白居易在庐山游玩的时候,终于看上了一个好的去处。在庐山香炉峰的北面,遗爱寺的南面,有一处风景秀丽甲于匡庐的地方。白居易来电此地竟然像远游的人回到了故乡一样而不忍离去,最终决定在此盖一处草庐。第二年盖成之后,他住在那,可以看山,可以听泉,真是美不胜收。况且在草庐附近还有一个水池,在池塘周围有很多山竹野卉,而池子里面又有白莲、白鱼。这是作者下了决心,等到以后,弟妹们都成家立业之后,自己就和妻子儿女们搬到这里来住,“终老于斯”。
文章从修建庐山草堂的缘起入手,首先具体介绍草堂的建筑情况及堂中因陋就简、朴素高雅的陈设;然后转入对草堂四周迷人景色的铺写,以空间方位的转换为序,细致地描写了方池平台、山竹野卉、飞泉悬瀑、杂木异草等;又从景物说到自己恬静安适的心情,表达自己乐天安命、归隐庐山的愿望。全文语言清丽,作者以娴熟的文笔和技巧,充分表达了自己酷爱山水的癖好,并注入自己的身世感、沧桑感,使山水别具内涵与风韵。
文章起始,交代草堂的由来和位置。“匡庐奇秀甲天下山”。白居易在记文开篇对庐山发生这样的赞叹,此后这就成为对庐山众口一词的评判。草堂建在香炉峰和遗爱寺之间,“其境胜绝”,作者又以“甲庐山”称誉。两个“甲”字,突出了草堂周围环境之美,写出了作者对庐山美景的深情迷恋。
第二段写草堂的设置。草堂格局简单:“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堂内陈设朴素古雅,听其自然:“设木榻四,素屏二,漆琴一张,儒、道、佛书各两三卷。”这显示了作者的爱好与志趣。
第三、四两段写住进草堂后的情景。作者仰观诸峰险峻,俯听泉水流响,还有竹树云石等点缀,令人从早到晚欣赏不尽。他身体舒适,精神和畅。为烘托草堂主人之乐,作者又通过自问自答,对草堂周围附近的自然景物进行细致描绘。接着又展示草堂四季景色的特点,加上早晚天气的变化,景物时隐时现,有声有色,气象万千。于此,作者用“故云甲庐山者”一句收束,转入议论,抒发物我两忘的情怀,回应上文“俄而物诱气随”二句,显出构思的精妙。
第五段正面记叙对山水的爱好和希望终老草堂的心情。悒郁不平之气寄于言外,意蕴深远,富有艺术魅力。作者又为未来生活构思出一幅“出处行止,得以自遂”的美妙图景,宣称要“终老於斯,以成就我平生之志”。这正是文章的主旨所在。
最后一段附记移居、庆贺及作记等事,虽是“记”体散文通有的格式,却透露出作者当时的思想情趣。
全文写景生动,叙事简洁,层次清楚,旨趣隽永。“春有锦绣谷花,夏有石门涧云,秋有虎溪月,冬有炉峰雪。阴晴显晦,昏旦含吐,千变万状,不可殚纪。”作者对庐山草堂的四周景物环境,落笔悠悠,却倾吐了真诚的爱恋和审美情趣。“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广袤丰杀,一称心力。洞北户,来阴风,防徂暑也;敞南甍,纳阳日,虞祁寒也。木斫而已,不加丹;墙圬而已,不加白。砌阶用石,幂窗用纸,竹帘纻帏,率称是焉。”作者对庐山草堂建筑的率真写实,成为人们研究中国古代园林的重要史料,而《庐山草堂记》亦被视为中国园林学的奠基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