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此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在江南盛时对其宫中歌舞升平景况的描写。反映了李煜早期的宫廷生活。
词的上片,是帝王奢华生活和耽于享乐的真实写照。
起言红日已高,金炉添否,是歌舞时外部环境的描写。全然是一副官贵闲人的作派。陈善《扪虱新语》卷七:“帝王文章。自有一般富贵气象。”此不虚言。据史书记载后主宫中非常官丽堂皇。如《五国故事》中说李煜:“尝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以白银钉瑇瑁而押之。又以绿钢刷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于其外。又以花间设画小本亭子,才容二人。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其中,如是数处。”又,宋·陶谷《清异录》卷上记载:“李后主每春盛时,梁栋窗壁柱拱阶砌,并作隔简密插杂花,榜曰锦洞天。”其宫中焚香之器名目繁多,奢华之极。但作者在此词只用此两句巧妙地描写作者金碧辉煌、雍容华贵的生活画面。“三丈透”言为时不早,其慵懒轻松的情态仿佛想见。“金炉”、“香兽”等已并非—般人家轻易置得。又何况是“次第添”。其中可料知歌舞进行已久,排场亦大。但主人对这些花销用度并不吝惜。通宵达旦的歌舞,奢丽浮华的器具,放浪不拘的宫廷生活,在作者眼里是那样的和谐自然。这也就自然地引入下片。
下片的首句承上片而来,写作者眼中佳人的舞姿,发散钗落,可以同上片首句对应看到,歌舞一直未休,可能是夜以继日的。词人非常细心地捕捉到了歌舞场景中的两个细节“地衣皱”、“金钗溜”。随着飞速旋转的舞步红锦织成的地毯打起皱来,舞女的金钗从发髻滑落下来。“酒恶”一句,写作者已经酒醉不支,但却仍旧以花解酒,力图继续饮宴。“拈‘字、“嗅”宇写酒醉时的娇态。微醉的她时而拈花带笑,嗅花为解,意犹木尽。尤见其酣嘻情趣、楚楚可怜。最后一句跳开的场面描写,从侧面反映这里的活动是如何的喧闹。从内容上看,词中反映的生活是空虚腐朽的,不仅在生活起居上一味地追求奢华,而且毫不顾及政事百姓,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享乐安逸当中。同时,作者在词中的种种作态对其本人来说,作者始终是抱着一种自得的、欣赏的态度的,作者的自我陶醉的心情甚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得到说明——作者大概乐于或希望别人知道作者的这种生活,所以要使“别殿遥闻箫鼓奏”。从艺术上看,此词的结构严谨,技巧娴熟,语言华丽,喻象生动。上下两片承接自然紧密,浑然一体,场面描写细腻到位,情态表现活灵活现,如“酒恶时拈花蕊嗅”一句,贴近生活,使一个醉酒享乐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尤其是“红日已高三丈透”句,更是被称为“绝唱”。
此词描写帝王享乐的词,艺术上的精美与内容上的腐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同作者后期的词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对这种耽于奢华生活乐而不疲,恐怕李煜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阶下之囚。历史的警醒也许正在于此。
从标题看,这首诗是记游之作。记游诗可以写景状物,也可以因景生发,别有寄托,内容是不可限止的。如果说唐人的记游诗多强调图形绘影,情寓景中,宋人的记游诗多注重借景生发,述志明理。那么,这首诗则正是符合后一特点的。
“寺里”一联,两句各写一种景观。前一句虚出,后一句实录,构成形象鲜明的对比。但二者所写的对象又是同一的,这样就把花山寺“名”与“实”相离的现状突出了。生活中名实不符的事常有之,但诗人所见所写的情况也实在太刺眼,这就使人读了这两句诗后不能不激动,激动的同时也必然要想:寺名是因为寺里山中有花才得,而眼前却无花可赏,必然会引起人们思索玩味的兴趣,于是,作为一首诗的“发人深思"的艺术目的,也就自然实现了。作者当然是有着自己的答案的。他显然深信命名之谬,寺里和山中本来是确实有花的,之所以“繁英不见草纵横”,是因为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说,“花易凋零草易生”,这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古原草》),正是有感于它的旺盛的生命力。俗语说:“有心栽花花不发”,也正是对种花不易的真实感叹。无疑,从主观上说,是“栽培剪伐”不“勤力”,助长了草势的疯狂,而且从诗人对这两句次序的安排上看,显然是特别强调人的主观原因的。草本无罪,剪伐不力则是无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诗人在作出这一结论的时候,情感色彩却并不十分强硬,因为诗没有说“为何剪伐不尽力”,而是既讲到对草要“剪伐”,又讲到对花要“栽培”,中间加一个“须"字,就把他对剪伐不力的愤懑,变为必须要剪伐的规劝,因此,惋惜大于愤慨,警告少于劝诫的这种感情色彩,就表明了诗人在诗歌创作中,是遵循着传统的“明劝诫,著升沉”(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和“美刺"的美学思想和原则的。
这是结合诗人具体的经历和思想所作出的思想内容上的理解。但是,由于这首诗毕竟是从自然景观的描写而来,从社会生活的现象而来,所以这首诗的思想内容,又不仅限于社会政治方面。尽管也可以把诗中的“花”理解为贤臣,“草”,理解为奸佞,因而说诗的题旨是对革新除弊的企望。因此,从这方面来看,这首诗就不是一般的政治诗,而是对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的具有相当的哲理的醒世诗。